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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他說錯覺可以讓你很快地知道你真正喜歡的是什麼。

  因為你開始瞭解,並且會做出一種動作,就是比較。

  你會開始以她為某一個程度的標準,然後開始自訂出一個所謂喜歡的標準。例如「如果她再高個三公分就好了」、「如果她說話可以更溫柔一點就好了」、「如果她脾氣不要這麼怪就好了」等等。

  我當然知道所謂的錯覺是什麼,因為我對徐藝君也有錯覺。

  但在皓廷告訴我這是錯覺之前,我以為這是心動的感覺。

  在學校餐廳裡,我在她的笑容當中,初次感覺到一種美麗的悸動,我第一次發現一個女孩的笑容可以這麼深,像一口井一樣,你知道那裡面是水,但你還是會去窺探一下。

  這是第一個心動的感覺。

  在基隆泊口邊,我在她俐落地跳下貨櫃鋼架的動作中,初次瞭解到,原來等待是愛情裡的一部分,雖然跳躍是她在等待中的其中一個動作,但其實這個動作告訴了我,她用跳躍來習慣等待當中的寂寞。

  這是第二個心動的感覺。

  在陽明山上,我在她深深的擁抱中,深深感覺到她累積了許多的難過與悲傷,終於在那一刻得到了解放,我猜想如果那時她還沒有哭,那麼她一定會忘了什麼是愛,或是扭曲了愛的定義吧!

  這是第三個心動的感覺。

  我知道愛情不是在玩集數遊戲,不可能集滿三個心動的感覺就送你戀愛一次。

  但我必須誠實,那天晚上,基於以上三個心動的感覺,我一度以為那是一種喜歡,一種男女之間的喜歡。

  皓廷不愧是有戀愛經驗的人,不管是愛人還是被愛他都經歷過,所以他所說的很快就說服了我。

  只是,接下來所發生的事情,都不斷地提醒我。

  「林子學啊林子學,愛情的幅員像一座冰山一樣巨大遼闊,白色的冰讓愛情看似透明,但其實你往腳踩的地方仔細一看,這是一塊看不透的冰,而你所站之地,只是冰山一角啊。」

  ※你所站之地,永遠只是冰山的一角,

  ※你或許可以瞭解冰山,但你永遠都不可能成為冰山。

  這是我們學校的刑法試題。

  第三卷

  第3章(12)

  ■「一天,甲開車撞到乙,乙因為患有血友病而血流不止,於是去找號稱神醫的丙尋求神秘藥方,但丙其實只是個密醫,他建議乙喝豬血補血,並讓傷口自然癒合。乙先是聽信了丙的建議,但豬血喝了,仍是血流不止,迫不得已去找正牌醫師丁,不料丁只是一個醫術差勁的庸醫,未能查出乙患有血友病,因此隨便在傷口上抹了藥水便令乙回家休息,次日乙不幸死亡,試問,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有無因果關係?」(五十分)題目看到最後,要你回答有無因果關係,所以這題目考的是因果關係理論。

  而因果關係的判斷則分成兩個部分,一是「結果原因」,二是「結果歸責」。

  「結果原因」在判斷行為人之行為對構成要件結果有沒有「原因力」,在責任刑法下,唯一可以被接受的理論是條件理論。

  而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確立了「原因」不代表就會被「歸責」,雖然事出有「因」,但因出「多端」。

  但這個問題只是問你有沒有因果關係,並不需要其它的答案,所以在作答上,應該是不甚困難的。

  但如果你只是寫一個「有」或「沒有」,那你就是在找死。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的解法,也沒有標準的看法,更沒有標準的做法,也就沒有標準的答案。

  為什麼會沒有標準答案?因為這不是在問甲犯了什麼罪?丙與丁又犯了什麼罪?在錯綜複雜的題目關係中,你只能假設甲試圖為車禍負責,或是乙曾要求甲負責,而甲卻逃離現場。

  不同的假設會得到不同的條件與原因,答案也就有好多個。

  而第二題非常逗趣,題目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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