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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


  她瞪大眼睛,惡狠狠地看著我,看著看著,咬牙切齒地逼出一句話:「還不是你害的!」她仰頭又是一杯,「記不記得大一那年你替他傳話,約我去火車站口的那個書店?」

  我點頭,「記得。」記得他求了我很久,看在他為人不錯又仗義的分上,我才勉強答應。

  她磨牙霍霍地道:「好吧,我想閑著也是閑著吧,就一路逛到火車站那兒,等了將近一個小時,天都下雨了他也沒出現,姑奶奶我一生氣,回家了!結果你猜?」她給自己又倒上一杯,「第二天,胖子吳氣勢洶洶地來找我算帳,問我為什麼放他兄弟鴿子,讓他白等一晚上,等得感冒發燒掛點滴?NND,姑奶奶我還沒找他算帳呢!」她氣定神閑地看了我一眼,「後來的事,你不都知道了?」

  我「哦」了一聲,反倒糊塗了,「又關我什麼事?」

  她撲過來一把掐住我的脖子,「你還有臉問?!他說的是火車東站,你轉告我的是火車西——站!」

  我faint。

  很晚很晚了,喬楦的眼淚鼻涕開始在我衣服上周遊列國。婚前恐懼症,我理解,不得不安慰她:「沒關係,寧浩一定會好好待你。」想想不對勁,或者,我更應該去安慰寧浩?

  她醉眼迷蒙地抬起頭看我,突然間,「哇」的一聲大哭起來,「桑筱,桑筱,桑筱……」她抽抽噎噎口齒不清地道,「桑筱,我……」她自言自語喃喃的,不知道在說些什麼東西。

  我歎口氣,一邊伸出手撐住搖搖欲墜的她,一邊摸出電話撥出幾個號碼,「麻煩你過來招領失物。」

  有些事,糊塗一些,比清楚更好。

  大概是對我一整天的表情實在看不下去了,深夜寂靜的大街上,龍斐陌吸了一口煙,淡淡地道:「只不過是你好朋友嫁人,龍太太,你不用表現得比當初你結婚時候還高興百倍吧?」

  我仰頭看他,歎口氣,「龍先生,我猜你大概沒有過真正的朋友。好朋友就是你開心,她也會跟著開心,你有困難的時候她會心甘情願第一時間跳出來幫助你……」

  即便你知道她一時糊塗,也同樣心甘情願地諒解。

  我剛說完,就有些後悔。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在他面前越來越隨意,越來越口無遮攔甚至刻薄,這在以前的我,是不可想像的。他看著我,臉上並沒有慍色,反而有著一絲莫名的專注。我被他瞧得有些不知所措,目光游離,四處張望。唔,好像有點點面熟。我朝路口那塊標牌看過去:通衢街。

  龍斐陌也看到了,「桑筱。」

  我想了想,朝他一笑,「龍先生,不用跟我打啞謎,直說好了。」母親的事告訴我,經營往往比等待更重要。

  他抿抿唇,不以為然地道:「我太高估你的智商,以至於過了十多年還是不得不失望。」

  嗯?話裡有話。我的心居然有點怦怦跳動得越來越厲害的跡象。我深吸一口氣,俞桑筱,你已經不止十七八了,這種反應不適合你。而且,你對面的那個人表情又那麼欠扁。

  他的眼光突然凝視著前方。我跟著看過去,看到一群小混混罵罵咧咧不懷好意地圍住一個約莫十二三歲的少年。我還沒回過神來,只見他將煙頭輕輕一扔,逕自走了過去,「放開他。」

