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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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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歐天姿對證人進行盤問:「陳阿玉女士,你說在6月6日晚8點,你經過Venus工作室門口時碰見了我的當事人。你確定當時是晚上8點鐘嗎?」 陳阿玉點頭說:「是的,我當時看過街上的鐘來著。」 「你所指的街上的鐘是不是『大發鐘錶店』門口的那只招牌鐘?」 陳阿玉歪著頭想了想,「是的。」 歐天姿轉身,「審判長,我請求出示那只鐘當證物。」 「請求通過。」 兩個助手抬來了那只大鐘,引起聽眾席上一片驚訝聲,衛淡嶸更是變了臉色。 「如大家看見的,這是一隻發條鐘,一天不上發條,它就不會走動。根據鐘錶店老闆的證詞,他在半個多月前就結束了鐘錶店,也就是說,從6月3號開始,這只鐘就不走了。而它目前正好指在7點55分。」歐天姿看向證人,「陳女士,你就是憑藉這只不會走動的鐘來斷定時間的嗎?」 陳阿玉看看那只鐘,再看看衛淡嶸,手足無措地說:「可是,可是……」 衛淡嶸連忙站起,「陳女士,你說你在經過Venus工作室前還站在一家小賣部門口看了一會的《半生緣》,對不對?」 「對對!」 衛淡嶸點頭,「目前有3個頻道在播放這部電視劇,時間分別是早上9點、下午2點,和晚上7點50分。而證人當時看的,顯然是晚上那出。由此也可以推斷,她碰到被告的時間確實是晚上8點。」 歐天姿把玩著手中的筆微微一笑,「審判長,我請求讓我的新證人,也就是小賣部的店主王德先生上庭。」 請求被允許,一個四旬左右的中年男子被帶上庭。 歐天姿靠著證人席,狀似閒聊般問道:「王先生,喜歡看《半生緣》嗎?」 「一般般啦,主要是我老婆喜歡。」 「那麼,6月6號你在幹什麼?」 「同平時一樣,看店,賣東西,順便陪老婆看碟。」 「看碟,看什麼碟?」 「《半生緣》。」 「電視臺不是播放了嗎?」 「哎呀,就電視臺每天放一兩集的怎麼看得過癮呢,所以就乾脆租了碟片來看個爽快嘛!」 「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看的?到什麼時候結束?」 「從中午就開始看了,一直看到晚上11點關店門的時候。」 「謝謝你。」歐天姿面向聽眾席,微笑著說,「一清二楚了,陳阿玉女士經過小賣店時所看到的半生緣並不是電視臺播放的,所以根本不能當做時間證據!我的當事人那天晚上的確去過Venus工作室,但不是晚上8點,而是更早,在命案發生之前。由於那天是陰天,白天和黑夜的分界不明顯,所以很容易讓人對時間產生誤差。以此來斷定我的當事人是兇手,是非常不公平的!」 聽眾席一片譁然。歐天姿在坐下時,感應到某道特別的視線,回望過去,看見被告欄裡的畢非焉神色古怪,像是驚訝像是嘲諷又像是嘆服。 她挑起眉毛,做了個「我說過我會贏」的表情給他。 「檢察官還有什麼想問的嗎?」 衛淡嶸沉吟了一下,站起來身說:「審判長,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自由辯論階段就這樣以歐天姿精彩犀利的表現而宣告結束。 「下麵請被告律師做結案陳詞。」 歐天姿站起,鞠躬,緩緩道:「各位,我們總會看到一些武俠劇中有這樣的情節:某人拿起屍體上的刀,正在疑惑時,一大堆人沖進來看見那一幕,就將他當做了兇手。沒錯,這很老土,但是,我舉這個例子只想說明,這種事是真實存在的。 「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並在工作上有傑出表現的人,甚至得到了無數人的喜愛和崇拜。本案的受害人和他同隸屬於一個公司,曾有過多次合作,關係素來不錯,而且,我的當事人否認他和本案第一證人穆離小姐之間存在情侶關係,所以情殺這個殺人動機根本不成立。 「關於案件的全過程我想在座的每位都已經聽得很清楚,我不必再重複。現在我只想請各位再慎重考慮一下其中的四大疑點。第一、證人穆離小姐的視力不足以證實其證詞的可靠性;第二、證人陳阿玉女士無法證明她確實是在那天的8點左右碰見了我的當事人;第三、在凶案現場並沒有找到殺人兇器,而在Venus出現我當事人的指紋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第四、在被害人的指甲裡找到的衣物纖維已被證實不是我當事人的。根據這四點,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他只是在一個不恰當的時間裡曾經出現在那裡而已。 「讓無辜的人背負刑責,而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這不是我們所要追求的結果。所以,請判定我的當事人謀殺罪名,不成立。」 鄧潛靠近衛淡嶸低歎道:「這下完了……」 衛淡嶸望著歐天姿,完了嗎?不,這只是個開始而已。 一個,讓他真正認識她的開始,而已。 「根據雙方證人證詞,本席現在宣判——被告畢非焉由於證據不足,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宣判結果出來後,歡呼聲和唏噓聲同時響起。歐天姿看著手中的鋼筆,微微揚著唇角,似笑非笑。一旦知道自己贏了時,她都會產生一種濃濃的疲倦,仿佛精力和熱情都在想要贏的過程中揮霍盡了,留下的僅僅是具空虛的軀殼,接受勝利的膜拜和點綴。 真寂寞啊。這無聊的人生。 衛淡嶸過來同她握手,說:「恭喜。」 她懶懶一笑,「謝謝。」 「希望下次我們有合作的機會。」衛淡嶸看了朝這邊走來的江桂珍等人一眼,識相地沒再多說什麼,轉身同鄧潛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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