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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工資的事兒仁淑根本沒想過,因為畢竟才教了半個月。

  丙昊覺得這是自己對她的一番好意,仁淑卻感到啼笑皆非,如果是為了掙錢去打這份工的話,她壓根兒就不會去的。

  「謝謝。」仁淑接過信封放進包裡。

  「老……板,來,喝……一杯。」她苦笑著端起酒杯。

  丙昊長歎一聲,接過酒杯一飲而盡。然後遞還給她:「你沒事吧?」

  「當然。」

  她接過酒杯的手在晃,渾身都沒有力氣。

  丙昊沉思著,一會兒,又把酒倒進嘴裡。

  「叔叔,再來一瓶。」他好像也受了刺激。

  走出小吃店的時候兩人都醉了。

  「丙昊君……去……別的地方……再喝一杯,好……嗎?」她眼前的一切都在晃動。

  他們踉踉蹌蹌地走進地下咖啡廳。

  點了菜,丙昊抽著煙,眼睛卻呆呆地望著桌子上面的菜單。

  仁淑也拿出一根煙點上。這是她頭一次在他面前抽煙。丙昊有點吃驚。

  「怎麼,很奇怪嗎?」仁淑慢慢地吐出煙圈,但她的視線卻沒有焦點。

  「宗權知道嗎?」

  他們終於提到了宗權。以前,一直在回避有關他的話題。不過它經常出現在兩個人的意識裡。

  「他算什麼?」

  仁淑糊裡糊塗地說出了這些,而丙昊的眼睛發光了。

  「那小子人不錯。」丙昊長出了一口氣,好像說給自己聽似的。

  「誰說他不好了?」仁淑在挑撥是非。

  丙昊沉默了,並不是因為向著朋友。他沒有表露自己的感情,他可能考慮到將來會發生的事情,現在不保持沉默的話,到時候她會把道德上的責任推給他的。

  「咱們實在一點吧。」

  仁淑並不想跟丙昊怎麼樣,只是想把兩個人的感情擺在明面上講清楚。之後的事情該怎麼解決,她還沒有考慮過。不過丙昊的決定能左右仁淑的心,因為遠水解不了近渴,而且酒精也在做她的後盾。

  他們都使勁兒地往自己的血管裡灌酒精。他們至少喝了14瓶啤酒,可這個數字還是記憶模糊之前的。

  旅館在詞典中的解釋是「供旅客住宿的地方」,但這話是錯誤的。

  娛樂場所附近的很多旅館都已經失去原來的意義,變成了幽會場所。是老闆和秘書,一見鍾情的青年,欲火中燒的男人跟女人睡一天的地方。他們不是旅行者,更不是無家可歸的流浪者。

  要是同意我的觀點,就把旅館叫色館吧。供色客住宿的地方。我真想建議出版社這樣修改國語辭典。然後把Hotel改叫Sextel。

  仁淑去那種地方,全仗著酒勁兒。酒讓她忘記對方是自己戀人的朋友,讓丙昊忘記對方是自己朋友的戀人。

  丙昊熱烈地吻住她。他們倒在床上,仁淑的酒勁兒湧上來。朦朧的醉意中,仁淑想到了宗權,但是轉瞬之間又抹掉了這個人的影像。向自己所愛的人獻上純潔是何等幸福的事情啊,仁淑曾經想給丙昊這個機會,可是宗權卻偷去了她的純潔。脫掉裙子的時候,仁淑後悔自己曾經愛上過賊。

  「仁淑……」

  丙昊的聲音顫抖著,發燙的手用力抱住她,把頭埋進了她的懷裡。

  丙昊的這個舉動,給了她正視現實的時間。要是這樣,我和宗權的關係呢?還有我和丙昊的關係呢?宗權和丙昊的關係又會怎麼樣呢?

  但是,血管裡的酒精讓她忘掉了一切。仁淑的身體已經在發熱。

  「我愛的人是你,不是宗權。」仁淑的這句話,給了丙昊很大勇氣。

  「宗權把你奪走之後,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嗎?」

  「你要我吧……」

  這樣,他們有了雲雨之情。隨之,宗權和丙昊變成了「青梅肉友」,用現代話講成了「洞連襟」。

  常言道,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之後,他們經常投宿色館。別以為她隔三差五地在外邊過夜,只要花掉零花錢的一半,不用看父母的臉色,也能去那種地方。這就是自由國家,大韓民國。

  這個世界很優待長子,古今中外,除了特殊情況,都是長子繼承王位,財產也多分給長子。但是「洞連襟」的情況就應該另當別論了,女人總想把身體的所有權優先交給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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