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是你路過我的傾城時光 | 上頁 下頁


  聽說這次的封面人物是留學歸來的服裝設計師,畢業于倫敦藝術大學。中國人在西方設計世界向來難有話語權,可是他在大二時設計的以青花瓷為主題的系列作品就拿下有設計界奧斯卡之稱的IF大獎,一時間聲名鵲起。還未畢業就受到多個品牌邀請,可是這位設計師不知何故,放棄國外優渥的條件和不可估量的美好前景毅然回國,自己開辦了一家高級服裝設計訂制工作室。

  趙一芒進化妝間和那位設計師打招呼去了,顧憶笙被燈光師小鐵叫去幫忙調整燈光。

  「這期的封面人物很帥哦!」小鐵是一個剛滿二十的小男生,和顧憶笙見過好幾次,已經頗為熟絡了。

  「是嗎?我以為設計師都長得很……富有想像力呢。大鬍子大肚子長頭髮那種。」顧憶笙搜尋著腦海裡幾個見過的設計師形象,實在和「帥」扯不上什麼關係,頂多是「有風格」啦。

  「這個真的很帥!眼睛很迷人,笑起來的時候很陽光!我看模特也沒那麼帥的。」小鐵一臉憧憬,「雖然我也很帥,可是和他比,我願意認第二啦。」小鐵滿臉的青春痘,可是不知為何就是堅定的認為他是攝影棚第一帥。

  顧憶笙笑了笑,其實有時候她有點佩服這種盲目自信的人,單純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沒心沒肺的開心。

  「對了,他的名字也很好聽呢,叫林——林什麼來著……對了,叫林朗!」因為終於想起這位設計師的名字而欣喜的小鐵一轉頭,就看到上一秒還好好的顧憶笙突然像木頭一樣抱著照明的燈柱往後倒去。

  「小心!」

  顧憶笙還沒從震驚中反應過來,就已經落入一個溫暖的懷抱——不算結實,甚至有點偏瘦,磕得她有點疼。

  顧憶笙眨了眨眼睛,目光漸漸在對方臉上對焦——是趙一芒,一張咬牙切齒恨不得當場把她撕成碎片的臉。她愣愣地看了他很久,直到趙一芒發出「殺人如麻」的聲音:「你還要在我懷裡躺多久?」

  顧憶笙手忙腳亂的想站起來,腳又勾到莫名其妙的電線,在眾人的驚呼聲中,當道具用的鐵架子又整個朝他們倒下來。

  趙一芒的咒駡聲還來不及出口,就下意識的用身體護住懷裡的人。顧憶笙只覺得世界一黑,而趙一芒身上Christian Dior Higher的香水味像黑暗中的小宇宙,將她整個籠罩住。在那短短的一瞬間,雖然知道危險在靠近,可是顧憶笙卻不覺得害怕。

  「轟隆」一聲響之後,整個攝影棚一片寂靜。有粘稠而溫暖的液體落在顧憶笙的臉上和脖子上。

  眾人湧上來把鐵架子拉開,把趙一芒和顧憶笙扶起來。她這才發現那液體原來是血——趙一芒的腦袋被尖銳的鐵架子一角磕出一個小洞,不停地有血湧出來。他臉色發白,用毛巾捂著那個洞大罵顧憶笙:「我操!顧憶笙你是豬嗎?小腦發育不完全就不要出來危害社會好嗎?」

  顧憶笙猶豫著想要上前跟著他,陪他去醫院。在被看出這個意圖之後,又惹來一頓臭駡:「你用腦子想想好不好,連你也走了今天還怎麼拍封面?這攝影棚的錢攝影師的錢工作人員的錢你來付啊?罵你是豬簡直就是侮辱豬!顧憶笙,你給我留在這裡直到所有工作都結束。攝影師和設計師林朗我基本都溝通好了,如果有什麼問題你就打電話給我。」末了又忍不住回過頭來說,「如果連這點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來上班了。」

  顧憶笙看著趙一芒走出攝影棚,對著正像暴龍一樣噴火的上司的背影輕聲說「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趙一芒被打破的腦袋……

  工作人員已經把被顧憶笙搞得一團糟的道具收拾完畢。顧憶笙有點丟臉地想去衛生間處理一下臉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轉身卻不期然地落入一雙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裡。

