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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我認真地告訴他們,我現在想通了,我不是不能考上大學的人,是以前不懂事兒,貪玩,不專心,缺乏毅力,硬是耽誤了自己。「你們不曉得,我小時候可聰明呢,我們莊上人根本不相信我會考不上大學!」

  「趙老師聰明,我們看得出來。」朱老闆說。

  「是的,一表人才又聰明又懂事的孩子,出來做工擺攤子可惜了。苗姐支持你複讀!」苗姐說著話,親切地夾了一塊帶魚放在我碗邊的碟子裡。

  「噢噢!趙老師馬上也要做學生嘍!也像我一樣嘍!」朱琴調皮地叫起來,筷子舞舞的。

  「是的,我們一起做學生——做好學生!」我認真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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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樣,我每天清晨到菜場門口擺攤,早市過後延續到十點半,就收攤回宿舍,換騎自行車去水果店,這樣可以從容等待朱琴放學回來,午飯後檢查作業,輔導功課。之後趕緊回宿舍,踏貨到附近的四岔路口,做些過路生意,直至下午五點。有時候收攤時恰恰有人來看東西,我照收不誤。我不能耽誤去水果店,那是我心目中的頭等正事,非同小可。晚上輔導結束後回到宿舍,先盤點生意,然後開始備課,最後寫日記,往往要到子夜才洗腳上床,很快便進入夢鄉。全天節奏非常緊湊,跟行軍打仗一樣,可精神卻出奇的飽滿,心地充實,有成就感,處於一種持續的非常舒服的輕亢奮狀態。

  當初春英點給我的兩大包小百貨一天天見少了,我只好偷空去廣陵路補了些畫兒來賣。正月二十這天,寶根和春英雙雙回到揚州,看到我幾乎把貨都賣空了,又驚訝又高興,連連誇我了不起。

  夫妻倆一致贊同我辭工做生意。寶根要幫我去置三輪車和鋼絲床,我說先買張鋼絲床得了。我可以把鋼絲床和貨包綁到自行車上,來去方便得很。我看過人家綁的,能馱不少東西呢。

  我問寶根:「你們新婚,不在家裡多蹲蹲,這麼忙來揚州幹啥呀?」

  我聽說過結婚的人要在家蹲到滿月才能出門的。在此期間,女方那邊要派親友團來「望朝」,瞭解新娘在夫家的情況;新郎要陪新娘「回門」蹲上幾天;莊上親友要擺酒席請新娘,請的人家多的時候新娘還必須趕場子,像電影跑片一樣,這是為了讓新娘熟悉夫家這邊的關係,感受夫家這邊的親情。這不就叫「度蜜月」嗎?現在人好像越來越不上規矩了。

  寶根說:「我也想在家多蹲幾天的,春英不肯,說春頭上生意好,早點回來做生意吧,天天玩也沒得意思,天天吃酒席都吃胖了。哈,胖子更怕胖啊!」

  春英笑著嗔他:「你重說,究竟誰天天嘀咕要上揚州的!你重說!」

  寶根搔搔後腦殼:「是我,是我,不是你。」

  「寶根要求上進是好事。」我對春英笑道,又指著寶根,「你別說,你這傢伙也胖了。」

  「在家吃吃喝喝,玩玩睡睡不做事,跟豬一樣,哪能不胖呢?」寶根摸摸自己的臉說。

  「有人照顧你,當然要胖啦!」春英睃了寶根一眼,粉臉上流溢著嬌媚的風情。這人一結婚,各方面都有變化,我感覺得出來。我覺得人結婚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恩恩愛愛的。

  明寬在揚州躲養生了個兒子,過年回去繳了計生罰款。夫妻倆帶著嬰兒在正月十八回到揚州。他年前的小百貨也賣得差不多了,我、春英和他就準備在正月二十二這天去南京夫子廟小商品批發市場進貨。寶根翻了日曆本兒,說這天是好日子——「宜出行」。這小子,虧他還是考過幾年大學的人,居然還信這個。見我笑話他,梗著脖子道:「信則有,不信則無。皇曆上說的是從遠古傳下來的,我信!新年頭一次出門能不慎重嗎,開玩笑!」瞧瞧,他還有理。

  47

  貨進回來了。大家一商議,要我把攤子擺在長征菜場那邊。汶河路北頭有座問月橋,過了橋是北門外大街,向前再走約二百米,右側就是長征菜場。

  長征菜場圍牆外面長著十幾棵槐樹和楝樹,來這裡設攤的商販把攤子擺在樹檔之間。我第一天來這兒擺攤,寶根特地跟過來幫忙,替我在鋼絲床腿上綁竹竿,和我一起把各種貨品往攤子上整齊地擺佈陳列,有種鄭重開業的意思。我心裡當然很興奮,從這天起我才算正經八百地做生意,是個地地道道的小商人了。因為全部是新貨,在擺列的時候就吸引了不少路人,賣出幾樣東西,早早地開了張。寶根說一天當中頭筆生意很重要,賺多賺少不要緊,哪怕不賺錢,爭取早點開張,圖個順遂;有時候開張不順一天都磕碰。他預言:「你今天生意肯定好!」

  這天生意確實不錯,營業額六十多塊錢,算算也有二十幾塊錢純利了。我做生意厚道,不好意思跟顧客「熬價」,有點賺頭就出手了。看到顧客買完東西笑眯眯地離去,我心裡非常滿足。顧客是來送錢給你用的,顧客都是朋友,可不能瞎「宰」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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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騎著馱綁著貨包、鋼絲床和三根竹竿的「長征」牌載重自行車一天幾趟出入麥粉廠宿舍大門,引起了管理者的注意。他們懷疑朱老闆的妹夫把廠方宿舍出租給了外地小販收錢,要我搬出去。解釋是多餘的。正好我也不想住在這兒了,隔壁鄰居深夜歸來的所有活動對我這樣全天忙碌的人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些騷擾。這不能怪人家,人家是無辜的。反過來也可以說我也妨礙了人家。一個獨身小夥住在隔壁,憑空讓人家多了份顧忌。這下好了,我搬出去,讓這間房空著,讓人家可以由著性子做任何他們必須做和喜歡做的事情。

  我要把房子租到邵莊去。那裡是外地生意人聚居的地方,本著「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原則,我應該住在那裡。那裡有好幾個興化人,我要加入他們,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家鄉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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