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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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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浣偏過頭,避開妹妹的火力:「他說他是新來的轉校生,所以學校沒給他安排住的宿舍。他家裡條件不 好,就要活不下去了,哪裡有錢找房子住?所以他今天在我這裡打零工,送外賣,不要薪水,只要管吃住,那 麼便宜的事情,為什麼不答應?」若浣說得興奮不已,也不知道是因為周扒皮的脾性所致,還是好色的脾性所 致。她看了看一臉悲憤的妹妹,特別好脾氣有耐心地教育著:「姐姐不是從小告訴你,做人第一要緊的是,得 有愛心,要樂於幫助人嗎?」 什麼?若璿氣得想吐白沫。為什麼姐姐的愛心會落在一個不相干的人身上,卻完全不理會妹妹也需要愛心 呢? 「我就知道你欺騙了我,我壓根不是你妹妹,你對個陌生的男生都比對我好。四十六平米的家,我們從此 只有12平米的臥室,2平米衛生間加4平米的廚房作為公用,剩下28平米屬於那個,叫什麼名字來著的陌生男生 ?」 若璿拿出電腦按了一遍,數位沒有錯。 蒼天啊,這比入室搶劫還嚴重? 這個男人,他來了不到半個小時,就把若浣弄得倒戈,找不著北的樣子,還分走了她的28平米。若浣還高 高興興地以為自己揀回一個寶貝來著。那個人可是搶劫犯,搶劫犯!!!!!!! 韋溟盛才從浴室出來,一份打好的協議就放在了他的面前。 「這是什麼?」他抬頭看若璿。 「你住在這裡必須要簽訂的協議,否則請收拾行李,記得出門的時候把門鎖上,另外樓道的燈壞了,第三 層第一個樓梯也是壞的,需要靠左邊走。我不會半夜把人趕走卻害他從三樓滾到一樓的。」 若璿說得凶巴巴的 ,臉色比臭豆腐還要臭。 面對這樣的臉色,任何人都會迅速地滿足她的要求。 韋溟盛沒猶豫地把協議書接了過去。 第一條,韋溟盛入住時間內,必須在邵記餐廳打工,每天保證工作時間在2個小時以上,抵扣房租,超過2 小時的勞動按每小時20元計酬。 第二條,在入住時間內,不得有抽煙、酗酒、打架、鬥毆、帶朋友回家等行為。 第三條,在入住期間,不得穿著暴露,不得和同住的女性發生任何接觸性的動作,否則即時驅逐。 第四條,當同住的女性洗澡的時,須在走廊或者整套房子的外部活動。 第五條,不得隨意吃同住女性的任何食物,如需食用,按市價的雙倍賠償。也不得隨意使用房東的任何東 西。 第六條,電費水費承擔1/3。 第七條,不得使用電視,可以佔用冰箱的1/3。 第八條,不得拖欠任何費用。 第九條,每週一、三、五和周日負責清理房間衛生,每週二、四、六負責做飯。如有無法完成者,每次按 50元罰款。 若浣幾次掙扎著要搶回協議書,卻被若璿給阻攔了。 「我來寫協議。」若浣尷尬地說,明知不可為,卻為之,明知說無用,卻說之。 她寫協議…… 她寫協議的第一條一定是:每天需展露笑容50次,需和同住女性說「你很漂亮」15次。若璿可不給姐姐犯 花癡的機會。 「做人要有愛心。」若浣繼續掙扎著教育若璿。 愛心?這已經足夠了。 韋溟盛掂著那張紙,又笑了,顯得輕視若璿的嚴肅認真,「沒了?」 「沒了!」 他摸出了筆,刷刷地簽好了字:韋溟盛。 「身份證拿出來。」 韋溟盛呆了一下,面部仿佛有些抽筋似的,卻還是乖乖地把身份證給了她。 「學生證拿出來。」 「系主任的手機號碼……」 韋溟盛有些不耐煩,勉強耐著性子一一地交了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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