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時間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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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十五歲 任何一座土丘,只要離得夠近,都足以遮擋你全部的視線。 2002年秋天,我剛滿十五歲。 下午語文老師拿著一摞批改好的作文走進教室,例行將所有得到「優」的同學的名字念了一遍,卻破天荒沒有讓我們站到講臺前讀作文,也沒有點評,念完名單便開始上課,讓大家把書翻到新的文言文。 琅琅書聲中她走到我附近,摸了摸我的頭,說:「寫得不錯,不過以後別想這麼多了。」 15歲的我第一次被人評價為「想太多」。 就像是洪水開了閘。「想太多」這三個字之後伴隨了我十多年,往往是以勸慰的名目出現。然而如果想太多就是我存在的標誌,勸慰等於抹殺。 那一次的作文題目很奇怪:請談一談你升入初中以來的感受。 這不是一個規整的應試作文題目,語文老師說,你們就隨便寫吧。於是那一次的作文我沒有選擇用張海迪和司馬遷這些人物在卷面上列排比句。 那篇作文,我寫了另一個女生。 我小學是那種在藝術節舞臺上紮著小辮子搖頭晃腦主持節目的副大隊長,初中前半個學期又保持和小學一樣「踴躍發言」的課堂習慣,所以第一次期中考試前,對第一名有點志在必得,身邊人也紛紛起哄,最後順理成章地考砸了。 第一名是一個我以前從沒留意過的姑娘,她甚至是我的小學同班同學。就叫她紅球鞋好了,因為排名出來之後她走到我座位旁敲了敲桌子朝我輕蔑一笑,而我裝作沒看見,目光低垂死死盯著她的紅色球鞋。 我寫過一本叫「你好,舊時光」的小說,女主角余周周曾經表示自己很羡慕《灌籃高手》裡的男生們,因為他們敢於大聲宣戰,不懼輸贏。而我們在學校裡的青春,罕有這樣熱血的戰鬥時刻。 其實不是的。欲望驅使之下,每個人幾乎都挑戰過他人,也被他人挑戰,與《灌籃高手》的區別在於,無論是宣戰的一方還是應戰的一方,都很少做到光明正大,更不用提磊落地享受勝利與接受失敗。 就像我和紅球鞋之間持續了三年的戰爭。 考試算大的戰役。我只有第一次輸掉了,後來在學年大榜上穩居前三,還回敬給她高傲的一瞥,希望她能意識到,我和她「已經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 零碎的戰鬥也有。課堂發言,黑板解題,沒有一次不是暗暗較勁;偵查與反偵查也是必要的,我無意走到她桌前,她會輕輕掩上自己精心淘來的練習冊的封面——我則變本加厲,覺得自己更「高級和大氣」,故意讓她看,故意讓她買,然後再擊敗她,滋味不是更甜美嗎? 紅球鞋也不是好惹的,她有辦法擊潰我刻意營造的優越感。她會表達對成績上永遠壓我一頭的學年第一名的讚美;和好姐妹議論我是不是每天吭哧吭哧學到半夜卻還是考不過人家;某一門成績比我高,便高聲懊惱自己寫錯一個字扣了05分……聽得我牙癢癢,幾乎忘了自己平時是怎樣對待她的。 寫到這裡我猶豫了一下要不要把上一段改一改,因為這些真的很丟臉。 成年人善於體面地掩飾敵意與好勝心,把它放在廣博的世界中盡情稀釋,恐怕早已忘記一個初中生在逼仄的教室裡輾轉騰挪時,究竟抱著怎樣的心情。當時的教育並沒試圖教過我們如何尋找自我,於是我只好用比較來不斷確認自己在世界的座標——比A好一點,比B差一點,喏,這就是我。 十五歲的心氣,十五歲的眼界,十五歲的虛榮,這就是十五歲時候最真實的我。 戰爭過半,我終於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簡直有病。語文老師佈置了這樣一個作文題目,我便將這一切原原本本地寫了進去,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變態。」 語文老師摸摸我的頭說,你想太多了。 *** 初三的時候,班裡出現了一個轉學生。 那個男生的樣子對我而言很模糊,他來去匆匆,總共在班裡只待了幾個月。 然而紅球鞋喜歡上了他。 其實十五歲的我大概同時喜歡著三個男生,或者是四個吧,實在記不清楚了。但我把自己的水性楊花歸結為青春期,不必付諸行動,誰知道下個禮拜還喜不喜歡了。福爾摩斯曾經說戀愛和婚姻是智力的阻礙,他不需要這種拖累。我深以為然。愛情是如此地耽誤時間,如此地沒有結果,如此地缺乏意義。 紅球鞋單戀的傳聞散播四處,讓我很失望——你的對手是我,我還沒徹底擊敗你,你怎麼就這樣不玩了。 有天我發考試卷,發到轉校生桌前,他剛醒來,睡眼惺忪地看向自己少得可憐的分數,懵懂地問:「物理滿分是多少啊?」 我說:「70。」 他說:「哦,70分啊,那你考了多少?」 我說:「70。」 轉校生說:「我×,你真牛啊。」 紅球鞋聽不見我們說什麼,但是看見了轉校生在朝我笑。我也轉過頭去看她,我想我的眼神帶有一種女生無師自通的得意——你怯怯地不敢接近,我隨隨便便就能和他說幾句話。 我絕對不是想要在這種事上也爭個高下。我只是想氣她,想讓她記起來還有我這麼討人厭的一個對手存在。 我們十五歲,我們初三,我們的學校不是重點初中,我們要考高中了,你能不能清醒一點。 紅球鞋黯然轉回頭去擦黑板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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