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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一段美妙的前奏過後,裡面就傳出了我的歌聲:

  我怕來不及

  我要抱著你

  ……

  而你在這裡

  就是生命的奇跡

  ……

  歌唱完之後,答錄機裡又傳出了我說的話。「張妍妍,我唱完了,到底有沒有跑調?如果跑調了,你告訴我一聲啊。」之後,就什麼都沒有了,只剩下磁帶沙沙轉動的聲音。

   聽完這首歌,我深吸了一口氣,我笑著搖了搖頭,我無法說清楚此刻我內心的真正感受。我抬頭去看七七,她正在沖我微笑。我說,七七,謝謝你沒有把這個扔掉。

  她說,這回你終於知道自己為什麼唱這首歌不跑調了吧?

  我說,終於知道了。

  她說,你平靜一下心情,還有第二件禮物呢。

  我又深吸了一口氣,說,拿出來吧。

  七七拿出來的竟然是一張疊得四四方方的紙。我不知道七七過生日,我為什麼要送給她一張紙。

  我問七七,我不會這麼摳門吧?就送了你一張紙?不像我的風格啊。

  她說,這張紙是你送給我的禮物的一部分,其他部分讓我丟掉了,就剩了這麼一張紙,我幾乎快把我的屋子翻遍了,才找到它。

  我說,這張紙上是我寫的字?

  她說,是的。

  我說,寫了什麼?

  她說,你打開看看就知道了。

  我說,寫得煽情嗎?

  她說,很煽情。

  我說,那我還是不要看了吧?

  她說,你看看吧。

  我說,那我看了?

  她說,你看吧。

  我小心翼翼地把這張紙打開。我想不明白,我的字寫得那麼差,我為什麼還要給七七寫字。我打開這張紙,就看到了兩年前我寫給七七的一些話。

  張妍妍,我剛把你的名字寫下來,估計你就知道了,我是一個字寫得很差的人,希望你諒解。我曾經試圖練過字,可是我總是練不好。後來我發現,寫字好的人,字寫得都很大同,除了讓人覺得他的字寫得好之外,再也無法給人留下別的印象。而字寫得很差的人,卻基本各有各的差法。我偷偷翻過咱們班的作業本,發現沒有人寫字和我一樣差。我的字寫得這麼差,但是我還是給你寫了這麼多字。可見,我是一個很坦誠的人。你又要過生日了,在過去的一年裡,我們之間說過的話不超過五句。一句是我問你,有橡皮嗎?你頭都不抬地說,沒有。還有一句是,我莫名其妙地走過去問你,張妍妍,你是不是很討厭我?你說,要我說實話嗎?我想了想說,你還是不要說實話了,然後我就走了。當時我穿一件白襯衫,牛仔褲,匡威帆布鞋,染成紅色的頭髮。我想,你很有可能是討厭我的白襯衫、牛仔褲、紅頭髮、帆布鞋中的一種,我逐一試驗,最後把頭髮也染成黑的,終於絕望地發現,你討厭的不是這些,你就是討厭我。唉,我不知道事情為什麼會這樣。如何追到一個討厭你的女孩?在這個問題上,我體會到前所未有的孤獨,沒有人可以幫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只想到,要和你保持距離,一定不能讓你再比現在更討厭我了。這就是為什麼我總在後面跟著你,但是卻從來不和你說話的原因。

  雖然你討厭我,但是我還是決定在你過生日的時候,送給你一件生日禮物。這個生日禮物有點奇怪,是一個枕頭。下面我向你講一講,我為什麼要送給你一個枕頭吧。最開始,我沒有想到枕頭。我只想送給你一件用心的禮物。在想到底要送你什麼的時候,我突然想到,我還從來沒有送過別人玫瑰。第一次送玫瑰,我很想送給你。但是我又想到,玫瑰好像有點太俗了。怎麼樣才能把玫瑰送得用心呢?我想了又想,覺得,也許只有血的顏色才能和玫瑰的顏色相比擬。我又想到,人身上所有的血液都流經心臟,完全可以說,它們都是「心血」。哈哈,我猜你一定不會想到,我用賣血的錢給你買了三百朵玫瑰。我是代替我的一個好朋友獻的血,學校給他的600元補助,他都給了我。我用其中的200元,請他吃了一頓飯。只剩下400元。這就是我為什麼給你買三百朵玫瑰的原因,錢太少了,只能買這麼多。我可以和你打賭,我送給你的這束玫瑰,一定是你收到的玫瑰中最特別的。張妍妍,你這麼漂亮,我相信以後肯定還會有人送給你玫瑰的。如果不可避免地有人送給你玫瑰,那是不是說你會不可避免地想到我呢?經過一年的時間,我對你已經沒有什麼奢望。唯一的奢望就是,你不要討厭我,如果你能一直記得我,那就更好了。我很想把這三百朵玫瑰親手送給你,可是我冷靜地想了想,覺得它太招搖了。你很有可能不會要。於是,我就提前一周把三百朵玫瑰拿回了家。我想到了另一個辦法,那就是把三百朵玫瑰的花瓣都摘下來,然後晾乾,做成枕頭,送給你。聽說玫瑰有凝神靜心的功效。我希望你睡在這個枕頭上,天天都好夢。希望你不要把它扔掉,即使扔掉了,也不要告訴我,謝謝。

  最後祝你生日快樂。希望你永遠美麗、漂亮。

  劉按

  看完這封長得要死的信,我終於知道了,我第一次送給七七玫瑰的時候,她為什麼會哭,原來,那並不是我第一次送給她玫瑰。

   在兩年以前,我就送給過她玫瑰。

  而且還是三百朵,可見我是多麼愛她。

  七七為什麼要拿這樣的兩樣東西給我看?

  也許她是希望我能想起點什麼,但是我真的一點都想不起來了。

  我覺得,這並不要緊。

  我說,七七,這兩樣東西還給我吧?

  她說,不行!我要一直保留著,直到永遠!

  從咖啡館回到家,我突然有一種恐慌。

  我想到,如果我再一次失憶了怎麼辦?如果我又把七七忘了怎麼辦?

  我決定買一個厚點的筆記本,把開學到現在發生的一切都記下來。

  我花了一天的時間,跑遍了我家附近所有開門的大小超市和有可能賣筆記本的商店,終於在天黑之前,挑到了一本我理想中的筆記本。

  這個筆記本沒什麼特別,16開,大約有兩百頁,封面很硬,是白色的。

  我問那個服務員,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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