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不愛我太不夠意思了吧 > |
十六 |
|
「不要這樣吧!喂!我還沒說完呢!」熊郝易喊。 李安哲還是將那把鑰匙搶了過來,然後毫不客氣地把熊郝易推出了門:「你不是還有哥們兒嗎?你跟若樸說去吧!」 李安哲回到床上繼續研究那本好玩的日記,日記的主人應該是十五六歲,養了一隻大狗。這個丫頭喜歡把「口」畫成圈,幾乎每一篇都有很多圓圈,她肯定覺得這樣看起來更像糖吧。寫的句子傻乎乎的,總是前言不搭後語,想到什麼寫什麼,傻得可愛。 翻到最後一篇日記,日期就是他撿包的前一天。她在喊著減肥,她很胖嗎?能胖成那個砸他的「豬頭丸子」那樣嗎?「豬頭丸子」那麼胖的女生還能繼續活在這個世上,得需要多大的勇氣啊!怪不得又醉酒,又跳樓的,看來日子也不太好過。 從頭開始一篇又一篇,李安哲認真地看日記,就像看到日記主人每一天的生活,她似乎每天都過得挺充實的。每看完一篇日記,他就覺得自己離那丫頭越來越近,好像她就住在隔壁,好像就住在這房子裡,每天吃飯喝水安哲都能看到。雖然沒有見過面,但已經很熟悉了。 李安哲發現,這丫頭的日記裡有一個「他」。往後翻,「他」字越來越多,這個「他」是她喜歡的人,暗暗地喜歡。每天都會提他,每天都想對他表白。李安哲深深地被日記吸引,他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看下去的欲望。他好奇日記主人下一天會遇到什麼人,說什麼話,發生什麼事。他都想知道。他想知道日記主人與那個她筆下的「他」發生了什麼。他們有沒有走到一起呢?也許明天就會了。 安哲扒開眼皮,往眼珠上滴了兩滴樂敦瑩滴眼液,眨眨眼睛繼續看起來。 有時候安哲懷疑日記的主人就是那個天使,她太可愛了,超凡脫俗地可愛。可能那個好心的天使把自己的包兒扔下來送給他了也說定。 天快亮的時候,他在一篇日記裡發現了一個Blog網址,天使還寫Blog?李安哲迅速上網打開了那個Blog頁面。 白色的底面,水藍色的小字,透出一股海洋的清爽。網頁頂部有一張圖片,幾個身穿碎布,頭插羽毛,臉上畫著油彩的小孩兒興高采烈地圍著一口扁扁的大蒸鍋,鍋裡坐著一個哇哇大哭的小男孩,鍋下有柴,似乎正要點火。鍋身上五個大字——頭號鋼種鍋。天使怎麼會取了個這麼怪的Blog名稱? 看到每段文字下邊的作者名字,李安哲突然覺得有點餓了,他決定等天亮就出門去買個包子吃。Blog作者名叫「豆沙包兒」。這是天使的名字,很有意思的名字。帆布包裡還有那麼多種糖,看來真的很愛吃甜食。豆沙包兒?還是小時候吃過,現在哪裡有賣的呢?這個叫「豆沙包兒」的天使會不會蒸豆沙包兒呢?李安哲不自知地傻笑。 滾動滑鼠滑輪,李安哲上下掃了一眼。在一篇文章裡,「豆沙包兒」說她的帆布包是被一個高個子男人搶走的,錢包和手機都在裡邊。怎麼辦?看來這個帆布包是不能還了,不然一定會被她當成搶包賊的。 李安哲微笑著看「豆沙包兒」昨天更新的文章: 真的有女生因為男生犯錯就會離開他嗎?即便他偷了東西,即便他殺了人,即便他犯了天大的錯,即便全世界的人都不原諒他。只要他對她好,只要他沒有移情別戀,就不應該拋棄他啊! 石函我會移情別戀嗎?我看他不會!他人不錯…… 這個善良的傻「豆沙包兒」,什麼笨蛋邏輯?人家會不會移情別戀她怎麼知道?真笨!就像壞人不會在腦門上寫自己是壞人,移情別戀的人同樣不會在腦門上寫自己移情別戀。這個石函我是誰?難道是他男朋友?如果是,那他也太幸福了吧!犯了殺人放火的大錯「豆沙包兒」都不離不棄!李安哲打了自己腦袋一拳,嘟囔道:「人家幸福,你吃哪門的醋?」 李安哲突然想到自己的母親,那個在他一歲時便與父親離婚的壞女人。他曾經恨過她,徹徹底底的恨過。但是現在看來,她又有什麼錯?犯錯的是爸爸,是爸爸犯了移情別戀的大錯,所以母親才離開他。「豆沙包兒」說這個錯誤是世界上唯一不可原諒的錯誤。但是這似乎也不能完全怪爸爸,爸爸與媽媽是被上一代指腹為婚的。如果當初爸爸能早一點做出反抗,就不會有後來的錯誤婚姻。當然也不會有他李安哲,這個不受歡迎的人。 如今他當真成了多餘的人,爸爸與若朴的媽媽久別重逢,他們一家三口日子過得其樂融融。媽媽在雲南也有她自己的家庭,安哲與母親已有多年不曾見過。母親的聲音和模樣是模糊的,安哲不知道她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李安哲釋然了,他靠在靠背上喃喃自語:「媽媽,我會去看你的,遠遠的,以一個陌生人的身份去看你。絕對不會打擾你安靜的生活。我只是想去看看你,僅只是看看而已……謝謝你!笨笨的天使!」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