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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討厭啦,你到底願不願意一輩子跟我一起嘛?」

  「我們難道不是一直在一起嗎?」

  「要一輩子啦!」

  「嗯……好吧……」

  我高興極了,抱過遙來,在他臉上用力的香了一下。

  遙的臉紅了,他羞澀的笑著,目不轉睛的看著我,專注的眼睛好像寶石。

  「我在這裡陪你好了。」

  於是我在旁邊幫自己也鋪了一個窩。很快就呼呼的進入了夢鄉。

  結果,當老師奇怪于為什麼還沒有回來出門來查看的時候,一開門,兩個抱抱熊一般的小娃娃呼啦一起倒進來,居然,還睡得香噴噴的。

  遙,你知道嗎?

  沒有我你會無聊的睡著,而我,是有了你才會安心的睡好。

  我不知道是你更依賴我,還是我更依賴你。

  但是從那一刻開始我喜歡你,我希望一輩子都可以這樣喜歡你。

  即使你不喜歡我,我也想將這種心情繼續下去,直到生命終結,直到呼吸停止,直到——

  我再也愛不動你的時候。

  自從遙換了一副姿態出現在我面前後,逐漸的,我已習慣成為他的小小跟班,仰視著他,跟隨著他,希望自己能夠始終如一的,配得上他身邊的那個位置。一開始我並不知道這是怎樣一種心情,只是想單純的在留在他身邊而已,因此,那個時候我還不太自卑。

  但,改變的事實並不以任何人的意志轉移。我們一天一天的長大,差別就越來越大。我越模仿他,就越失去自我,漸漸的,我也以為自己不過就是他在人世間的另一個分身而已,而且,註定只能成為他的影子存在。

  那個時候,我不知道遙的寵溺,對我而言到底是幸運還是災難。

  遙的確是照顧我的,不管是生活,還是學習,他都盡到了作為好友的責任和義務。儘管他身邊的朋友都是金光閃閃的,而且不約而同的瞧不起我,可是他總是對別人說「千燈是我的好老婆」「千燈是我最珍視的人」這樣甜蜜的話。儘管我知道他說這些話時更多的是調侃,但是我還是沉溺於他的溫柔中不可自拔。只要他對我有一點點好,比別人都好,我就會永遠收拾自己的心情,跟在他後面,不離不棄。

  那個時段有個小小的插曲,就是我鬧情緒說要讀女校。也許我潛意識裡已經明白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所以我想要離開他的溫柔陷阱獨自成長。當然,那一次的叛逆並沒有帶來任何實質性的變化,家長們不約而同的反對我的主張,至於朋友——我似乎只有遙一個。

  「討厭!為什麼要那麼慎重其事的在大家都在的時候,說你要讀女校的事情?」事後遙這樣埋怨我。

  宣佈的時機選在過節時我家到他家拜訪的日子,也許我覺得這樣是最為正式的反叛,當然,遭受的反對也就更集中更猛烈。不到短短一個小時,我就已經放棄了這個被所有人看成荒謬的建議。

  「你就真的那麼看不慣我?想要離開嗎?」遙還在生氣,把我堵在放學後的教室裡跟三堂會審一樣。

  「不是我想要離開,而是,我覺得我們兩個老在一起,真的跟笑話一樣,你不覺得嗎?」

  「誰也沒有那麼想啊,是你自己有心結啦!」他皺著眉頭的樣子好少見,讓我忍不住想去撫平那眉間創傷般的憂慮。

  「遙,你不這麼想,那是你太善良太沒心機了。你的朋友都瞧不起我,而我,也因為你的原因找不到朋友……」

  「什麼叫因為我的原因所以找不到朋友?!」他的聲音忽然大起來。

  「難道不是嗎?」我看著他的眼睛,輕輕道,「別人都以為我是在纏著你,因為錢,或者別的原因,我不想要這種壓力。」

  「別人怎麼看你為什麼要在意?」他不耐煩的打斷我,「千燈,我原以為你是不同的。結果,你還是在意別人的想法。」

  因為這樣的話語,我閉上了嘴。這是我無法反駁的話。我的確不應該在意的,因為遙就是我的全部。但是該死的,我卻偏偏在意。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這個讓我在意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如果別人再說你纏著我,你就告訴他們是我在纏著你好了。我不想你離開,千燈。」

  這一聲一聲的「千燈」仿佛敲擊在心臟最軟弱的地方,讓我無從反抗。雖然明明知道就算他解釋也沒有人會相信是他纏著我而不是我纏著他,但是我被這罌粟一般的溫柔迷惑著,已經渾然忘記了自己應該堅持的主張——也許,我鬧的這一場,不過就是在確定他對我的情意而已。

  「千燈,別離開我好嗎?」當童話裡的小小王子用童話裡的聲音軟軟哀求我的時候,我也就真的以為自己就是童話裡的灰姑娘,點了點頭。

  從那一天以後,我就知道我再也不可能真正放棄這個王子了。不管別人怎麼嘲笑,我心中固守著一片玫瑰園,而這片美麗的花園,只為我的王子開放。

  我的錢包裡固守著他明眸皓齒的笑容,我對每一個翻看錢包的人平靜的訴說他是我的男朋友。每個人都嘲笑的看著我說你開玩笑吧,於是我接著說對啊我開玩笑的。其實我心裡從來沒有把這件事情當成玩笑。如果說這句話能夠夢想成真我一定天天對著照片說這句咒語,我一直把遙當成自己的男朋友,從來,也沒有改變過心意……

  就這樣,我們上了同樣的高中,又在遙的堅持下,我學習了籃球,網球,柔道,跆拳道……他從未有一天把我當成女孩子一般呵護,他總是說「嗨!千燈,放學後打籃球去吧!」或者「千燈,攻擊我,看誰先得分!」我想他不過是需要一個真正的朋友或者對手,而不是一朵嬌嫩的玫瑰花。所以,我也就儘量按著他希望的方向把自己培養成一個能夠與他勢均力敵的朋友或者對手,永遠站在他的對面而不是身側。只是,不管我怎麼努力,似乎都不能做到。

  我能夠追上男生的水準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更何況,遙比大部分男生,要優秀得多。

  「不玩了不玩了,沒意思。」他總是這樣說著,然後擺擺手就離開了。他無心的把失望留在了表面,留在了我能看見的地方,卻不知我汗水後面的失望,是他的幾十萬次方。

  我追不上他——我總是傷感的這樣想著——我追不上他,也許他再也不需要我了。

  這種想法,讓我比死還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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