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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


  我沒有做任何反抗。心裡默默的覺得悲哀。班上那麼多人看著我和那個男生,可我還是覺得悲哀超過了難堪。兩個優秀的女生可能可以做朋友,然而兩個個性都很極端的優秀女生做朋友,像是組裝成了一個定時炸彈,一不小心,就把兩人的情誼炸得煙滅飛灰。

  我不能夠原諒她。事實上她也並沒有絲毫歉意。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

  班主任還不知道這事情。之後一次演出,班主任讓我們兩個人一起表演個節目。當時是在辦公室裡,我和林立純站在班主任面前。班主任的話一完,林立純揚起頭,說我絕對不和易粉寒合作任何事情!你愛找誰找誰去!鼻子出了點氣,轉身,頭也不回的走了。全然不顧一辦公室的老師驚愕的表情。如果她針對的對象不是我,在那一刹那我可能會把她列為自己的偶像。

  我本不是很喜歡和別人競爭的人。因為我知道競爭的最高境界就和自己競爭,不斷的超越自己戰勝自己,你就贏得了很多。何況,難得棋逢對手。

  但是林立純一直都把我當作對手。她頻繁出招,我躲閃不過,被迫接招。刹那間刀光劍影,落瑛繽紛。高手過招,比的是真正的實力,不必擔心對方陰裡使壞。金庸爺爺的小說裡都是這樣寫的。這就是和林立純過招與和周與過招的不同。所以輸,也輸得心服口服。

  她比我勤奮。被同一個老師帶著四處跑,她總是積極踴躍地問,爭分奪秒的寫,生怕我出稿比她快,立意比她新,收集到的材料比她多。那一陣子,我倆可是卯足了勁跟著老師跑新聞啊,那老師帶了三個實習生,這讓我想起高中時我們常用的那個學習資料,叫做學王一拖三。

  該老師大約也很少見到這麼用功的實習生,連連感歎,後生可畏啊,又兩個李響要橫空出世了。可憐另一個實習生了,活生生被我和林立純嚇跑的。

  其實比起機動部那些女生為了爭稿件使出渾身解數,眉來眼去,爭風吃醋,林立純絕對光明磊落,完全是靠自己的勤奮。

  漸漸我敗下陣來。前面說過,我其實是個很嬌氣的女孩子,並且本質上不喜歡和別人爭什麼。我喜歡睡覺,我怕曬太陽,我懶得說話,我並不適合做新聞,要不是林立純逼我,我早就不幹了。逼也沒有用,我最後還是沒幹。被逼迫去做的事情總是長久不了的,就算是被逼迫建功立業,若自己主觀上沒有興趣,也不會長久地堅持下去。

  我去報社漸漸少了,作為通訊員稿件也不多了,林立純的名字還是常常出現在楚天××報,或者武漢××報之類的科教文衛版上。於是我發現,我錯了。或許她不是真的要和我爭什麼,她是真的想建功立業做名妓,對不起,打錯了,是名記。

  最後那次以報社的名義去採訪時,由於老師另外臨時有任務,就讓我和林立純兩個人去。是漢口那邊的一家公司。我和林立純上了一輛607。她先上車,我清晰地看到她投了1.2元。我緊接著上來,也投了1.2元。說實話,和熟人上公車,各人投個人的1.2,我還是很不習慣,不過林立純倒是泰然。

  車上很擠。我們兩個被迫挨得很近,但是一路上沒有說一句話。我不喜歡和人說話,她不屑於和人說話。到取水樓時旁邊那個人下了。空出了一個座位。我本想習慣性地說你坐吧,忽然意識到身邊是個如此與眾不同的林立純,閉嘴了。她也不坐。兩個人僵持了一會兒,一個身材臃腫,臉上有劣質的粉底和俗氣的紋眉的中年女人一個箭步沖上來,如釋重負地一屁股坐下去。

  採訪比較順利。我發現做美女做新聞是有優勢的,很多中年男人接受我們的採訪時對我們都很友好。那時我已經不怎麼想幹了,因此就看著林立純單挑。任務結束後,那男人提出送我們回去。

  他把大奔的車門打開,做了個請的動作。我自然是不會坐到他身邊的。那男人一身俗氣的味道,肥胖不堪,我本來就一坐小車就暈車,坐他旁邊不嘔吐是有難度的,林立純立在車門前猶豫了一會兒,最後鑽到前排去了。我很難受,我比那個肥頭大耳的男人還讓她討厭。她寧願和那男人坐在一起也不想和我坐在一起。為了安慰自己,我又做了另一種猜想,她想找機會掉款。至於為什麼要立在車門前做猶豫狀,就又要用到典故,婊子和牌坊。果然這樣一想我的心呀就像夏天吃雪糕,舒服多了。

  我坐在後面,看到那男人時不時笑得一臉橫肉的對林立純說句話,林立純保持她一貫的狂傲,根本沒有側過頭來看那胖子一言。我心裡不痛快,又阿Q起來,裝淑女還裝得真像呢,呆會兒我要是先下車,還不定你笑得春姑娘先回來呢。做給誰看啊。自我安慰一番,就心滿意足的睡著了。

  車行至永清街時,那胖子忽然來了一個猛刹車,我一下子從迷糊中清醒過來。這時我聽

  到林立純尖銳的罵聲,婊子養的!克嫖你屋地姑娘你屋地老娘克!唰一下打開車門,刹時一片花花綠綠的紙片漫天飛舞。我趕緊從車上跑出來。媽呀,好多錢呀!我看得直替那胖子惋惜。回頭去看林立純,她高大的身影消失在一輛紅色富康計程車裡。我怕那胖子找我麻煩,趕緊打一車也跑了。

  大約這算是比較大的簍子了,我衡量了下,沒有再去那家報社,另外找了家單位實習。雖然不是我犯的事,也不是我們的錯,可就是謹小慎微到膽小的程度。

  不過從那以後,我再沒有在人面前說過林立純何以如此不可一世了。這樣的女生,我支持她不可一世。

  §70.同居

  從報社出來後我換了家在漢口的實習單位。

  大四實習的時候,我和我的男朋友開始同居。這件事情對於我來說比實習重要得多。

  同居起初的原因是我的實習單位在漢口,而我的學校在武昌。為了方便我們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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