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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我一把拎起他的小胳膊,笑眯眯彎下腰,不知道為什麼,這個高度,對上他精緻的五官,俯身下看的感覺不錯,「坐車回去。」

  小屁孩沒反抗,插起兜,兩隻小腳一前一後,站得角度恰好,很完美的POSE。

  等不到10分鐘,公車進站,車裡擠的都是人。

  小屁孩皺皺眉。

  「走吧,」我牽起他的手,軟綿綿的小手,像棉花糖一樣。

  公車門關上,車裡密閉的空間悶熱,擁擠的人群隨著公車來回擺動,忽然一個轉彎,我腳下不穩向後倒過去,還好有人關鍵時刻抓住了我的胳膊。

  我踉踉蹌蹌站好。

  「沒事吧!」黝黑的眼睛有些緊張。

  光滑的額頭上都是汗,雙手緊緊抱著我的腰。

  感覺他蒼白的臉,應該是什麼地方很疼才對,我趕緊低頭看,沒有踩到他的腳。

  那兩條胳膊,細細的胳膊是不是被我的體重……

  怎麼說我也有一百斤,根據剛才的慣性定律,要阻止我跌倒不止要承受我的體重,還有慣性產生的引力。

  我真是越來越白癡了。想去拉我腰上的手臂。

  「別動,抓好。」小屁孩沉著臉,公車又迎來一個拐彎。

  我第一次希望前面的馬路可以直挺的,不要再轉彎,這樣我就可以站好,去看小屁孩的手。

  汗大顆大顆從他臉上流下來,我像樹熊一樣攀住售票員椅子旁邊的柱子,撈起小屁孩壓在懷裡。

  一隻手去摸他的胳膊,小心翼翼地拉到眼前,剛想看,就被他背在身後,「抓好你的,不用管我。」

  看樣子胳膊沒什麼問題。

  終於到站,我想去拉小屁孩的手,被他閃開,下了車,我看見他在動手腕,左手捧著右手的手腕,冷汗一滴滴流下來。

  我說:「是不是傷到手腕?」

  「以後不要坐公車,」說完不再理睬我,一個人往前走去。

  怎麼說也是因為我才傷到的,說的惡語我就大人大量聽著好了。

  我說:「去買點藥酒吧!讓我看看有沒有傷到骨頭。」

  被我說煩了,他終於回過頭來,「家裡有。」

  我半天沒反應過來,以小屁孩的脾氣不是該罵我嗎?我還沒見過像我們倆這樣天生不對盤的。

  路劍峰一直往前走,不知道為什麼心裡很不舒服,不是為了這個舊傷復發的手腕,而是在她忽然間跌倒的那一刻,發現自己居然差點就眼睜睜看著她倒下去。

  難道是因為在乎她?

  別開玩笑了,在操場上,聽見崔至聖和她的談話,忽然間記起她是誰。

  她就是那個在公園裡迷了路,姐姐好心送她回孤兒院,從那以後纏上自己的黃毛丫頭。

  那時候第一次見到她,她竟然說:「我終於找到你了。」

  笑得像個白癡。

  後來聽說,她是因為手上有斷掌紋,再加上生下來不久居然會開口說話才被扔來孤兒院,果然是個讓人頭疼的女人。

  沒想到事隔多年還能看見這張臉,不過對以前的事她完全忘記了。

  忘記了也好,忘記了就不能再說那些沒頭沒腦的話。

  那該死的詛咒,到底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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