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千山萬水人海中 | 上頁 下頁 |
一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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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實一語帶過,並不細說。蘇一也就不追再問,只是一迭聲:「去醫院去醫院,趕緊去醫院。」 在醫院裡折騰了很久。因為傷口是酒瓶子砸的,要處理乾淨那些細小玻璃屑比較麻煩。醫生用藥棉沾著藥水細緻地清洗著血肉模糊的傷口時,程實痛得眉峰結成寸,雖然咬緊牙關一聲不吭,額頭卻不知不覺沁滿冷汗。 蘇一刻意說俏皮話分散他對傷口痛感的注意力:「如果實在很痛就叫出來好了,我會裝作沒聽見的。」 程實抬眸定定看她一眼,唇角微微一彎:「不行,太丟臉了。」 他也不是完全沒有幽默感的人呢,蘇一忍不住也笑了。兩人相視一笑,程實一時忘了肩膀傷口處的痛。 從醫院出來已經十點過了,夜越深越冷,街上成雙成對的情侶卻還是很多。好多人手裡都拿著玫瑰花,或一朵或一束,都是愛意的象徵。浪漫的情人節晚上,如膠似漆的戀人們自然分外留連。 蘇一看著滿街的雙雙對對,跟程實開玩笑:「浪漫的情人節晚上,居然陪著你上醫院。煞風景啊煞風景!」 「為了感謝你陪我來醫院,我請你吃夜宵。」 「改天吧,今天晚飯吃得很飽,不想吃夜宵了,你送我回學校就行了。」 他們邊說邊走,朝著馬路旁停著的汽車走去。落在旁人眼中也是一雙一對人兒,便有個初中生模樣的小女生跑過來,笑盈盈地舉著手裡不多的十來支玫瑰花對程實說:「先生,買朵花送給女朋友吧?」 顯然這也是一個勤工儉學的學生。 蘇一不由失笑。不單單因為賣花的女生把她和程實誤會為情侶,更因為她自己都有沒賣完的玫瑰花丟在車廂裡,居然還有『同行』朝她兜售起花來了。正要客氣謝絕,程實卻接過那女生手裡所有的花:「我全買了,讓你早點回家吧。」 那女生高興極了:「謝謝你。」 蘇一便不再說什麼,程實有錢,他願意幫忙都買下來,她還有什麼可說的。 買下的玫瑰花,程實全部遞給了蘇一:「送給你。」 頓了頓,又加上一句:「算是感謝你在這個情人節的晚上陪我上醫院。」 言語刻意地輕描淡寫,程實握花的手卻不自覺地掌心微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想要送給蘇一這束花的意思。和任何男孩子一樣,在情人節這個特別的日子,為自己喜歡的女孩送上一束玫瑰花。他以為,他不會再有這樣的熱情與浪漫了。可是,她卻讓他湮滅已久的熱情浪漫,如死火山復活般的重生。 蘇一不知道程實心裡的百轉千回,她只能聽到他的話,讀不到他的心。灑然一笑接過花來,打趣道:「這大概是我收到的最不浪漫的一束玫瑰花。」 她接了花,程實長長地籲口氣,似是放下了一個重擔:「這是我第二次給女孩子送玫瑰花,謝謝你收下它。」 第二次?蘇一聽得一怔,程實是那樣一個對女生冷若冰霜的人,他以前給女孩子送過玫瑰花嗎? 「第一次送的玫瑰花,是初戀吧?」到底年輕,蘇一難捺好奇心,忍不住試著探問。 默然片刻,程實點頭承認:「是,那時候我還在上初中。」 「你初中就早戀了。」蘇一簡直不敢相信,一向表現得對女生無動於衷的程實,初中時竟然就會給小女生送起了玫瑰花。 「那時班上有個女生長得很可愛,頭髮自然鬈,皮膚白白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長長翹翹,活像一個洋娃娃。