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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最新消息:

  關於新轉校生"拖鞋女"中午的肥天鵝舞蹈事件,"NO.1炫"左戈少爺已經給出正面回答:

  從此,該生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立場向左戈少爺表白,也不能以任何目的、任何手段接近他!她已被完全取消了以下的權利:追求左戈少爺的"求愛權",申請進入"NO.1炫"的"自由權",參與左戈少爺灌水專區、個人網頁、BBS、貼吧等一切一切的"發言權"……以及多項與左戈少爺有關聯的權利,在此就不一一羅列了,請大家翻看"NO.1炫"法則。

  各位"NO.1炫"的團員們注意了,在校期間或在外期間,大家要集體監督該生的一言一行。如發現她有違反,立即上報。上報一次,我們會給上報者的"團徽"加5分。

  而該生,只要檔案被記過五次以上,開除班級;記過七次以上,開除年級;記過九次以上,開除"三炫王城"學院。

  ……

  "NO.1炫"的宗旨:

  我們以我們的生命起誓,

  這輩子-

  不為幸福,不為輝煌,

  只為擁護左戈而奮戰!

  "NO.1炫"團隊書記

  2006年2月28日12點34分26秒

  下麵則是N多擁護左戈的FANS們誓死贊同的回帖。

  還沒等我把第一頁的回帖看完,我兩眼一黑就要暈過去了!

  ∷>﹏<∷完蛋了,我完蛋了!現在連接近左戈都不可以,那要怎樣才能讓他在三個月之內喜歡我?怎樣……

  嗚哇啊啊,爸爸,我是千古罪人!嗚哇-

  我撲倒在床上,抱著筆記型電腦哭得驚天動地。

  "怎麼了怎麼了?是誰欺負小姐你了?!"奶媽拿著湯勺破門而入,然後橫著肥肥的身軀往床這邊沖,"說!到底是誰欺負我們的小心肝小寶貝了!奶媽去替你討回公……"

  "道"字還沒說出口,她便一腳絆到了床邊站立式檯燈的電線,檯燈倒下來的時候剛好壓到連接筆記型電腦的電線……然後-

  床邊上的物品接二連三地倒下,電腦螢幕閃了兩閃,然後黑屏。

  我瞪著淚水汪汪的眼睛還來不及尖叫,奶媽胖胖的身子已經朝床上的我栽倒過來,她手中那個碗口大的鐵勺也順勢重重地扣在了我的頭上! ̄口 ̄∥

  "哐嗡嗡嗡嗡……"(解釋:後面一連串的"嗡"是鐵勺砸在我頭上導致腦震盪引起的回音。)

  "好痛痛痛痛……"(解釋:後面一連串的"痛"是我撕心裂肺叫喊的尾音。)

  要暈了……要暈了……我腦袋晃了兩晃,眼珠子轉了兩轉,最終在奶媽的尖叫聲中暈了過去……

  Vol.04我違反了三條規定

  雖然我的高燒還沒有完全退,雖然奶媽再三要求我多休息兩天……可我還是義無反顧地拖著病秧秧的身子來學校了。

  從我進校門開始起,所有的同學都以光的速度逃竄散開,一邊跟我保持著三米以上的距離一邊用異樣的目光瞄我,好像我是個全身爬滿病菌的攜帶體。

  進了教室後更誇張,我發現我的座位居然不見了!

  我眯縫著眼睛,在滿教室竊笑的聲音中,終於在衛生間裡找到了我可憐的桌椅!( ̄口 ̄

  )

  (這個學校每個教室後面都會自帶一間小衛生間。)

  我咬緊下唇,臉色發青地跑進了廁所。身後立馬傳出一陣排山倒海的哄笑聲。

  我忍住淚水、忍住委屈,吃力地拖動著課桌,可是還沒等我把桌子拖出廁所門口,袁旦手舉著個大大的紙牌蹦到了我面前。只見牌子上赫然寫著一行黑體字:

  別動!以後你的座位只能擺在衛生間裡!

  我張大了嘴巴,不敢置信地叫:"為、為什麼?"

  袁旦撕掉紙牌表面那張紙,埋頭寫啊寫,半分鐘後再次把牌子舉起來:

  因為'NO.1炫'法則第三百二十一條規定:觸犯左戈少爺法則的人,沒資格與他共處一室!

  "什麼?"我急得臉皺成了苦瓜,"那我……我以後怎麼辦?我以後坐在廁所裡,要怎麼上課?"嗚嗚嗚,怎麼會有這麼變態的規定啊……老天一定是你在跟我開玩笑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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