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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決之日

  [ 1 ]

  永別了,丹青我的孩子!從來沒有想過,我們父子會是這樣永別。

  這會兒,外面真熱鬧極了,許久沒有這樣聲勢浩大的活動了吧。觀看遊街的群眾人山人海,興奮異常,從新街口一直擠到水西門外,那是你將要被處決的終點。配合著這彌漫天地的大形勢,廣播裡不斷地重複播放同一條新聞,一個男播音員在念稿子:「……堅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從重從快從嚴,力爭『兩年見效,三年好轉』,確保社會治安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他的聲音很好,正義,沉著,有金石裂帛之感。正是這樣的聲音在宣讀你的死期。

  「……男犯陸丹青,19歲,該犯於1983年12月24日夥同餘犯聚眾淫亂,強姦少女,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經法院認定為現行流氓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你母親在隔壁的房間裡咬著被角哭,聲音悶在肚子裡,像動物在嗚咽。

  這石塊一般沉重的時光!我們兩個只能這樣坐在家裡,等待你被放大、被傳播的死亡,一邊哀悼你短暫的生命。我們的親戚與朋友因為你是犯了那樣恥辱的罪過,他們不便前來,甚至也不打電話來,對此我心存感激。包括那些繞著我們走路的鄰居、低下頭裝著沒看到我的學生以及支支吾吾、言不及義的教授們,我一概非常體諒和感激。我大膽地猜想:他們此舉不是出於對你的憎惡或嫌棄,只是他們不知道如何跟我交談,談起你以及你的事。最好的同情就是不聞不問。

  再過二十分鐘,不,只有十八分鐘,你就要走了。即將陰陽兩隔,說些什麼呢。真可笑,別的我都想不起來了,我只在拼命地回憶你小時候洗澡的樣子,白白胖胖地躺在木澡盆裡,咯咯亂笑,肥嫩的手拍打起水花。一轉眼,你都這麼大了,一轉眼,你都要死了。這是什麼樣的拋棄啊,還沒等我們年老!

  丹青我的孩子,你知道,爸爸一向是唯物主義者,可是這些天,我不唯物了,那太殘酷。我不能夠讓你在唯物中消失得乾乾淨淨,連一根頭髮都留不下來,我寧可相信有魂靈,相信有轉世與來生。這樣,你就好像還在某個地方呢。我便仍舊可以吃飯,給學生上課,甚至看電視看書。

  可是,一旦信了轉世來生,又多出些別的煩擾。比如奈何橋——梵文裡說,「奈何」即地獄,有罪的亡魂渡不過奈何橋,行善之人可以輕巧走過——你會怎樣過去呢我的孩子,我真替你擔心,但我知道,你一定不會跌入橋下的深淵,你並沒有那樣大的罪過。這話我不會跟別人說,那無異是自取其辱,可我要對你一個人說,不管你到底做過什麼。孩子,我相信你罪不至死,你一定可以平安度過。

  還有呢,孩子,過了奈何橋,就是孟婆湯,說喝了便可忘掉世間一切。丹青吾兒,你千萬記住,不要喝!爸爸無論如何舍不下你,你也大不必真的把我們拋得無影無蹤。十九歲,你的命才剛剛開始呢,怎麼能全部丟掉?爸爸會一直這樣給你寫信,告訴你別後的情形,就等於你仍然在人間過活,仍可以跟我說話……

  再說,丹青,我到現在都不知道,聖誕那個晚上,你到底做了些什麼?從事發到現在三個月,被挑在刀尖上的三個月,孩子,我們只見過兩次面,旁邊總有肅目瞪眼的看守,根本沒有機會好好說上一次話。我沒有機會責問你,你到底幹了些什麼,怎麼竟跳出個死來……多麼巨大的夢魘,萬劫不復!

  對不起,兒啊,我寫不下去了。你母親第三次昏過去,我知道,一定是快到十點四十了,差不多就是你「上路」的時辰了。我的胸口像破了個大洞一樣地冷風呼嘯、痛徹心骨。

  永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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