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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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晝若夜房間(1) 這個房間的白天總是進不來,被厚實的粗棉布窗簾緊緊地擋在了外面。我哀求她,或他:請把白天放進來,放進來!我只是想把眼前這張臉孔看清楚。而她,或他,或者是他們,只是在外面經過,走來走去,發出消滅的聲音。我知道,他們在殺死陽光。而白日,已所剩無幾。 1.BOX酒吧和相片裡的男孩 這是一個夏天的夜晚。莫夕穿著一雙厚實的波鞋,寬大的印著唱片廣告的大T恤,神色慌張地從山上跑下來。她跳上一輛從山腳下公路開過的計程車: 「BOX酒吧,湖邊的那個。」她說。然後她就閉上了眼睛,把頭靠在車窗上。而此時窗外的天空已經開始下雨。 這一天不是週末,又因為下雨,酒吧不算熱鬧。也許根本沒有人注意到這個臉色蒼白,把細瘦的手指緊緊插在仔褲口袋裡的女孩,她的中長散發許久沒有染色,帶著一種營養不良的淡黃,而眼窩深陷,黑色的眼圈像是一個動態的,隨時在擴展面積的泥潭。她像蝙蝠,因為身上的棉恤太大,兜了風和雨水,並且她的腳步飛快,一閃而過,就進了BOX那扇木頭柵欄的棕色大門。 她迅速地穿過小酒吧裡黑暗的過道,走到角落裡的一把毫無依靠的高腳椅上,坐下。她要了橘子味的朗姆酒,十分警醒地環視四周。房間很暗,有圍困在這裡以久的煙氣,使她有種錯覺,這是一個煉丹的大爐,周圍的人其實都是虔誠而邪性的信徒。他們都在尋索一些自己想要的東西,青春的年華,金錢,美麗的臉孔或者美味的食物,優秀的性伴侶。這沒什麼不對,她想,她也在尋索。 她喜歡這裡的光線,即便有樂隊唱起歌來,點亮的幾盞燈也不會把她的一絲頭髮照亮。她喜歡黑暗,這樣可以忽略她的蒼白和恍惚,便沒有人看得出來,她不似這個世界裡生活著的同齡姑娘。 而事實上,她在過去的三個月裡,都沒有離開過芥城南山上的小房間。在那裡,她有一張比單人床稍微寬綽一點的床,有一台她一直帶來帶去的手提電腦,有一台從舊貨市場搬回來的小冰箱。她在裡面放了黃桃優酪乳和打折的罐裝啤酒。每天就以此度日。而她一直在寫,她寫著她偉大的小說。每一天裡,她除了外出去購買食物,同小商販有簡單的交流,除此之外她不和任何人說話,她沒有電話,沒有鄰居,沒有拜訪的朋友。是的,她需要這樣的環境,來專注地寫完她的小說。這是一部字字關於小悠的小說。她寫了小悠的死去,像是走過了花季的美豔之花,死得淒絕但是必將讓人永世懷念。她的小說裡,小悠被葬在山腳,其實是離她這段時間休養的地方不遠,她還曾到過那裡,隱約聞到一種熟悉的甜美氣息。轉念間,這個地方已經抵達了她的小說裡,成為小悠歇息的溫暖墓穴。在她的小說裡,有很多人來緬懷他,春天,夏天,每一季。他們是他的親人朋友,而更多的是他的情人,她們一直仰著頭看著這個高貴的男孩,在他死後,在他變得低矮之後,她們仍舊帶著一樣的崇敬和依戀來看望他。這也許可以算得上她的小說裡最溫暖的結尾。 可是現實中,她並沒有目睹小悠的死亡,那個時候她已經在柏城。她在一個土黃色大布圍起的房間裡,她像往常一樣坐在陽臺上眯起眼睛看放在高一點的架子上的一大水缸金魚。她的膝蓋上放著印著粉色櫻花的淡香味信紙。她給小悠寫信,她一直沒有寫好,可是她必須寫好,一封激情盎然的信,要他來看她。騎著白馬也好,穿著盔甲也好,她要他風塵僕僕又體面地來看她,並帶走她,像一個有著遠大理想的成年男子那樣。