  林朗,這個她心心念念了無數個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兩次擦肩而過之後,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狽不堪的情況下。

  不知道他雙手插在口袋在那裡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從她的身上移開過似的。

  顧憶笙還愣在原地,他已經筆直地朝她走過來了:「不記得我了嗎?顧憶笙。」

  不記得?怎麼可能。顧憶笙忘記全世界也不會忘記林朗。在很多時候,他之於她,就是整個世界。他走了之後,帶走了她記憶裡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記,記得。」顧憶笙逼迫自己鎮定,綻開甜美的笑容問,「什麼時候回來的呢?」我以為這輩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還恨我嗎?原諒我了嗎?這些年過得好嗎?有沒有遇到喜歡的女生呢……她有很多問題想問他,卻又沒有任何立場問那些越矩的問題。如果說五年之前的顧憶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麼五年之後的顧憶笙對林朗來說只是一個和痛苦回憶有關的「故人」。

  兩人都像失憶了般閉口不提當年種種,一如所有多年後偶遇的老同學,明明已經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對方已成了陌生人,卻仍要裝作熱絡的樣子,聊著無聊的話題。

  「一個月前。」林朗似乎沒有多談的意願,而顧憶笙也想快點離開去洗乾淨臉和脖子——帶著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實在是有夠血腥的。

  「我不穿你們準備的衣服,你們趙編輯好像忘記了我是個設計師。」

  顧憶笙沒走出幾步,又聽到林朗的聲音,回過頭去,結結巴巴地說:「可是,可是……」

  「還有,工作結束後,一起吃飯吧。」

  「嗯……?」吃飯?她沒聽錯吧?他要請她吃飯?想在飯菜裡下毒毒死她解恨嗎?

  顧憶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腦海中一片空白,就這樣忘記了向林朗「據理力爭」應該穿趙一芒為他準備的服裝——都是很貴的世界頂級男裝呢。

  三、她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過她不後悔

  時光將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燈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潑,鬢如刀裁,身材挺拔,穿著自己設計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褲,笑起來的時候很溫暖,不笑的時候又很俊朗,低頭凝神時又有一種讓人怦然心動的專注。

  時光真奇妙,它將林朗從一個美好的少年,一下子變成了一個會讓女人憧憬的男人。

  顧憶笙有一張林朗十六歲那年的照片,曾經像寶貝一樣夾在錢包的內夾層裡。照片上的林朗逆著光,側臉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著一個籃球盤腿坐在球場邊,眯著眼睛微笑的樣子柔軟的像一顆被風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時候的林朗還有點孩子氣,帶著幾分像小寵物似的可愛。

  那張照片是一個喜歡攝影的同學無意中拍下的,洗出來之後意外的發現構圖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來給林朗和同學看過之後隨手夾在語文課本裡。

  顧憶笙當時遠遠看了幾眼,後來乘體育課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開他的抽屜找出了這張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後就不捨得放回去了。默念了一百遍對不起,然後小心翼翼地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她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過她不後悔。

  顧憶笙兀自沉浸在回憶裡的這段期間,林朗已經換了三套衣服,她在心中警告自己別再像個花癡一樣眼神跟著林朗轉。

  攝影師在現場上傳了照片,顧憶笙在筆記型電腦上看了效果之後,覺得即使是趙一芒這樣挑剔的人也會無話可說——唯一需要擔心的是,林朗沒有穿他準備的衣服。

  拍攝工作結束後,顧憶笙把根本就未打開的服裝袋拎得拎抱得抱,和工作人員告別後一個人往公車站牌走。攝影棚離公交站還有很長一段距離,早知道她就偷偷在包裡藏一雙球鞋了……

  她還在胡思亂想的時候,一輛銀色的尼桑在顧憶笙身邊停下,然後車門被打開——「上車。」顧憶笙驚訝地抬頭,看到林朗才想起剛才的邀約。還在遲疑的時候,林朗已經走下車,把她懷裡的東西丟在後排車座上,關上門,然後把她也塞進副駕駛座。

  「中餐還是西餐?」

  他真的要請她吃飯嗎?她以為只是客套而已。「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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