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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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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替我跑趟腿兒。你回來後,我會把手機還你。」老頭兒突然睜開眼睛,哼哼呀呀地說。 我嚇了一跳。這個老頭兒,總是想昏過去就昏過去,想醒過來就醒過來,到底真受傷還是假受傷?我對此嗷嗷懷疑。 我怒吼:「你什麼意思?我幫了你,送你到派出所,又陪你來醫院,你憑什麼不還我手機?我憑什麼替你跑腿?告訴 你,我不是你孫子。」 「不行啊!你今天幫人幫到底吧,替我去趟我家,通知我家人,說我受傷住院了。」 「剛才員警在時你說不用人家幫忙。不去!不去!我不去!趕緊還我手機。」 「你太過分了!你撞傷了我!還要打我!」 老頭兒嗚嗚哭開了。 還有沒有真理!我撞了他?瞧我這生日過的,別人都命犯桃花,唯獨我命犯賤。我一直不理解我爸媽為什麼成天懷念過去那種吃不飽穿不暖的苦難生活,原來眼下這世道真的沒品,壞人太多,沾包就賴。早知道這樣,我當時就不該管老頭兒。 得!手機我不要了,我決定。 曾經有一次,我踢足球的時候踢丟了手錶。為了教訓我不珍惜東西的老傳統,我爸仨月沒給我買手錶,讓我過了三個月不知時間因而不知進取的生活。這次我丟了手機,估計我得一百年不能與時代和老徐他們接軌了。不對,我老米一個已經離家出走的人,有沒有手機已經無所大謂了。 再說,我不是還有五千元抵押金嗎! 「老頭兒!手機你留著吧,五千元我拿走了。我一流浪人士,正愁沒錢住旅館呢。」 我拉開房門。 「你走!你手機裡有你爸媽的電話和家裡的電話,我會打 給他們,你叫米建坤,我看見了你的簽名。」 我老米怎麼淪落到這個境地?真是太悲劇了!生活對我太殘酷! 我準備接受老頭兒的建議,替他跑一趟。我為自己找的理由是我要盡力爭取對自己手機的所有權和監護權,反正我也沒地方去,閒人一個,替老頭兒跑一趟,全當公費旅遊了。古人說過,識時務者不吃虧。這話太對了。 我說:「好吧。我替你跑一趟。這五千元先不給你,回來後你還我手機,我再還你錢。」 老頭兒朝我揚了揚手,我以為他發善心要提前把手機還我,就湊到跟前,沒想到他只是沖我臉上吹了口氣,然後狡猾地說:「你可一定要回來呀!」 瞬間,一股濁氣彌漫我的臉,我倒退一步說:「快說,要我去哪裡?」 「你出大門向左拐,順著馬路一直走,過一個橋,再過一個橋,到第三個橋時向右拐,順著馬路一直走……左邊會出現一片樹林,你沿著樹林裡的路走,一直走,走到頭,向右,就到了,一個大鐵門,很顯眼。」 「拜託!你這樣拐來拐去我怎麼找到你家?告訴我哪個區哪條街的門牌號碼不就得了。」 「我摔壞了腦子,想不起來具體位址了,你就按我說的去吧。」 老頭兒揚了揚手機,說:「你速去速回,通知我家人。」 「你姓啥叫啥?我怎麼找你家人?怎麼跟他們說?」 「我姓蘇,你就叫我蘇大哥好了。拿上這個,他們就知道是我。它跟性命一樣重要,千萬別弄丟了,你得拿它回來換手機。」 老頭兒把一個手鐲套在我手腕上,是個沉甸甸的手鐲,一串蓮子大小的灰色亮珠,有藍色、黑色、黃色、綠色、紅色五個略大一些的珠子嵌在中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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