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地水鸞宮明月姬 | 上頁 下頁
十三


  這情形,像極了回本小說裡寫的爭風吃醋,不過玉字可不比一般妻妾,他武功超高,真的發起瘋來,估計我們這一幫人都不是他的對手。

  我回手抓住那個慢條斯理的傢伙:「走,去信陽王府,我們又不是沒地方去,幹什麼要在這裡看人家的臉色。」

  「明月姬,你好樣的,有本事去了就不要回來!」

  「不回來就不回來,我稀罕你!」我拖著那傢伙就跑。

  「信……信陽王府?」那傢伙好像被這名頭震撼到了,腳步變得很慢。

  「沒見過這麼大的官吧?」

  「呃呃……」他又發出那種奇怪的聲音,「信陽王跟你……是什麼關係?」

  「哈哈……」我被他臉上小心翼翼的表情取悅到了,「不要吃醋嘛,我跟信陽王……我跟信陽王……」

  我們到底是什麼關係呢?

  金錢關係?

  親人關係?

  肉體關係?

  我打了個冷戰,都有點沾邊,又都不是那麼準確。

  「那什麼,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

  「呵呵……」他笑得虛偽,「林,林信。」

  臨幸?這名字取得真好,應時應景的。

  「你來信陽幹什麼?」

  「借……錢……」

  呃,這真是個高尚的目的。

  「做什麼用啊?」

  「賑災。」

  又是這個詞。

  「你就這麼急著置辦宅院?」

  林信臉上又露出了那種被痛打過的表情。

  雖然不想知道,可莫名其妙地還是問了出來:「那天晚上跟你一起來的那個女人是你老婆啊?」

  林信很假地笑了兩聲:「算是吧……」

  老婆也能「算……是」?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林信身上有好多秘密。

  一點都不像看上去那麼簡單。

  我進屋讓七夕收拾幾件衣服,一回頭卻發現那個林信正用一整盒的白粉往臉上倒:「喂喂,你幹嗎……」

  雖然我體諒你窮,但也不至於窮得連白粉都稀罕吧。

  「打扮一下好出去見人……」他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站在我面前,我忍無可忍別過了臉。

  這個男人真奇怪,明明窮得連命都沒錢重要,可卻有一種淡泊安然的氣質,所以即便弄成這樣子都顯得優雅動人。這絕不是一般窮人家的孩子能夠調教出來的。

  而且剛才七夕偷偷地告訴我,這個男人逃竄的時候,根本就沒捨得打她一下,居然還看她一個妙齡少女呆在陰森森的地宮裡很可憐,想帶著她一起跑。

  玉字的劍刺向他的時候,他第一個想到的,卻也是先護住我,其實只要我死了,他完全可以趁亂跑掉的。

  我和他面對面,呆呆地相互觀賞,難道……難道……難道他就是傳說中的好人?

  我從來都沒有見過真正的好人,即便是為了保護我而死去的金字,娘在世的時候他也沒少幹壞事。

  我下意識抬起手在林信臉上摸了摸,沾了一手的白粉,他像憐憫小孩子一樣笑了笑,從懷裡掏出手帕,給我擦乾淨。雖然他一笑,臉上的白粉就撲簌簌地往下掉,可我還是情不自禁地喊了他的名字:「林信……」

  「嗯?」他低下頭來看我,那雙眼睛溫柔清澈,我忽然明白了為什麼有很多人會說,憑一個眼神就能愛上一個人。

  據水字說,離家出走其實是個技術活兒,晉大將軍王凱在一次戰役中負氣離帳,走到半路上就讓敵軍的間諜給剁了。梁才子潘進,因為跟父親吵架躲進了尼姑庵裡,被蹂躪得奄奄一息後給活生生地埋了。

  我知道他說這話的意思,就是想讓我覺得外面不安全,可是,他難道就沒有想過,按一般的情況來說,我才是活埋或者剁掉別人的那個人吧。

  多詭異,大家在一起呆得久了,大灰狼都能被看成小白兔。

  但為了讓他閉嘴,我還是帶了一百二十七個侍從、三車日常用具、兩車衣服、一車金銀珠寶,趁著夜色,浩浩蕩蕩地開進了信陽王府。

  我想這可能是歷史上最隆重的離家出走——看水字和林信的眼神就知道了。

  信陽王府比五年前大了十倍不止,放眼望去無邊無際,一汪湖水橫隔兩岸,岸邊還建了一座金碧輝煌的望海樓。

  我不得不說,趙淩宣那傢伙雖然很會賺錢,可也比誰都能花錢。

  就好像……就好像跟錢有仇似的,要緊緊地攥在手裡,然後再惡狠狠地花出去。

  車馬直奔書房,夜深似海,房間裡一燈如豆,趙淩宣趴在書桌上,人顯得分外清瘦。他看見我只略抬了一下眼皮,眼角處那一點淚痣,在燈火下如同水漬,令人黯然神傷。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什麼人能令他五年來念念不忘,想盡了一切辦法來折磨自己。

  我剛想開口,他就淡淡地跟我打了個招呼:「你來了——醜八怪!」

  我像貓一樣全身的毛都豎了起來:「神經病!心裡扭曲的變態狂!」

  「倒貼男人的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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