  為首的頭兒一般,染著一綹一綹黃髮的小混混叼著煙捲,斜著眼出言不遜道:「你算老幾?你說放……」

  話還沒說完,我眼前一花,一塊破布一樣的東西立刻飛了出去,狠狠直撞到不遠處那個靠右的角落裡。

  居然就是那個黃毛。

  這、這、這麼暴力……我嚇得目瞪口呆,不能反應。死一般的寂靜。那幫平均年齡絕對不超過二十歲的小混混們仿佛也嚇呆了,一聲不吭。

  他慢慢走過去,俯下身,看向那個閉著眼躺在地上嘴角流血的人,輕輕地道:「我在家裡一向排行老大,怎麼,有意見嗎?」

  那個小男孩嘴角緊抿,酷酷地站在我們面前。他衣著整潔而且居然有些面熟。他先是盯了我半天,然後轉過頭去盯著龍斐陌,盯著盯著,突然鞠了一個躬,然後面無表情地道:「謝謝你。但是,沒有你,我自己也可以搞定。」

  我一愣之後,為他一本正經的口氣和超成熟的表情忍不住笑。好……有氣魄的小夥子。龍斐陌看著他,竟然也笑了,他拍拍對方的肩,讚賞地道:「好。相信你。」

  待到小男孩走遠後,龍斐陌收回目光,「現在的他,是十多年前的我。」他似笑非笑地看著我,「現在的我,是十多年前的你。」

  我眨巴眨巴眼睛,難得聰明了一回,「在這裡?」

  他點頭,「那個時候的你又瘦又小,而且,非常不知深淺。」他又燃上一支煙,「就站在現在這個位置,對著不遠處一幫人高馬大的混混們大喊大叫:員警來了!員警來了!他們跑了後,咚咚咚跑到我面前,劈頭蓋臉就開始訓我……」

  他看著我,表情很是耐人尋味,「你瞪著我,惡狠狠地說,『來這條街還穿成這樣,活該你被搶!』」他想了想,「而且,還從口袋裡掏出皺巴巴的一張鈔票打發我,『呶,給你,坐車回家吧!』」

  他似笑非笑地,刻意又加了一句:「包括我父母在內,從小到大,沒有人這麼對我不客氣過。」

  我臉轉青再轉紅。我承認,少年時代,特別是莽撞冒失的十三四歲以前,在安姨日行一善的碎碎念中,我做這樣的事情應該不止一兩樁。但按喬楦的說法,龍斐陌儘管讓人看了就打顫,好歹也是大份的哈根達斯吧?我怎麼這麼糊塗,一點印象也沒有?

  他敲敲我的頭,「那已經是第二次。那天下午,我來幫斐閣買東西,然後,碰到一群來打劫的小流氓,那天我發低燒,任他們搶,沒想到你半途跳了出來。」他瞄我一眼,微微嘲諷,「你還真自不量力,要知道,隨便哪個輕輕一推,你就得躺在家裡三五天起不來。」爾後,他輕描淡寫地道,「不過,如果不是重遇你,我已經忘得一乾二淨。」

  我「哦」了一聲,隨後白了他一眼。嘖嘖嘖,聽聽,「任他們搶」?他有這麼老實嗎?還不知道背後耍了什麼手段。我依稀記得那幫小混混原來一直在那個街口活動,後來仿佛某一天就突然間集體消失。

  而且,我酸溜溜地暗自腹誹,放心,我有自知之明,不用撇得這麼乾淨。不過,突然間心裡一動,唔,或者,我是不是可以期待有一天,拷問拷問他,到底什麼叫做欲蓋彌彰?

  突然,他想起了什麼一般,「俞桑筱,你好像有什麼事忘了告訴我?」

  我看著他,不意外他會這麼問,坦白道:「我把那些統統都留給了方叔叔。」 方叔叔大病初愈,休整一陣子後便告別我重返英國。我覺得,房子也好,畫也罷,他比我更有資格擁有。看著媽媽的日記,我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畢竟,我與她之間從沒相處過,我完全不能夠理解那麼沉重的生活,我同樣不能完全理解方叔叔跟母親之間那種柏拉圖式的感情。我甚至有點為方叔叔私下抱屈。但是,不管怎樣,我深深感激他陪母親度過的那段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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