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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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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抬頭看了他一眼,然後低下頭看著手上的宣傳單。這句對不起是指對不起那天我在風雪交加的晚上等了他那麼長的時間,還是對不起我病在床上時的不聞不問?亦或兩者皆是?簡單的一句對不起就能將所有的事情抹去嗎?車輪碾過的道路還有輪印,說過的話卻似風過揚柳,連該有的擺動都是幻覺。 原來這就是他陳述的事實,從他的口裡說出來就這麼簡單,仿佛說的是一個不相干的人,我有些憤怒,難道他的解釋僅僅是這些嗎? 「她這次病得很重,到現在才好,所以我有責任照顧她。」 「嗯。」她病得很重,所以他應該照顧她。那我的病算什麼?什麼都不算是嗎?我有些憤怒,到底誰輕誰重?難道在他的心裡沒有分別嗎?我到底是不是他女朋友?我現在感到懷疑,既然他不把我當做女朋友,就不要跟我說這些話;如果把我當做女朋友,那麼在當天就應該給我知情權。 我的手上無意識地揉著宣傳單,心裡卻如波濤翻滾。我很想朝他吼出來,把我心中的不滿吐出來,但是我做不到,滿腹的委屈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我跟她說清楚了,你才是我的女朋友,但是現在她的精神有些不太好,所以不敢給她太多的刺激。」 「嗯」。 原來如此,馬琳的精神受不得刺激,所以他無法跟她撇乾淨。是啊,六七年的同窗又怎麼能夠那麼輕易地撇得一乾二淨,只是這種情況會持續到什麼時候?一年,二年,還是四年、五年?我冷笑著,手不由自主加大了勁道,拼命地搓著手上傳單。 「過兩天,戲劇社表演節目的時候,她也會來。雖然她很明白你才是我的女朋友,但是希望你不要給她太多的刺激。」 我真的要發火了,我簡直受不了張振宇的這一番說詞。馬琳既然明白了我是你的女朋友,居然還怕受刺激?這是什麼邏輯?到底是誰才是正主?一個第三者插在我和他的身邊,還居然假惺惺地在那邊表示自己受不了刺激?還真是夠囂張!我用得著對自己這麼委曲求全嗎? 看著手上已經被搓爛的紙,我將它揉成一團,朝著道路一旁的垃圾桶扔了過去。 見我半天未吭聲,他將手中的烏木盒子遞了過來。望著四四方方的盒子,我並未伸出手來。 「這個是給你的。」 我瞄了他一眼,冷笑著說道:「我與你無任何干係,所以你的東西我受不起。另外,轉告馬琳,我不會和她搶你的,讓她放心吧。」 我轉過身,將手上一摞宣傳單盡數丟到垃圾桶,然後對著垃圾桶恨恨地罵了一句:「張振宇,你去死吧!」 望著呆若木雞的他,我拍了拍手,轉身走入人群中。 走在人群中,心裡湧出一抹苦澀,這種苦澀溢到嘴裡。除了嘴是苦的,我想我的人現在也是苦的。原來等到的結果是這樣的,我預想過一百次與他見面的情景,設想過一千次見面後應該說的話,然而到了最後,連我自己都沒有料到是分手。而「分手」這個詞還是我說的。多麼可笑,從原點轉到了終點,才發現自己仍舊回到了原點。 我低著頭在校園裡小跑,一路亂竄,根本不知道方向,也不想辯清楚方向。最後我跑到路的盡頭,發現我來到「雪湖」邊。我想哭,眼淚在眼眶裡打轉。當第一滴眼淚掉下來後,後面的眼淚便不可抑制地往下掉,滴落在湖面,蕩起一圈圈漣漪。望著波光瀲瀲的湖面,我突然有種想跳下去的衝動。然而事實證明,我沒那個勇氣,當我的手劃過水面時,刺骨的寒冷向我身體襲來,所有的思緒都冷靜下來。 我蹲坐在湖邊,看著湖面泛著點點銀光,在夕陽的照耀下染成金色,這才發現原來「雪湖」可以是這麼美,大自然的景觀是多麼不可思議。為了一點兒感情,放棄了這個美妙世界豈不是太可惜了。為了他,自己去跳湖,值得嗎?值得嗎? 我隨手揀了一顆石子,對著石頭暗自發誓:張振宇,現在的你就如這塊石頭一樣被我扔出去,從此後你走你的獨木橋,我過我的陽關道,大家再也沒有交情了。我使盡全身力氣扔至湖中心,石子掉落湖心發出「撲通」一聲,瞬間沉入湖底。 我站起身,望向曾經堆積過雪人的地方,積雪早已溶化,雪人也已經消逝不見。昨日的一切都已經如那雪人般被陽光蒸發得不留一絲痕跡。驀地想起加菲貓說過的一句話:「愛情來得快也去得快,只有豬肉卷是真實的。」原來自己連一隻貓都不如,一隻貓都知道愛情是不可捉摸的,而自己卻是在不自覺中深陷下去。我不停地給自己打氣,覺醒吧,周潤熙,你永遠是最好的。 一件事情想通了,心情也就舒暢了,我開始往回走,心情也隨著校園裡歡快氣氛的加濃好了許多。 走到半路,我就被四處找我的韓水凝給抓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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