那個下午,她仍舊沒有寫好信,她和小悠彼此太熟悉了,她知道小悠的喜好,一般的言語是不為他所動的。她悵然若失地收起了筆和信紙,打算明天繼續寫,而這個時候門鈴響了,郵遞員送來了信。她一時有些迷惘了,她有種錯覺是小悠回信了——一時她竟忘了她要寫給小悠的信還握在她的手心裡,沒有寄出。她飛快地接過信,拆開…… 死於酗酒和興奮過度的男孩,離開的時候臉上是不是帶著意猶未盡的笑意,而臉色應當紅潤,還在向外界散發著勃勃的生氣,一點也不像一個已經不能動不能思想的人兒。莫夕仔細地想想小悠最後一刻的模樣。而等到她終於能夠哭出聲音來的時候,已經是午夜。她倚在床頭上哭,房間裡有一點一點像黴斑一樣的月光,但她不確定,也許是在墳墓上跳舞的磷火也說不定。她定定地看著微微蕩漾的月光抑或磷火,忽然從床上跳下來。她給自己披上一件淡玫瑰紅色的開身外套,手上握著她給了他寫了一半的信,是很多封,以及她今天下午收到的來自他家的死訊通知,她沖向門口,打算去芥城,她對於他的死仍舊沒有一個成形的概念,她覺得他仍舊在芥城的某處,而她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能力把他找出來。 可是她發現房間好像沒有了門。房間似乎也沒有窗戶,沒有能吹進一縷風來的縫隙。月光是假相,這裡有的只是厚厚的一層一層如幕布一樣的窗簾,還有漲滿苔蘚般淺藍色凸起的牆壁。她想掀起窗簾來,可是那窗簾一層一層又一層,她被困在其中,徒勞無功地一層接一層銜著,塵埃噗噗地掉下來,她開始咳嗽,幾近窒息。她開始大喊大叫,而門外有輕輕的腳步聲,走來走去,走來走去,和莫夕是這樣的親密卻有毫無關聯。 室內的風景一直沒有變化,只是時間一點一點的錯移,多少晝日之後,她漸漸習慣了這個密封罐一樣的房間,她也不再畏懼那白色的癬一樣令人生厭的斑狀月光。她忽然縱情地笑出聲並像西班牙鬥牛士一般撕扯著窗簾布的時候,他們說,她瘋了。 她花了那麼大的力氣寫完了有關小悠的書,她想她要把這本書印出來,然後放在一個近似棺材形狀的小木頭盒子裡,把它埋在小悠的身邊。她知道小悠喜歡閱讀,尤其是她寫的文字。小悠喜歡看,甚至看得歡喜還會朗讀出來。多少個沉醉的時刻,是莫夕坐在小悠的旁邊,聽小悠念著自己寫的句子。那些句子從小悠的嘴裡念出來,仿佛是鍍過一層均勻的金粉,它們變得價值連城熠熠生輝。所以她要把她和小悠的故事寫成一本書,伴隨小悠,讓他可以在泥土裡在天國裡,在晝日在黃昏都能閱讀。這個在莫夕看來堪稱完美的計畫消耗了她三個月的時間,她回到芥城三個月,卻沒有去看過小悠的墳墓,沒有見過任何和小悠相關的人,她想她首先要完成這本書,把它出版,做成最精美的圖書,然後帶著它去看小悠。三個月裡,她靠著給通俗的婦女雜誌寫各種曖昧的桃色故事賺錢,支持她的生活。可是有時她的腦子一紊亂,就會寫出一些不著邊際和主題無關的東西。比方說,她寫著寫著忽然轉而去寫一間房間,密閉,讓人透不過氣。她花了三千字描寫這個和上下文毫無關係的房間,令人不止所雲。再或者她忽然停下來講述故事,開始一段莫名其妙的對男子相貌的描寫,詳盡到極至,卻不肯提到他的名字。因此她也常常被退稿,或者編輯自做主張地刪除。當然,這些她都不計較,她只是想要完成寫給小悠看的小說,因此她才喝啤酒和優酪乳,延續生命,勤懇地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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