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我的愛,我的秘書車寶莉 >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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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車寶莉,二十七歲,被一家還算不錯的企業正式聘用為社長秘書。現在是她走馬上任後的第三個小時! "什麼呀?我為什麼要做這種事情?"寶莉一邊自言自語,一邊將手裡的列印稿扔在了桌上。為了背誦這些內容,寶莉已經累得滿頭大汗了。 "看來真是人不可貌相!那麼帥氣的一個傢伙居然這樣龜毛!這算什麼啊?《秘書守則十條》?天啊!真是個神經病!" 寶莉真想把這份稿子直接扔到垃圾桶,可是面對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工作機會,她只能硬著頭皮繼續背誦。 秘書守則十條: 第一條,社長是公司的主人,主人的話就是法律。 第二條,嚴守上班和下班時間。上班時要比社長早到,下班時要等社長做完公務後方可離開。 第三條,回答社長問話的時候,一定要用"是"或"不是"等簡單明瞭的詞語,絕對不能囉唆。 第四條,接電話的時候應迅速弄清對方的身份和來意,轉給社長的電話要首先判斷是否有必要。同時,接電話的語氣一定要溫和親切。 第五條,要保證社長室的乾淨整潔,但不可隨意翻動室內物品。 第六條,禁止濃妝豔抹、禁止穿短裙、禁止蓄留怪異髮型,尤其禁止染指甲。 第七條,接到社長的命令,要保證迅速正確地予以完成。 第八條,工作時間內,嚴禁無故離開座位。如無特殊情況,在社長傳呼時不在座位者,社長可以認定他已經遞交辭呈。 第九條,未經社長同意,嚴禁其他人進入社長室。 第十條,作為"社長的秘書",沒有義務履行公司其他人員的要求,一定要以社長的指示為最高命令! "天啊!怎麼會有這樣的公司!居然還要背這種該死的秘書守則!什麼?行動要迅速正確?我又不是餐館的送餐員!真是個變態鬼!" 就在這個時間,一直在緊皺眉頭不停抱怨的寶莉突然間露出了神秘的微笑,哈哈!最後一條還差不多!作為'社長的秘書',沒有義務履行公司其他人員的要求!那這樣看來,除了社長以外,我就是公司裡的最高領導啦? 哎!這個奇怪的社長,難道想用這些條條框框難住我嗎?哈哈!我車寶莉堅強有韌性,絕對不會因此而退縮的! 寶莉悠哉悠哉地靠到了椅子上,開始回憶三個小時之前的面試情景。 話說寶莉當時愣愣地看向了帥氣的社長,一時感覺到難以逃避的窒息。通過寶莉花癡般的表情,我們可以判斷,她已經把勝熙的忠告忘得一乾二淨。寶莉心想,又不是要和社長廝守終身,只是一起工作而已。性格怪癖又有何妨?只要看起來賞心悅目就OK了! "你為什麼不說話?你難道是公司的職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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