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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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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康婕面面相覷,震撼得說不出話來。 她掛掉電話之後,言若有憾地說:「唉,前幾天買的iPhone不小心被偷了,之前都丟了6台手機了,媽媽不給我買好的了,先隨便搞一個用著吧。」 她去後面排隊時,康婕認真地抓著我的手說:「其實我是煤老闆的女兒,不過我爸爸怕我被綁架,要我低調點。」 我重重的點頭:「知道為什麼我爸爸這麼多年不聯繫我嗎,其實他在南非挖鑽石,等他挖到了,他就會來接我了。」 軍訓的一個月簡直是要了我們的命,每天早上5點多就被廣播裡嘹亮的軍歌叫醒,然後半睜著眼睛換上不知道從哪個批發市場弄來的山寨軍裝和解放鞋,然後空腹去田徑場集合。 嚴厲的教官,劇烈的操練,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驕陽,我真怕一個月的軍訓結束之後,回家去我媽媽會以為家裡來了個非裔混血兒。 於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個小時往臉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陽光下的部位塗防曬霜,我相信一分錢一分貨,所以咬牙買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這句話,可是她的蘭蔻防曬霜偏偏在軍訓之前就剛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來找我討她口中「還蠻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盼來了我的生理週期。 在那一天,我以「痛經」的名義,不費吹灰之力請到了假,活潑地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時,看到了穿著蕾絲連衣裙的譚思瑤。 她站在食堂門口,樣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們兩個人的形象真是雲泥之別,我腳上穿著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腳上5公分高的黃色高跟鞋,並且,她還是站在臺階上面俯瞰著我。 我轉身想走,她就跑過來拉住我,一句話不說就開始哭。 我不知道周圍那些路人是怎麼想的,反正換了是我,絕對會認為是解放鞋欺負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終於歎著氣說了一句:「好了,都過去了,你別哭了。」 我這句話不但沒有制止她的眼淚,反而讓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終於擠出了一句支離破碎的話:「落薰,我失戀了……」 我覺得我一輩子都是個仇富的人,在我瞭解到譚思瑤之所以不需要參加軍訓是因為她爸爸在某醫院給她弄了個病例之後,我惡狠狠的對她說:「現在的人,但凡有點職權不濫用就好像顯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麼都聽不進去,滿腦子就是她的許至君。 許至君,我怎麼會想到,這個名字與我之後的人生,竟然會緊緊的聯繫在一起。 譚思瑤不知道又去找了哪個領導,居然跟我寢室裡的一個女孩子對調了床位,理由僅僅是為了跟我搬到一起來住。 我真想問問這個大小姐,你真以為我是聖母下凡啊,過去仇深似海的,現在你說一句失戀我就要原諒你啊? 為了躲避譚思瑤的哭訴,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網,她天天泡在一個論壇裡潛水潛得不亦樂呼。 某一天,有一個帖子終於引起了她登陸的興趣。 那個帖子的標題是:有沒有喜歡陳冠希的女生,進來報個道,前50名送簽名CD。帖子裡還附加了N張陳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Edison的忠實FANS,從他出道開始就一直癡迷地喜歡他,所以她看到那個帖子的時候,幾乎是毫不猶豫就立即登陸,留下了驚天地泣鬼神的一個回帖:我最喜歡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沒有想到那個名為「我好老實」的樓主,一點都不老實,他在回帖滿50之後,釜底抽薪,將帖子標題編輯為「有沒有喜歡我的女生,進來報導,前50名送香吻。」 慘澹中唯一值得慶倖的就是,樓主貼的自己的照片雖然看不清楚臉,但是感覺還不錯,至少,不猥瑣。 他在後面的回帖欽點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為最佳回帖,並邀請她參加週末在懶蟲的PRATY。 雖然封妙琴一直號稱自己混跡夜店多年,當晚她還是暴露出了自己膽怯的一面,死死地抓著我說:「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話,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說「我們真的有那麼熟嗎?」,可是想起我宿舍裡那個「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點了點頭。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於那幾個關鍵的決定。 如果我那天沒有答應封妙琴一起去,也許我跟林逸舟兩個人的人生就會完全重寫。 可是有那麼多假設嗎? 人生,能夠重來嗎? [5] 我會強暴他?你以為小雞雞長在頭頂上就是獨角獸啊?」 懶蟲PUB每到週末都擠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幾度,PUB裡面永遠維持在熱帶海洋氣候,男生穿Tee,女生穿短裙,當然還有風靡世界的黑絲襪。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綠色的長袖Tee和牛仔褲,並且十分老土的套了個運動外套,放眼看到裡面到處都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覺自己像城鄉交界處來的。 當然,封妙琴她比我還放不開,她居然倒楣得在這一天,迎來了大姨媽。 這就意味著她晚上不能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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