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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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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再過幾天,就是學校的校慶日了。 白天有園遊會,各個班級都會設定一兩個遊戲項目,在遊戲中勝出的會有獎品,獎品是一些手工品、筆記本之類的,當然,除了本班同學參加之外,也歡迎其他年級的同學加入。去年那個時候,我、小可和曉曉三個人逛遍了所有班級,贏了很多獎品,後來都送給學弟和學妹了。 晚上就是聯歡會,各個班級會獻上精心準備的節目,全部節目表演結束後,評審老師會對節目做一個評比,勝出的那個班,要再表演一個即興節目。去年的即興節目是小軒他們那一班表演的一段歌舞劇,頗受大家的歡迎。 為了迎接校慶日的到來,最近大家都在忙著排演節目,而我反倒變得清閒了。自從退出合唱團後我就沒再上臺過了,個中原因都是一個字——懶!倒是小軒今年忙得不得了,除了被我逼著當主持人之外,他還被音樂小組那個夢幻樂團組合請去了當主唱。不是我誇大,小軒唱歌真的很好聽,簡直可以跟張學友媲美了,如果他不是志願當一名律師的話,他一定可以做一個實力及偶像派歌手。當然,他這一個優秀的基因也同樣存在我身上,唉!我倆也就唯一這麼一個共通點了。 哎!真是慘呀!明明同一對父母所生,卻偏偏差那麼多。他高大,我矮小;他俊美,我清秀;他聰明,我愚……真慘呀!腳踏車壞了要在這裡等小軒載我一起回去,唉!慘呐! 這個死小軒到底怎麼回事,老半天了卻還不見他出來,校園裡都沒什麼人了,他還在蘑菇什麼? 我往音樂室走去,打算去找他。他說過今天下午放學後還要再排練一次歌曲,叫我在體育館外等他,結果全校的人都快走光了,卻還沒看到他出現。他該不會忘了還有我這個弱女子,倒楣姐姐在這裡等他吧! 剛走到體育館外,就聽見裡面傳來了熟悉的音樂和歌聲,是那首羽泉的《深呼吸》,是他們要在校慶上唱的歌。我悄悄地推開門,看見他們正唱得起勁,於是我就靜靜地站在角落裡欣賞他們演出。 吉他手、貝斯手、鼓手和小軒他們幾個真是個奇妙的組合,吉他手瀟灑,貝斯手長情,鼓手放縱,小軒優雅,四個不同類型的人,站在那裡,對著他們不只是聽覺上的享受,更是視覺上的享受。小軒那富有磁性的歌聲,極富感染力和震撼力,讓人不自覺地跟著節奏動了起來,如果現在是在家裡,我一定毫不猶豫地跳上去和他搶麥克風,一起唱起來。 一曲終了,我用力地拍著手,歡呼著:「唱得好!小軒,太棒了!」 他們這才發現我的存在,那個吉他手大概認識我,他用手肘碰了碰小軒,朝他曖昧地眨眨眼,「你的冤家死對頭來找你了!」 一聽這話,我差點又將手中的書包扔過去,還好小軒推了他一把,瞪著他問:「你覺得她比曉曉漂亮嗎?」 問得好!我真想為他鼓掌,不會讓人誤會又同時表明了他的立場,這壞小子沒白搶了我的聰明腦袋,只是……呃……這壞小子的意思是說我不漂亮!間接損人呀!等一下回去一定讓他知道「死」字怎麼寫!哼! 我想也沒想就直接喊了出來:「陸幻軒!回家了!」 一喊完,我就後悔了,我居然忘了大家不知道我們是姐弟的關係—— 果然,吉他手的吉他滑下了他的肩膀,貝斯手呆愣地看著我,鼓手的敲棒直接掉到了地下,一直滾到牆邊——靜止!我愣在那裡,腦袋一片空白,有五秒中大家就這樣你看我,我看你,直到小軒翻翻白眼,用他那萬無一失的腦袋,再次發揮急智,「鄰居!我們是鄰居,她跟我住在同一個社區裡,我住C幢,她住E幢!」 「對呀對呀!我住E幢!他住C幢!我住八樓,他住十八樓,我腳踏車壞了,讓他送我!」我一連串地說著,以為自己到了警察局錄口供。 看到他們幾個一副「原來是這樣」的表情,我想不用到明天,所有的人都會知道,那個快雇殺手的丁寧夏就住在那個快被追殺的陸幻軒附近。 「真是好巧!」鼓手笑了笑,「真奇怪呢!平時看你倆在周會上拼得你死我活的,怎麼突然就變得這麼要好了?」 「不打不相識嘛!」 「知己難逢呀!」 我倆就像唱雙簧似的,一輩子沒這麼默契過,嘿嘿! 「其實有時她在周會上提出的建議很好!」 「其實他在周會上反駁我的建議也很好!」 「我佩服他,他唱歌很好聽呢!」為什麼越來越噁心? 「你也不賴,文藝部備受推崇呢!」 「哪裡!主席你過獎了!」惡!好想吐!這傢伙幹嗎? 「來客串一下吧!」 「啊?」 「聽說你唱歌也很不錯!來客串一下吧!小古、小順、阿平,謝謝!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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