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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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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話越來越像我們邱總了。」 李浩君往椅背上一靠,「我和他本來就像。只不過,他比我理智一些。林南,」他重新又把雙手搭在桌上,「我是相信袁滿的,我覺得他這種人要下什麼決心不太容易,為什麼不給自己一個機會呢?」 是啊,為什麼不給自己一個機會呢?就算是和袁滿不能在一起,我也並不會損失什麼。大不了再一次遍體鱗傷罷了。怕只怕我沒這個勇氣給自己機會,因為我受傷受怕了。我永遠不會忘記我看到袁滿結婚照那天的心情,我連死的心都有了。他帶給我太多太多的痛苦,我數都數不清楚。 「林南,你聽我說,如果你放棄這次機會,恐怕你就真的沒有機會了。寧可賭一次,否則就是痛苦一輩子。」 我仔細看著李浩君,我猜想小雨如果能夠見到李浩君現在的樣子,肯定得心疼得昏死過去。可惜,她看不見。她哪裡來的那種勇氣呢?哪裡來的那種義無反顧呢?我沒有言語安慰李浩君,只是還像從前那樣告訴他,小雨一定會回來找他。 賭一次,賭上我的身家性命,為了一場愛情?或者是不賭,就這樣活下去,平平淡淡。這個選擇對我來說太難了,因為事關重大。於是,我決定把權利交給我最好朋友的愛人――李浩君。 「浩君,」這是我第二次叫李浩君的名字,「你來拋硬幣吧,我押人頭,如果是人頭,我就給自己一次機會。」 「為什麼你不自己拋?」 「呵呵,因為你代表小雨。」 李浩君的唇角抽動了一下,掏出了一枚硬幣,拋起來,接住,打開給我看。我看到了人頭。 於是,我戴上了袁滿給我買的戒指,李浩君認出了那是他給小雨買過的「知心愛人」。 「小姑娘,祝你幸福。」李浩君由衷地說著,眼睛中終於有了點點笑意。 我撥通了袁滿的電話,讓他來「白天鵝」接我,並且,我告訴他,我戴上了那戒指。 第二年九月底,我收到了一封蓋著遙遠國度郵戳的信,信上的地址曾經讓我極其興奮――我認出了那是小雨的筆跡,我還去偷偷查過,可對方告訴我,那是一個郵局的信箱號碼,並沒有確切位址。 信上簡單地告訴了我她現在的情況,她說她在一個沒有什麼人認識她的地方,一切都好,她說她在一家公司工作,具體做什麼卻沒說。她回家過一次,始終沒有對父母提起她和李浩君的事。她托我替她看望李浩君,她說她很想念他。她說,讓我不必再等待下去,幾年之內她是不會回到這個城市的。她問我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呢?她還說,她已經很久沒有上網了,聽說整天對著顯示器老得快。 信紙裡夾著一張照片,照片上是一個漂亮的小男孩,一歲多一點的樣子。那一雙亮晶晶的眼睛,那一對招人疼愛的小酒窩,還有那陽光一樣的笑容,活脫脫的一個小李浩君啊! 照片背面,小雨清秀的字寫著:林南阿姨,今天我一歲啦!我的名字叫李陽。 同日,李浩君告訴我,那日他拋的硬幣,其實兩面都是人頭。 (全文完) 2003年2月第一稿 2003年9月第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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