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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第五章:另一場的愛情

  一個漂亮的三分球

  花晨到美國的三藩市,已經快三個月了。

  生活無所謂好不好,對英語流利並已和母親幾乎游遍全球的她來說,也無所謂適應不適應。

  她是逃避,她承認。起碼對自己承認。但這樣的逃避,顯然逃避的對象,不是許朝顏罷了。

  花晨知道,即使她有足夠的勇氣和耐力面對許夕顏,他也不想再見到她。這樣的話,她的離開就當做對他的補償吧,讓他眼不見心不亂,然後慢慢忘了她。

  課程很輕鬆,教學方式也和中國大大地不同。除了必修課外,她選修了幾門課,閒暇的時候就在學生宿舍看書或逛街散步。

  和她同行的中國學生,正是諾奇的女朋友,林蕭。也許說是前女友還好些,她就是因為要來美國一年所以和諾奇分手。

  以諾奇的性格,怎麼可能耐住寂寞等她一年?況且如果她在這一年內成績優秀還可能被保送上美國的大學。兩個人感情很好是沒錯,但卻沒好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的地步。她林蕭也是個夠乾脆和爽快的人,那天在把籃球隊經理的工作轉接給下一任的經理後,她就把諾奇從籃球場上叫下來,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意思。

  當然,諾奇即使受了刺激,也還是算爽快地答應了。然後回到場上垂頭喪氣地告訴許夕顏說:「哥們兒,我也被甩了。」

  這句話顯然說得不是時候,說話的對象也沒找對人。看見許夕顏瞬間要殺人的眼神,諾奇只好裝傻沒看見繼續說下去:「林蕭也要去美國當交換學生了……」

  「哦。很好啊!」許夕顏冷淡地應道,投進一個漂亮的三分球。

  「花晨也要去!」說完諾奇又有要自己咬掉舌頭的衝動了,不過一想,沒准夕顏早知道了呢!……可是,即使這樣,他說出這話也是不要命的舉動啊!

  果然,他看見許夕顏的臉色難看了幾倍,蒼白中還隱約泛著鐵青:「你說什麼?」

  「哎,咳,沒什麼,我跑步去了……嘿嘿!」捂著腦袋飛快逃竄——他好像不知道呢……算了,反正自己說的也是實情,不算錯誤啊!是無辜、無辜的!

  許夕顏並沒有追上他暴打他一頓,他只是久久地站在那裡,面色深沉,眼眸低垂。

  她就這樣走了,什麼都沒有留下。如此輕鬆又決絕,「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灑脫啊。而他呢,卻在這裡,獨自痛苦著。

  *   *   *

  話題扯地有點遠了,現在回到花晨身上。

  也許說她到了這裡三個多月惟一的欣慰,就是她交上了一個比她大了快二十歲的朋友——夏空羽。

  夏空羽三年前來到美國這所學校,開始教電影欣賞這門選修課。自然色的中長髮,淡妝而美麗的臉,能把休閒款的衣服穿出高雅的味道,能把因歲月流逝而爬上眼角的細紋變成襯托她成熟美的裝飾。

  花晨去上她的課,於是就這樣認識。

  也許是出於對電影共同的愛好,也許是同為中國人,也許是因為兩人的氣質有著或多或少的相似,她們漸漸熟識,從師生轉為朋友。

  就在花晨在三藩市度過第六個月的時候,她無意中問空羽:「你為什麼不加入美國國籍?」

  「因為我是中國人啊。」夏空羽答得很自然。

  「那麼,你還是要回去的了?」

  「……不知道,應該吧。」空羽聳肩,用笑容掩飾好眼中的一抹灰暗,「你呢?滿一年就要回去了吧。」

  「我也不知道呢。如果我想,我可以待在這裡的。」

  沉默了一會兒,空羽緩緩說:「一個人在外很辛苦,你不覺得嗎?」剛開始並不覺得,但她的家是在中國。她是在漂泊。而理由,卻是為了躲避……多少年了,她有些倦了。

  「可是,在國內也是很辛苦的啊。」花晨苦笑。對她來說,現在這樣,才算輕鬆得多。

  夏空羽望著花晨,她有著十七歲的女孩不應有的成熟和沉靜。連笑,都是虛弱的。空羽似乎已經感覺到,花晨之所以來到這裡,為著的,是和她一樣的理由。

  逃避。

  她輕輕說出口,換來花晨驚訝地回眸。

  她沖她溫和地笑:「我是因為這才逃離原本應該屬於的地方的……」

  「為什麼?」

  「我愛的人,比我小十歲,我們不能在一起。」

  花晨皺眉:「這不是理由。」是的,年齡不是理由!她太清楚了。「他愛你嗎?」

  「是的。」起碼那時是的,空羽很清楚。

  「那你為什麼?……」花晨瞪大眼睛,不可置信也不可瞭解,「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愛的人也愛你,那是多麼幸運的事?而你……」

  忽然意識到自己無端變得這麼激動,花晨緩緩調整呼吸,才又試圖平穩地說道:「我和你一樣,也是逃到這裡的。只不過,原因太不一樣了。」

  然後,她說起許朝顏、許夕顏……說起那一段應該算是過去的事。心還是會疼痛,只是很淡很輕了,而疼得最多的,竟是為了對許夕顏的愧疚。

  她流淚了。她想起,上次哭泣的時間是在許夕顏睡著後,居然像過了很多年似的遙遠。

  只是,她不明白,為什麼夏空羽也哭了呢?

  就在她對夏空羽說起許夕顏的那段話時——「我無法愛你,不是因為年齡、家世或者別的差距,理由很簡單,那就是我的愛早在很久以前就給了另一個人。我在等她,也在尋找她。一直都是。包括一年前的離開,並不是為了躲避你,而是因為我在美國的朋友告訴我幾個月前在紐約看見了長得像她的人。我便去了,甚至走遍全美國,卻依然沒找到她。我已經愛了她快十年,即使其中有三年她已經離開。我是無法再愛上別人的,因為我愛她,並且打算一直愛下去。你懂嗎?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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