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時間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2011年,我終於辭了職,去杭州學畫畫。

  那裡有中國美院,周邊開滿高考美術集訓班。我媽媽沒說錯,真的有很多人可以用一兩年的時間速成繪畫,水準甚至足夠考大學。

  畫室裡我和一群1994年出生的小孩擠在一起,因為他們喜歡公放音樂,我因此耳熟了「QQ音樂三巨頭」許嵩徐良汪蘇瀧的全部熱門歌曲。晚上睡不著,我就一個人在河邊散步看星星,對著手機裡的google星圖,認認真真定位和學習了所有星座。

  後來我止步於球體。老師比我大兩三歲左右,曾經騎著小電驢帶我去買畫具,最後又騎著電驢把我送到高鐵站。

  「別學了,你不是這塊料,」他說,「我也不是騙錢的人。」

  他說我沒才華。

  我三歲開始塗鴉,巔峰水準是十二歲,畫的水冰月(自以為)跟原版一模一樣,並把這個巔峰水準一直保持到了二十四歲。小時候我的願望是擁有一間大房子,用途是,在裡面裝滿白白的整齊的畫圖紙。

  我的願望裡從來沒有過大提琴。我只想把它劈成柴。

  然而卻想起六七歲的時候,我在家里拉著《農夫之歌》,高高興興地唱著自己填的詞。西曬余暉灑在外公身上,他笑眯眯地誇我真有才華。

  我現在閉上眼睛還能看見他。

  ***

  2012年的最後幾天,我終於去了巴赫博物館。

  天是陰的。東德城市的天總是陰的。老奶奶和我一起走出博物館,散步到湯瑪斯教堂外面。那裡豎立著一個高大的巴赫銅像。

  我把相機交給她,她拍下了我和巴赫的合照。

  照片裡我笑得很開心,非常符合遊客的特徵,身體靠著銅像底座,還有一隻腿是翹著的;六首無伴奏組曲,我只練過第一首,後來的這些年斷斷續續終於聽全了,更是遊客中的佼佼者了。

  我整個童年都給了它,到最後也只是一個遊客。

  ***

  去年的冬天,編輯和攝影師朋友一起到海邊給我拍新書的宣傳片。我不善於面對鏡頭,拍了兩天都還是很僵硬,連走路姿勢都不對。

  後來攝影師說,你不是學過大提琴嗎,怎麼不帶來。

  於是我把它從牆上取下來。指板已經微微開裂了,常用把位因為多年的摩擦,黑漆褪去,露出一道一道的底色來。四根琴弦都廢了,旋鈕都不敢用力擰,生怕它斷掉。

  就是個道具嘛,我想,當年沒劈了它,不錯了。

  我換好衣服,坐在鏡頭前。攝影師讓我隨便演奏點什麼,反正現場不收音,沒調弦也無所謂的。

  他忙著找角度,我編輯忙著玩手機,沒人注意到,當我多年後拉響第一聲琴音,要咬緊牙關才控制著沒有哭出來。

  多年不練習,我的手已經僵了,指法卻全部都記得,每一個小節,每一次停頓。我竟然都記得。

  攝影師讚賞地說,誒,琴真有用,你一下子就自然了。

  它當然有用。

  它帶著我失去的一部分靈魂,回到了我的身體裡。

  原來我一直都愛它。它是我的負擔,我的苦難,我急於甩脫的噩夢;卻也給了我驕傲,給了我快樂,給了我窘迫又俗氣的童年原本不可能得到的美與希望。

  我愛它。我學了八年的大提琴,我愛上它的時候已經太晚。

  當年,在離開博物館前,我看到門口提供紙卡,讓遊客給巴赫留言。老奶奶鼓勵我拿一張。

  明知自己和他毫無關係,我依然在題頭端端正正地寫:「親愛的巴赫先生」。

  親愛的巴赫先生:

  2017年的新年,我重新開始練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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