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薄荷的誘惑 | 上頁 下頁


  引子

  這次離開,他沒有來送我。

  這是當然的事情,因為我們分手了。

  但上回他卻筆挺地站在火車月臺上,一動不動,直到火車駛離月臺許久許久。

  鄰座的人說:「你男友真癡情。」

  我只是淡淡地笑笑。因為在我認識他的數年裡,他交往過的女人不計其數,只有與我,從來沒有正式宣佈過彼此的關係。在我的印象裡,他一直是那麼傲的一個人,露出那樣的眼神很不像他,那眼神怎麼說呢——像是我曾經養的那只花貓,總喜歡抓住我的褲腿不放我走。

  現在我獨自提著行李,坐上了回故鄉的大巴。我這個在外流浪的不孝女終於決心回家了。幼時的記憶一頁頁隨之在腦海裡翻開。自然,在十六歲以後的記憶裡,就有了他的存在。

  我們初識緣於故鄉的一次巧遇。後來,我方知他很早就已知道我。在接下來的數年裡,我們總是相逢、分開、又相逢,像是註定的一般,讓人不得不懷疑這世上真的有牽絆男人與女人的紅線。

  他只戴一枚戒指,而且戴在小指上。

  別人和他開玩笑說:「你這婚戒怎麼戴在小指上?」

  他回答:「因為它是專門用來圈住一個魔女的。」

  沒人知道這答案是不是玩笑話。然而,他至今沒有結婚。

  我忘了他這只戒指戴了多長時間了。我只知道,戒指是他特別請師傅打造的,銀質,表面光滑,內外都沒有鑿刻字母或花紋,樸素到只剩下銀的價值。平日裡,他是一個注重品位的人,衣著飾品大多來自名師的獨家設計,唯獨這只低廉的戒指,他很在意,在公共場合必要顯露出來,像是告知全世界似的。因此,大家才會誤以為它是婚戒。

  而如今呢,我們徹底地分開了。若無意外,近期內他應該與另一個女人訂婚,到了那時,他會脫下銀戒,然後她在他的無名指上戴上真正的婚戒。

  「很好。」我對自己說。分手,我回家,離開他所在的城市,然後在故鄉找一個不需要很愛很愛的男人,過上平常夫妻間相濡以沫的日子。相濡以沫,一直是我和他所嚮往的——雖然我們沒有說過,可看著大街上互相挽著手的老爺爺老婆婆,我和他的眼裡都寫著這四個字。

  我和他之間,始終不可能出現這樣的相濡以沫。

  巴士駛入半山環繞的海濱城市,天下起了濛濛細雨,正如此刻道不清的心情。

  ——敏,手記

  第一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讓我們從頭說起。

  先要說到的是——許知敏是一個怎樣的姑娘。

  許知敏,三個簡簡單單的字,像每一個孩子的名字一樣,蘊涵著父母的一種殷殷期盼。

  許,是祖祖輩輩傳承下來的姓氏。

  知,寄託著沒有機會念書的父母在女兒學業上的期望。

  敏,則滲透了父母歷經的滄桑。父母是老實巴交的人,吃過虧,也受過騙,所以不願意女兒重蹈老一輩的覆轍。

  知敏,聰明一點兒,狡慧一點兒,自私一點兒,才能在這個世界上生存下去。因為這個世界或許不全是黑暗,可絕對是惡俗的。

  許知敏自認沒有辜負父母所賦予的名字。每天清晨,她對著鏡子,拿起黑漆的桃木梳,把及腰的長髮梳得每一根都整整齊齊,將所穿的校服規規矩矩地熨平,把鞋帶系得規規整整。

  她的學習成績在小學、初中一直名列前茅,學校頒發的獎狀和獎品堆滿了母親的抽屜。

  在鄰居的口中,在師長和同學的眼裡,她是學業、品德優異的「三好」學生,是知書達理的好姑娘。即使是在同齡人的反叛期,父母也無須為她擔憂。她的自製能力很強,想法也簡單:無論是為了什麼去變壞,縱使是冠冕堂皇的「愛」,也是沒有半點兒價值的。而沒有價值的事情她絕對不做,一是浪費時間,二是浪費感情,三是浪費大好青春。

  這種另類的想法,她從不會在他人面前講出來。更多的時候,她會靜靜地立在一邊傾聽,靜靜地微笑,附和大眾的意見。

  或許,這樣的言行會被很多人認為是虛偽吧。

  那就「虛偽」吧。許知敏想。

  這個社會本來就充斥著爾虞我詐,真實和謊言永遠並存。世界也因有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而五彩斑斕。許知敏樂於享受這些。大部分的女孩子會喜歡仙女,而她更喜歡做一個騎著掃帚在天上飛的魔女。

  許知敏在十六歲之前,一直是這麼一個姑娘。

  那一年,她滿十六歲,升上天源中學初中三年級。

  十六歲,正是多變的花季雨季。

  過完年不久,初三年級提早開學。許知敏回學校的第一天,老師就調整了她的座位。

  新同桌叫喬翔。他的名字聽起來挺帥氣,與NBA明星喬丹「同姓」,名聲卻很臭,堪稱全校最糟糕的差生。家庭的富有、父母的嬌寵,養成了喬翔傲慢又暴躁的性格。全年級他成績最差,全校也只有他一人敢在課堂上與老師爭吵。他總是在上課時大大方方地蹺課,他的同桌則迫於無奈幫他送書包回家。

  喬翔的同桌人選為此換了再換。慎重考慮之後,班主任這次挑中了許知敏。他對許知敏說:「知敏,你是班上的學習委員,要起到帶頭作用,積極幫助落後的同學。」

  許知敏一如既往,規矩地應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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