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宇宙第一初戀 | 上頁 下頁 |
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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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這世上還有我拼了命也無法到達的地方,也有我拼了命也無法給的幸福 1 開學後很長一段時間,我與葉榛都很忙。 是的,畢業前夕他在考慮分配問題,而我是因為太優秀,被一刀切老師總抓去當苦力。一刀切老師說我天生就是外科大夫的料,體力充沛,眼疾手穩,膽大心細。我倒沒看出來他那麼求才若渴,每回都被他抓去努力「培養」的結果是,我能坐在解剖室裡一邊給落下太多的同學上小課,一邊啃掉整份紅燒排骨飯。 我打電話跟葉榛彙報,他很沒同情心地笑。 聽見他笑,我就高興,我喜歡聽葉榛笑,鮮活甘美的,像潺潺不斷的山泉。 可是在這笑聲裡,我聽見了一些與寂寞有關的東西。他剛跟卓月分手不久,而且是單方面的,他需要時間,顯然這時間還不夠。他需要傾訴,然而,每次都是我打電話給他,拼命跟他講話,而對於他的一切,我卻一無所知。他也答應給我一個機會,這個機會就像是對他自己的一種縱容,他並不覺得快樂,可也不想跟任何人說。 「葉榛,這周你輪休嗎,你帶我去看電影行不行?「 「對不起果果,這週末我得回家。」 「好啊,我從來沒去過你家。」 「……下次吧。」葉榛頓了一下,斟酌著話,「現在有點亂。」 我不太懂葉榛的意思,我只知道葉榛不想帶我回家,他不知道怎麼介紹我。他答應給我機會,可我們之間什麼都還不是。而且他剛剛跟卓月分手,這一切確實不合時宜。可什麼時候才適合,我還要等多久? 我畢竟年輕,沉不住氣,咬了一會兒電話線,笑起來:「行啊。」 葉榛明顯地松了一口氣,又跟我扯了一些有的沒的才掛了電話。我一宿沒睡好,第二天一大早就搭地鐵去往我的目的地。別問我去哪裡,我從來就不是個聽話的孩子,當然說話也不怎麼算數。也別問我怎麼知道那個地方的,不怕大家笑話,平時背書要了我的親命,可是關於葉榛的一切我都是過目不忘的。 這是一片老別墅區,白樺樹和梧桐樹都已經長成,春後吐出了嫩葉,已經能看出盛夏鬱鬱蔥蔥的景色。每家每戶門口都種著太陽花和新鮮的竹子,歐式的鐵門裡,能看見整理得很工整漂亮的花園。記得很多年以前,大概我還上小學的時候,因為我撿了一條狗養在家裡。那小狗膽子很小,看不見我就玩命地瘋叫,結果惹得鄰居家彪悍的大嬸不幹了,跟田美女隔著個陽臺吵得整座樓都雞飛狗跳。 最後老唐沒辦法,跟我講了一大通道理,什麼家屬樓不好養狗啊,會擾民啊,會隨地大小便啊,破壞鄰里和諧啊。而後蹲在那裡一邊看我喂狗,一邊惡狠狠地說著豪言壯語:以後等爸爸有錢了,就買繁花苑的別墅,一棟住,一棟給果果養狗! 而現在我發覺與其等著當教書匠的老唐飛黃騰達,倒不如直接嫁個家住繁花苑的男人,一勞永逸啊。走到西區62號,我朝院子裡張望,院子裡架著大叢葡萄架,鋪著漂亮的草坪,牆邊堆著不知道品種的各種花草,還沾惹著水珠,一條金毛尋回犬和一條德國牧羊犬臥在草坪上,聽見聲響都翹頭伸著大舌頭盯著我。 我按了門鈴,一陣清脆的鳥叫聲後,熟悉的身影從門內閃出來。 葉榛看見我兩眼都瞪圓了,兩條狗撒歡兒地跑到他身邊搖尾巴。我沖他「嘿嘿」一笑,招招手:「我怕你太想我,所以就過來啦。」 他幾乎要苦笑了,就那麼站在門口,發著愣,大腦CPU迅速發燙報廢。我還有閒情逸致看清楚他光著腳踩在門口鋪的木地板上,陽光埋在他的肩頭,他一半的身子陷入暗影裡,頭頂有樹葉子撲啦啦地響,還有麻雀爭食的聲音。 我是一個入侵者,不請自來,並不受歡迎。 直到屋裡傳來個中年女人的聲音,綿軟好聽的音質:「小榛,是誰啊?」 葉榛回過神來,大聲說:「是我的一個小朋友。」 而後他過來開門,兩條狗跟過來,我好心情地跟它們打招呼:「……汪。」 熱情的金毛撲上來,酷酷的德國牧羊犬不屑地把大腦袋轉到一邊。葉榛沒再說什麼,帶我進了門,再轉過臉時,已經是笑著的臉。而後我就看見葉榛的媽媽,她完全不像個有二十多歲兒子的母親,看來很年輕,而且氣質優雅溫和,是個美人。葉榛很像她。 「媽,這是唐果,我的一個小朋友。」 不等葉媽媽從巨大的莫名其妙中回過神,我就撲上去抓住她的手:「阿姨,您真漂亮啊,要是您跟葉榛在街上走,我絕對當您是他姐姐。阿姨,您別驚訝啊,我跟葉榛認識好多年了,其實早就想來拜訪您了。沒什麼好拿的,這是我媽自家釀的葡萄酒,就給您提來兩瓶,養顏的!」 好聽的話誰都不嫌多,而且我是出了名的口蜜腹劍,中老年人的女兒和兒媳婦範本。葉媽媽她要求再高,她也是個媽。而且葉媽媽畢竟是見過大世面的人,拍拍我的手,笑得心花怒放:「來就來吧,還帶東西。小榛也真是的,都不提前說一聲。」 葉榛還是笑,笑得我頭皮發麻。 然後一整個上屋他都沒怎麼理我,他有些消沉。我想在我來之前,他跟他母親之間一定在談什麼讓彼此都不愉快的話題。快到中午時,保姆做好了飯,葉媽媽指使他去買飲料。他看了我一眼問:「要不要一起去?」 我想了想,他一定有話跟我說,於是點頭:「好啊。」 正午的太陽暖洋洋的,跟在葉榛後面,那條金毛巡迴犬跟在我後面。 頭頂是綠蔭,紅磚牆,發白的石板路面,曲徑幽深。 我頭一回不知道要跟葉榛說什麼,大約也是心虛,不請自來這種事真的很不禮貌。葉榛不會喜歡。於是只能乾巴巴地跟著他,等著他發火也好,罵我也好,我都能忍受。這種感覺有點像小時候打針,藥棉已經抹到了皮膚上,只等那突如其來的針紮的疼。 葉榛帶著我一直走到社區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買了幾聽雪碧和啤酒,而後把塑膠袋放到金毛的嘴下,讓它叼著,拍拍它的大腦袋說:「公主,回家!」 而後那只叫公主的諂媚的狗,搖了搖尾巴,屁顛屁顛地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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