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狩獵美男 | 上頁 下頁
一七


  就在這時,聽到有馬蹄聲從身後傳來。太好了,可以搭個順風馬。我朝馬豎起了大拇指,露出一個自以為很靚的笑容。見馬的主人毫無反應,意識到古代不興這樣攔順風車,連忙喊:"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時候,人家大哥已經在幾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著爆起的塵土。看你長得人模狗樣的,竟然毫無君子風度。瞧都不瞧我一眼!想當初我在N大的時候還經常攔帥哥的自行車帶我去主樓呢,屢試不爽,在國外就更別提了,沒想到在古代竟讓我吃了鱉。雖說鱉很有營養,但是我可不想這樣吃法。你給我記住,咱倆沒完!轉念一想,自己現在是男人的模樣,也難怪他不理我,終於又找回了自信。

  走了一段路,在路邊看見一匹純黑色的駿馬。這不是剛才那帥哥的馬嗎?我不會騎馬,偷了也沒用,可惜啊。再說,聽說駿馬的脾氣都很大,萬一被摔下來就慘了。不過驗驗這馬怎麼樣總可以吧。拿什麼驗呢?就它吧。我溫柔地抱起小白子,突然就把它拋向了馬,結果就見一條黑影在接觸到馬後腿後,呈抛物線飛進了路邊的竹林。武藝高強的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們那裡的寶馬也沒你這麼大牌!

  我撒腿跑進竹林,去尋找不知落到何處的小白子。小白子,我對不起你,我以為你排名比馬靠前,是它老大啊,沒想到這匹駿馬一點也不念你們的兄弟情誼。看來犬馬之勞一說實在不可靠。

  這時,在竹林裡聽到打鬥聲,本想不找小白子,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正是那黑馬的主人,他此時正手握青色佩劍和一名手持銀鞭的嬌美無比的姑娘對峙。這位帥哥,身著淡藍色錦袍,膚色宛如溫玉,鳳眼略斜微揚,朱唇上挑,帶著抹玩世不恭的笑意,渾身上下透著一股痞子味道。而那名女子還是那個詞,嬌美無比。其實我也就大概掃了眼那女子,女人提不起我的興趣,就不浪費眼了,我這眼治好了也不容易呢。

  兩人打得是花裡胡哨啊,但卻未見有人受傷,男子的臉上露著淡定的笑容,難道是切磋著玩?算了,莫問江湖事啊,再說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不痛快,說不定兩人是情侶呢。你們繼續增進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終於在一垛草叢中找到了小白子,可它的一條狗腿被摔壞了,我看它那楚楚可憐的模樣,連忙將它抱起,往大路走去。剛走了沒幾步,突然跳出一持刀大漢,攔住了我,我一害怕,驚道:"搶劫?"

  "啥?你也搶劫?俺們是同道中人?"大漢驚訝地說。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這是您的地盤,剛剛還讓我的小狗在這裡的樹下撒尿做了標記。如今知道是大哥的地盤,萬不敢造次,小弟我先行告退就是。"既然他誤解我是他的同行,就先胡說下,興許能糊弄過去呢。自從客串神棍後,我現在是滿口瞎話,越說越順。

  "看不出來,小兄弟你一副文弱書生的樣子,竟然也做俺們這行當。為啥不拿刀搶劫,而抱只狗呢?"

  我這才發現人家大哥至少還有個行頭--一把大刀,而我一點專業操守都沒有,手裡竟抱只殘疾狗,怎麼看也不像打搶的。

  "這狗是我搶劫的獨門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厲害啊。它是我十幾年訓練出來的搶劫專用狗,咬人斃命於眨眼之間。"(小白子:我統共還沒兩歲大呢!=_=|||)

  "小兄弟,看你還挺能矯情的,快交出財物,俺沒空和你磨嘴皮子。"

  現在的強盜怎麼素質都那麼高啊,不再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貨色了,全都是智勇雙全型的。唉,這可讓我們老百姓怎麼活啊~

  我趁他不備,又把小白子朝他扔了過去,轉身向著帥哥美女打鬥的方向跑去。為什麼我用"又"?幾分鐘前剛扔了一下。

  跑了十幾米,遠遠看到帥哥和美女還在打鬥。再回頭一瞧,那強盜果然被小白子弄蒙了一會兒,不過隨即便朝我追來。在強盜快追上我的時候,我破釜沉舟,索性停了下來,轉向他,朝帥哥方向一指:"看到沒?那人就是我大哥。"

  強盜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見帥哥武藝非凡,臉色一變,沉思片刻,然後提刀走了。算你識相!

  等他走遠,我又折回去找小白子,它現在已經榮升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輕易地遺棄它,只要它還沒死,就有利用價值。當我再次找到小白子時,它惡狠狠地盯著我,我都不敢去抱它了。猶豫了一下,看在它救了我半條命的分上,還是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條命是帥哥救的。這時發現小白子的兩條後腿都受傷了,已是半身不遂。小白子,你真可憐,痛苦嗎?還是那句勸過小牛子的話,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動物保護協會投訴你!)

  本想等帥哥打完,問他能不能帶我進城,轉念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麼時候呢,再說看他和他那馬的轉樣兒,估計不太可能會帶上我,我還是自力更生吧。這地段的強盜已經遇過了,應該不危險了。果然,在官道上走了約一個時辰,我終於進城了。

  進城後,我先找家飯店填飽肚子。經由強盜事件,我覺得書生樣很容易被人欺負,為了防止這類事情的再次發生,我決定採取些措施。首先不能手無寸鐵,於是我到鐵匠鋪買了一把小鐵匕首(寸鐵),放在貼身處,又買了一柄佩劍佯裝武林人士。接著去了畫坊,我要文身。對於沒本事的我來說,只能虛張聲勢保護自己了。我左胳膊寫上"打遍天下無敵手",右胳膊題上"我只是隨便說說!"看不同場合亮不同胳膊,最後在脖子露出的地方畫了一個骷髏頭,骷髏頭底下有兩根交叉的骨頭,就是現代有毒物品的標誌。

  從畫坊出來後,天已經黑了,我開始找客棧投宿,連找了兩家客棧都客滿,而第三家卻大不相同,門可羅雀,甚是冷清。最奇怪的是,客棧的門上竟貼著一副字"鳳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內"。帶狗的就不能進去?不是專門針對我家小白子吧?怪是怪了點,但是我總不能露宿街頭吧。我硬著頭皮進了客棧,掌櫃上下打量了我兩下(上一下,下一下),說:"兄台還是投宿別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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