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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穿著嶄新搖滾裝、一身丁零噹啷鐵器的孫瑜身背吉他大模大樣進來,一副決定命運的時刻來臨了的樣子,雨萱看見弟弟不由得倒抽一口涼氣。

  孫瑜自信地站在評委面前,沖著攝影機鏡頭很專業地擺出了一個很帥的搖滾歌星的pose,音樂響起,孫瑜開始唱歌,是那種很慢的類似民謠的曲風,他以個人創作歌曲參賽。

  「海啊海,憂傷的海,給我回憶,給我溫暖,希望大家喜歡我寫的歌,海啊海,美麗的海,給我……」

  雨萱用手擋住臉,簡直丟死人了。

  「停停。」正浩叫停了,他不太喜歡這首歌。

  「停!可以了,出去吧。」「這才剛開始呢?除了這個還有很多節目呢?要看嗎?」孫瑜說著,想要繼續表演。

  「都說可以了,知道了。出去吧!」

  雨萱在評委席裡沖著弟弟偷偷伸出拳頭,用誇張的口型無聲地威脅他:「出去……馬上!」孫瑜非常惋惜,向姐姐擺出一副「拜託你了老姐」的表情,卻還不願意就這樣離開,繼續唱著歌,直到被兩個保安模樣的工作人員請出去。

  正浩覺得這個孫瑜有點眼熟,但又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沒有把他和那個跪在地上給自己唱歌的肉麻的小男人聯繫起來。正浩在孫瑜的表上畫了個X,丟垃圾似的扔到一邊。正浩對今天選手們的表現感覺又惱火又好笑。

  「下一個!」

  選秀活動一結束,正浩就給文清打了個電話,冷冷地約著七點網球場見。

  都是王文清搞的鬼,正浩必須有所表示。七點,文清如約而至,正浩已經換好了衣服。

  「這場比賽……是什麼意思?」文清裝起了糊塗。

  「還記得嗎?小時候我們上過同一個網球學校。」

  「然後呢?」

  「我第一次學網球,是你教我的。記得嗎?」

  「是嗎?」

  「你打網球也是第一名,所以小時侯我從來都不敢跟你比試,因為不是你的對手。」

  「所以呢?」

  「今天比一下吧,並不是為了贏你,而是想要告訴你什麼叫正正當當。」

  「正正當當?以什麼為標準?」

  「需要標準嗎?」

  「當然!我天生就擅長打網球。還有,我對這個場地非常熟悉。在你的立場上如果要正正當當,不就得找一個你我都擅長的項目和我倆都熟悉的場地嗎?」文清的語氣似乎在嘲笑正浩實在是個缺乏常識、幼稚得可笑、不堪一擊的傢伙。

  「正正當當指的是不使用卑鄙的手段!」正浩發狠地說。

  「卑鄙的手段?哈……只要不觸犯法律,其它的都是靠實力。如果我使用卑鄙的手段,青偉當然會吹哨。」空氣裡的火藥味越來越濃了。

  比賽開始了:文清以一記嫺熟的S球拉開了這場對決,兩人你來我往,很快超越一般的比賽而成為一場真正意義上的較量。

  明明和梅依也來了。明明注視著這兩個為自己廝殺的男人,無比快意和滿足。文清顯露出略勝一籌的技術優勢,他的發球和穩定性非常好,往往直接得分,而正浩的防守非常頑強,有幾次救起了幾乎不可能救起來的球,讓所有人都非常吃驚。他們打球和各自為人一樣,一個擅攻,一個能守,而她明明,就是主宰比賽的裁判。想到這裡,明明得意地笑了。

  可就在這時文清突然氣喘吁吁扔下球拍,準備要走。

  正浩奇怪他為什麼退出,因為雖然兩人之間的比分沒有拉開太大距離,但他知道文清的實力在自己之上,文清其實有所保留,而自己已是全力以赴了。

  「是平局!還剩下1分!」正浩大聲說。

  「你不是我的對手!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跟你不同,我是一個沒有退路的人。」

  文清走了,從明明身邊經過的時候沒有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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