我——總是偷偷地看她。」 程實仰頭看向高高的夜空,眉宇間一片悠遠神色。他已經陷入了遙遠的往事中,蘇一不出聲,靜靜地聽他回憶。 「初一時還很懵懂,初二知道了有情人節,那天我也不知怎麼了,突然間鑽進了牛角尖似的,就是很想很想送她一束玫瑰花。當時玫瑰賣五塊錢一朵,一束花也要幾十塊。我沒錢,也不可能跟家裡要。我家的經濟條件那時很不好,我爸拿出畢生積蓄跟人家合夥做生意虧得一塌糊塗,他常常整宿整宿地睡不著。沒有錢買花,我只有另想辦法。你猜我想了什麼辦法?」 蘇一搖搖頭,猜不出來。她出身城市的小康之家,父母從沒短過她的零用錢。沒有錢怎麼辦?她只知道沒錢花了就找家裡要,媽媽常常是一邊數落她一邊掏給她。 「我壯起膽子去偷花店的花,然後悄悄地放進她的課桌裡。」 默然片刻,程實自己揭曉答案。目光遙遙地定在透明墨色的夜空,凝神睇望,仿佛看到年少時的自己,竭力鎮定地走進花店,趁著老闆不注意,抓起一束包好的玫瑰花就跑。他跑得很快,腳步慌亂而急驟,心跳也是同樣的慌亂而急驟。有人在後面吼叫著追他,他拼命跑拼命跑,終於把追他的人甩掉了。 成功偷到的那束花,趁著中午同學們都回家吃飯了,他悄悄地放進暗中喜歡了很久的那個女生的課桌裡。 偷花店的花送給喜歡的女生?!偷竊是倍受譴責的行為,但是蘇一卻沒辦法譴責程實那樣另類的浪漫之舉。她只關心一點:「那她都不知道是你送的花?」 程實臉上浮起一絲苦澀之意:「我沒留下紙條,並不想讓她知道是我送的花。可是她卻不知怎麼知道了,下午我去上課,剛進教室她就攔住我問,是不是我放的玫瑰花在她課桌裡?」 「當著教室裡那麼多同學的面她就問你了?」 蘇一覺得驚訝,這不太符合一個女生收到玫瑰花後的含羞帶喜的心理。要是她,肯定要把人叫到外面去悄悄地問,頓時有所預感事情的發展不會美好。 而程實,已經停止了敘述。嘴唇緊抿,抿成一抹痛楚的下弧線。用盡所有的努力來忘卻,可那些傷痛的記憶,始終如同一根拉得長長的橡皮筋。以為是遠離了,卻只要稍一鬆懈,它又會重重地反彈——彈得心一陣抽搐般的痛。 事隔多年,程實仍然清楚地記得,在他點頭承認是自己送的花時,那張洋娃娃般漂亮的臉上,是怎麼奇恥大辱般的表情。還有她同桌的那個女生,又是怎麼樣咕咕地直發笑:「怎麼樣,汪雨茜,我就說我遠遠看見程實偷偷摸摸拿了一束花進教室,肯定是他送的。你還不相信,想不到吧,他居然也在暗戀你呢。」 那女生越說到後面越笑得厲害,仿佛遇上了全世界最最可笑的事一般。有幾個女生也跟著笑起來,陸續響起的笑聲,讓汪雨茜一臉羞恥的表情更甚,她把玫瑰花重重甩還給程實,連帶著一句錐心刺骨的話:「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他的喜歡,在她看來是一種褻瀆。 如同劈面挨上一鞭子,程實整個人都懵了。班上那麼多同學在,或好奇、或好笑、或同情、或輕視……各色眼光交織著落在他身上,像無數銳利的手術刀精確地切割著他。更有人雪上加霜地竊笑:「全班男生最矮的是他,最土的是他,最醜的還是他。他憑哪一點喜歡汪雨茜,活該現眼。」 十四五歲的孩子說出來的話,有時比成年人要尖銳刻薄得多。因為太年輕,不懂得把握分寸,不知道惡語傷人六月寒,怎麼想的就怎麼說,才不管聽的人什麼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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