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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水晶

  我和她這樣的女生,都不曾擁有一顆水晶般的心。

  我從小妒忌世界上所有數學好的人。

  被奧數折磨過的小孩往往都經歷過一個自我懷疑的時期。成年人總是喜歡用「人人生而平等」來哄騙小孩子,小孩子又把這句本來用於闡釋人權的名言理解到了天賦方面。直到有一天,他們發現,原來大家並不「平等」。同樣圓圓的腦殼裡發生著不同的風暴,我絞盡腦汁無法理解的雞兔同籠,在某些人眼中像解開鞋帶一樣容易。

  我第一次想要問「憑什麼」,差點忘記了曾經我自己春風得意時,也一定有人對著天空默默地問,憑什麼。

  以前有個朋友說過,她覺得這世界上只有兩種東西值得被妒忌:智商和美貌。因為這是老天給的,出生前無法選擇。大富之家會落魄,愛你的人會離去,只有與身體有關的資本一直完全屬於你。

  在學生時代,我們在審美上往往是蒙昧的,所以更容易引起注意的是成績。但做過尖子生的人都知道,在尖子生的世界裡,也有等級劃分。你見過的所有「假裝自己並不努力」的尖子生,內心都有一個最深沉的嚮往,那就是成為一個聰明的人。

  努力本是可貴的優點,但是在膚淺的年紀裡,它是我們偽裝天才道路上最大的絆腳石。

  偽裝天才曾經是我的好戲碼,甚至一度騙倒了真正的天才。

  初二的時候我漸漸和班裡的一對好朋友玩到了一起,兩人結伴變成三人同行。那時候《流星花園》風靡全校,大家給這對姐妹花分別起名為大S和小S。

  大S數學很好,小S人緣很好。我自然是先和小S成為朋友的,即使後來變成了三人行,中心人物也永遠是小S。沒有她,我和大S就只能圍繞著邊角料說些不鹹不淡的話,但是如果小S在場,我和大S就能互開玩笑,聊天打鬧,像是真的朋友一樣。

  回頭想想,真是奇怪的關係。

  在我幾乎快把初中同學忘光了的今天,一閉上眼睛,仍然能清晰記得大S的樣子。我們初中的校服難看得無以復加,肥大的藏藍色上衣,紅棕色西服領,難以想像的撞色,喪心病狂的款式,穿在她身上,卻醜得很柔和。她並不算美人,卻連這種校服都能夠馴服。也許因為她總是臉色蒼白,下巴尖尖,狹長的丹鳳眼沒有過多情緒,開懷的時候也不會流露笑意;鼻翼兩側有些淡淡的雀斑,卻因此透著一股機靈勁,像刻板化的美國青少年電影裡最聰明的那個,總是長著一點雀斑,仿佛智商滿溢,洇透了面皮。

  記憶裡比她的外貌更清晰的是一個畫面。我們三個前一秒剛因為一個八卦而哈哈大笑,小S忽然說要去買只水筆,轉身跑進了文具店,而我和大S就這樣默默地站在原地等她。一陣風吹過來,笑聲被吹散,我們並排站著,看向不同的方向,中間總是隔著一大段距離。

  學生時代我遠沒有現在這樣自我,所以很害怕冷場,在各種朋友圈子裡都盡職地扮演著諧星,從不曾像面對大S一樣,彆扭、尷尬、無言以對。

  大S擁有很聰明很冷靜的頭腦,寫一手漂亮的連筆字,數學成績總徘徊在滿分檔。她是個靦腆的人,我不是,所以這沉默多半是我的錯。

  時至今日我終於能輕鬆地承認,我妒忌她。

  這看上去是沒道理的。在學生時代最簡單粗暴的比較體系裡,我是班裡的第一名,比也是和緊咬著我的第二名去比較,還輪不到大S;性格上我比她開朗活潑,人緣也更好;如果我說我羡慕乃至妒忌她,連大S自己也會和其他同學一起說,我這只是在假謙虛,不地道。

  所以這反倒給了我一個機會輕輕鬆松地掩飾自己的妒忌和敵意——我幹嗎眼紅你呢?我沒必要嘛。

  可是妒忌還是滋生了。在數學課的教室裡,在老師拋出一道高難幾何題並殷殷期待地巡視全班時,在我擔驚受怕地低下頭而大S被點名時,在她隨隨便便用了幾種解法時……妒忌就這樣生根。

  然後每天每天汲取營養茁壯成長——有時候用她的聰慧,有時候用我的笨拙。

  數學老師總是喜歡拿我們作比較,當著班級同學的面、辦公室裡只有我和她的情況下,無時不刻。她被誇獎了很多方面,而我只得一個字,穩。

  穩就是笨,細心的笨。

  我的虛榮心總是以各種面目攪亂我的生活,它時常偽裝成上進心,在耳邊悄悄地、不懷好意地提醒我:大家都覺得你只是努力,其實你不如她,你可怎麼辦?

  我原應是個春風得意、心高氣傲的第一名,卻在內心被一個隱藏的黑馬追趕得灰頭土臉。

  更糟糕的是,我短暫地喜歡過一個高高的男生,皮膚很白,笑起來帶著一股邪氣,對誰都嬉皮笑臉吊兒郎當,對誰都薄情寡義翻臉不認帳,女朋友眾多,從未長久,唯獨對著大S,有種奇怪的耐心和溫柔。

  他們是同桌。

  你看,我有這麼多理由恨她。

  但是我「良知未泯」,所以我有更多的理由,告訴自己,你這是在無理取鬧。

  所以我把所有燃著暗火的情緒都摁滅在了道德的海洋裡,逼迫自己好好面對她,不敢流露一絲真實的陰霾。

  朋友就這樣以奇怪的方式做了下去。

  也有過短暫溫馨的瞬間。

  初二下學期的春季運動會,我們一起跑400米,我們兩個都是小組倒數,但好歹沒有墊底。小S體貼地拉著我們在跑圈散步至心跳平穩,之後我們三個就再也沒回到班級方陣去,而是偷偷溜到體育場外的花壇邊,坐在樹蔭下聊天。中途小S又跑去買水,就這麼剩下了我和大S。

  沉默中,她突然沒頭沒腦地開口,說:「一起唱歌吧。」

  我還沒反應過來,她就開始哼起來了。是徐懷鈺和任賢齊的《水晶》,很老的歌曲,旋律和歌詞都很清新甜蜜。大S自己一個人唱對唱,萬分認真。她的嗓音和徐懷鈺不同,是一種略帶清冷的沙啞,所以一首甜蜜到膩人的歌被她唱得很清新,很溫柔。

  我大概知道她為什麼忽然這麼開心。跑400米時,她的同桌溜了出來,站在跑道內的草坪上為她喊加油。

  她唱完就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笑得我心虛不已。我齷齪的心思像是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曝曬得乾乾淨淨。我也朝她笑了,說:「唱得真好聽。」

  從今天開始,也許能夠真的做朋友了吧,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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