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跟誰較勁 | 上頁 下頁 |
三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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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用,都是我自己車的,不要錢。」 劉全以前是一個小城市的車工,十八歲技校一畢業就進了工廠,已經有四年工齡了。他說多年後,計算他工齡的時候,也將只有四年,因為從現在起,他要在北京做一名鼓手。劉全的鼓齡已經十五年了,當初學鼓,是因為他比同齡人高一大截,胖好幾圈,只有他能背起低音鼓,便被選入學校的鼓號隊。開始劉全還不樂意,他覺得不能因為自己發育得好就得擔負比同齡人重得多的擔子,如果非要在學校裡幹點兒和音樂沾邊的事兒,他寧願參加民樂隊,因為那樣能輕省許多,書包裡背把笛子就行了。音樂老師來做他的工作,說利益有兩種,一種是個人利益,一種是集體利益,當兩者發生矛盾的時候,前者要服從於後者,只有這樣才是一名合格的少先隊員,將來才能成為一個高尚的人,還承諾為此將多給劉全三朵小紅花。那時的劉全是個單純的孩子,痛快地答應了老師,每天早出晚歸,跟著鼓號隊排練,承擔起市長、外賓來學校視察時的迎賓工作,一敲就是四年。到了六年級,別的孩子開始長個兒了,劉全還那麼高,也瘦了,成了同齡人中最瘦小的孩子,他問老師,這回該找別人背低音鼓了吧,但他的打鼓水準無人能及,老師說,當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發生矛盾的時候,個人利益要服從于集體利益,黃繼光、董存瑞能為祖國犧牲,他為什麼就不能為母校背鼓?聽到這裡,劉全說,老師,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於是他瘦小的身影繼續出現在鼓號隊的最前排。後來,劉全上了初中,音樂老師是個搖滾迷,組織學生成立了一個樂隊,讓劉全打鼓,並教給劉全一些架子鼓技巧,初中畢業,樂隊散了,劉全喜歡上搖滾。因為把別人看書的時間用來打鼓了,劉全的文化課全耽誤了,中考完進了技校,繼續學打鼓,三年後成為了一名車工,劉全仍不忘打鼓。很多人不知道廠長是誰,但都知道劉全,一說起他就是:噢,就是那個頭髮挺長、鼓打得不錯的小車工。後來劉全成為當地小有名氣的鼓手——全市會打鼓的也沒幾個人。可工廠裡一年也用不上劉全打一次鼓,工友們覺得劉全在這兒無用武之地,就攛掇他去北京:到那兒你才能找到自己的價值。恰好劉全自己也是這麼想的,於是辭了職。當然,在離開車間前,劉全找了點兒木料,偷偷給自己車了一百副鼓槌,背著它們來了北京。劉全說,用壞了這些鼓槌,如果還在北京混不出來,他就回老家,做一個屬於那裡的人。 認識劉全沒過多久,劉全帶來一個主唱,叫安威,南方人,劉全碰見他的時候,他正在地下通道抱著一把吉他,面前擺了一個紙箱,裡面盛著零錢。劉全聽他唱得不錯,就上前攀談,聊得很投機。最後,劉全說,你來給我們當主唱吧,安威說,沒問題,你們那兒能睡覺嗎,我今天剛到北京。 安威打小就愛唱歌,六歲的時候進了當地的童聲合唱團,大一點兒的時候又進了少年合唱團,鄰居叔叔阿姨對他的評價是:這孩子唱歌真好聽!這句話誇讚了他也限制了他,讓他覺得自己這輩子不能再幹別的了,就得唱歌,初中畢業後考上本省藝校,連續兩年在省裡的歌唱比賽中拿了第一名。第三年,安威沒有參加,他覺得繼續比下去,依然會是第一名,但這樣沒有任何意義,他要去北京,那裡才是真正唱歌的地方。父親勸他說,寧當兵頭,不當將尾,唱歌好的都在北京呢!安威不服,你們怎麼知道我去了北京就只能當將尾啊,我要當將頭,正因為唱得好的都在北京,所以我更得去。於是安威從小鎮出發了,先坐了一段汽車,又換火車,最後到了北京。下了火車,安威看著北京站前穿梭的人流和車流,感慨起來:北京的人真多啊!可是這麼多人,誰願意聽我唱歌呢?安威下定決心,忘記自己是省裡的第一名,在這裡,他要從零開始。 以前演出的時候,都是何小兵和嚴寬輪流唱,兩人雖然不跑調,但聽不出來唱得有多好。如果他倆參加安威那個省的比賽的話,第一名肯定還是安威,他倆能不能入圍都是個事兒。所以,當只聽了安威唱了半首歌後,兩人便熱烈歡迎安威的加入。 安威這時候也進門了,他是南方人,受不了北方村子的土氣和習氣,自己在村外租了一間學生公寓。公寓樓下是一條河,每天早上,安威都站在河邊,沖著對岸「咿呀嘿吽」地喊上半個小時,據說有一天下雨,安威沒喊,很多人忘了起床,上班都遲到了。 安威以比職業歌手還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抽煙、不喝酒、不吃鹹的,只吃辣椒。別人說你要是那麼愛惜嗓子,辣椒也別吃了,安威說辣椒從小吃慣了,戒不掉。 人齊了,開始排練。先排練晚上要演的歌,都是羅大佑、李宗盛、許巍等人專輯裡的歌,去酒吧的客人,大部分愛聽這種歌。排練這些歌無需投入太多激情,只要演奏的時候不出錯就行了。然後又練了幾首樂隊的原創歌,沒有哪個樂隊不願意唱自己的歌。但沒有幾個酒吧願意讓不出名的樂隊成天唱他們自己的歌,所以要唱這些歌,得抓時機,氣氛到了,有人要求,就唱,到不了,就拉倒。 排練自己的歌,都熱情高漲,屋裡密不透風,四個人光著膀子,一身汗,後背亮晶晶的,嚴寬脫得只剩一條內褲,但腳上還穿著兩隻提得巨高的襪子。 這個時刻,是四個人最快樂的時候,他們沉浸在音樂中,忘了兜裡的錢快撐不到下個月了,意識不到自己的生存環境是艱難的,音樂一響,他們就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人。 排練完,四個人一起吃了晚飯,然後帶上設備,前往演出的酒吧。坐公交能節省五十塊錢,但為了演出效果,還是打了一輛車。有一次演出,他們拎著琴和效果器,倒了三趟車,到了演出地點的時候,胳膊都沒勁兒了,手直抖,和絃都按不動了,所以寧可多花點兒錢,也要保證演出狀態。 到了酒吧,試了音,何小兵他們第二個出場。這個酒吧新開業,為了招攬生意,找了三個風格迥異的樂隊。 天黑下來了,酒吧開始上人了。顧莉莉來了,一身性感打扮,在吧台前坐下。 「這個你先拿著。」何小兵把裝錢的信封給了顧莉莉,「這兩年幫了我大忙了!」 顧莉莉把信封放進包裡:「用的時候你再說話。」 「喝什麼?」何小兵說,「怎麼著我也得請你喝頓酒。」 「你掙的那點兒演出費夠嗎?」顧莉莉看著桌上的價位牌笑著說。 「那我也得請你,一碼歸一碼。」何小兵說,「啤酒還是洋酒?」 「就柯洛娜吧!」 何小兵叫服務員拿來半打兒柯洛娜,跟顧莉莉碰了瓶,喝了一口:「我爸知道我退學的事兒了。」 「那你怎麼辦?」顧莉莉說。 「我媽今天要來北京,我關機了。」何小兵說,「估計她這會兒已經到了。」 「你可夠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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