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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連著四十八小時的快節奏生活,讓我有點措手不及,身心俱疲了。

  過慣了閒散生活的我,突然被捲進這兩個痞子姐妹的生活之中,我自己都覺得有點不可思議,雖然說我自己本身帶有點痞氣,卻從來沒有想過會進入到她們的生活圈子之中。

  好歹我也是讀過幾本聖賢書的人,對他們的所作所為向來嗤之以鼻,除了以大欺小,恃強淩弱,還會做些什麼?像這種垃圾,遲早應該滅絕!

  記得以前,我在大街上看見這幫人時,總會暗地裡沖他們露出鄙夷的神情,還順手做個中指上翹的動作——當然,只是暗地裡。

  可是,蟲昨天的一句「咱們」已經毫不猶豫地把我拉進了這個「垃圾」圈子之中。

  這代表著,我今後在街上溜達,同樣會有人對我露出鄙夷的神情……還帶個中指。

  我仔細回憶著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果我沒有和莎搭訕的話……

  莎……

  不知道莎現在怎麼樣了?

  我抬頭看著藍天,有一朵雲的形狀似乎變成了莎的樣子,正在天空沖著我笑。

  不知道拘留七天,可不可以去探監?

  不是監獄吧……

  哎,我對這一切,絲毫不熟悉,得找個人帶我去。

  我轉頭看了看蟲,算了吧,看她昨天的反應,就知道求她不如求己。

  或者小波可以,他生活閱歷也挺豐富的,據說也進過好幾次局子。

  他討厭的是蟲,不知道對莎的印象如何?莎是蟲的姐,他應該會一視同仁吧……

  不管了,無論是威逼還是利誘,都一定要讓他帶我去看莎。

  再怎麼說,我也是她男朋友……

  一想到「男朋友」這個詞,一陣愧疚湧上心頭。

  我算是個合格的男朋友嗎?掛著這樣一個名分,卻跑去和她的妹妹鬼混,蟲說得真對,虧我還自詡為「好男人」!

  我搖搖頭。

  我記得,以前和小鬼在一起的時候,我對身邊的美女通通視而不見,心裡面總覺得小鬼才是天底下最美麗最善良最可愛的女孩子。呵呵,初戀少男的心啊!現在想想,那時真純潔。

  可是和莎在一起之後,我想的,卻是恨不得全天底下的美女盡歸我手!

  這就是失戀過一次之後的心理變化嗎?

  男孩真心愛過一次之後,再也不肯全心全意去愛第二次了嗎?

  我把叼著的草一口一口地吃掉,咽進肚子裡。

  真苦,呸呸。

  這種苦味,和我現在的心情倒是挺像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

  我不想變成花花公子,不要做花心大蘿蔔……

  我現在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愛的是誰。

  小鬼?莎?或者是蟲?

  在剛認識莎的時候,我只是把她當做廉價的替代品沒錯,那個時候,我心裡還是愛著小鬼的。

  直到莎踮起腳尖為我拭掉臉上的雨水那一刻,我恍惚間認為自己愛上了她。

  我是一個輕易就會被感動的人,誰知道當時是不是被熱血沖暈了頭?

  和小鬼將近半年的感情,怎麼可能在那一瞬間就被沖毀?

  可是我為什麼聽到「莎是個小姐」這件事時,又表現得極其衝動,甚至將衛生間的玻璃打碎之後都感覺不到疼痛?

  是不是因為感覺被她耍了,內心承受不了恥辱?

  我是個自尊心極強的人,或許真是這樣也說不定……

  哎,好糊塗,動什麼不好,偏要動感情!

  那蟲呢?為什麼我和她在一起會覺得很快樂?

  不得不承認,蟲帶給我的快樂,甚至小鬼都無法匹敵。

  或者真如蟲所說,我們的星座,屬於一見鍾情類型?

  之前,我一點都不相信星座之說,似乎現在有點信了。

  我們不是情侶,卻做著情侶才會做的事情。

  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是像我們這樣的?

  如果我讓蟲做我的女朋友,她該不會反對吧?

  可是,這如何對得起莎?

  如果她知道,她在拘留所裡的七天裡,她的妹妹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鬼混……她會是什麼心情?會覺得傷心嗎?

  應該不會吧……她是個痞子……她是不會對我動真心的吧……

  算了,不想這麼多了,總之,明天讓小波帶我去看莎。

  這筆糊塗賬,我實在是算不清楚,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就在這個時候,蟲說:「快起來,我刻好了。」

  我站起的那一刹那,看著天空中那朵極像莎的雲,再一次想:明天一定要記得去看莎。

  我慢悠悠站起身來,蟲顯然已經迫不及待,跑過來拉著我的胳膊,把我拉到岩石前面,讓我蹲下,然後指著她剛刻好的地方說:「看見了嗎?」

  我往蟲手指的方向看去,原來,蟲刻了一隻蝴蝶,正做展翅欲飛狀。

  不過那蝴蝶刻得極為滑稽,翅膀竟然比身體還要小。

  於是我指著蝴蝶問道:「這蝴蝶的翅膀為什麼比身體小,怎麼能飛起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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