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新青年 > 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五號 | 上頁 下頁
國體問題


  記者

  國體問題。本志二三兩期。已曆述其經過。依參政院所制法案。由各省代表投票表決國體。必為一致贊成君憲。固早在吾人意中。其形式上則自各省投票完結後。分別電告參政院。並委託該院為全國總代表。推戴今大總統袁世凱為中華帝國大皇帝。並以最上完全主權。奉之于皇帝。參政院乃以總代表資格。於去歲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將推戴書用章奏體例。送達政府。請登大寶。同日十二時。便得政府諮複。以功業未足以君人。誓詞不可以背棄等語。向該院遜謝。並將總代表暨各省區國民代表推戴書。送還該院。下午四時五十分。諸參政又開會議。決定為第二次之推戴。令秘書廳草擬奏文。五時十五分。奏稿擬就。當眾朗讀。洋洋數千言。頌大總統六大功德。並謂前此就任誓詞。系民國總統例行之舉。不足以拘束民意。乞速正位登極。以固中華帝國萬年有道之基等情具奏去後。翌十二日。再得總統覆文。允許就位。同時頒發申令。仍有事體繁重。未可急遽舉行等語。以踐外交上之宿諾。數日來之國體問題。至此可告終結矣。乃十二月二十二日。雲南將軍唐總堯。巡按使任可澄。忽電政府。要求大總統更為擁護共和之約言。渙發帝制永除之明誓。次日又要求大總統。查照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將楊度、孫毓筠、嚴複、劉師培、李燮和、胡瑛等六人。及朱啟鈴、段芝貴、周自齊、梁士詒、張鎮芳、袁乃寬、等七人。即日明正典刑。以謝天下。並聲明請以二十四小時答覆。中央以來電語氣。與前此贊成君憲。遞書勸進回殊。發電詰問。雲南遂於二十五日宣告獨立。脫離中央政府關係。一面編派軍隊。分向川黔方面進發。政府初意。尚欲和平解決。由各省長吏。通電勸告。取消獨立。事隔數日。毫不奏功。乃於二十九日頒發申令。褫革唐任官職爵位。並奪蔡鍔官職勳位。責成該省地方官。勒令來京。聽候查辨。同時改任雲南第一師師長張子貞。代督軍務。第二師師長劉祖武。暫代巡按使。詎料日久。仍無佳耗。雲南軍隊。且逐漸進逼川邊。政府乃于本年一月五日。頒發申令。嚴詞致討。著近滇各省將軍巡接使。嚴籌防戰。並令虎威將軍曹錕。督率各師。扼要進紮。聽候調遣。至此則國體問題。巳由投票表決時期。進于武力解決時期矣。

  當滇事既起之後。政府一方仍籌備大典。客歲之末。大典籌備處奏請改元。民國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奉令改明年為洪憲元年。此亦國體表決後。正式登極前之大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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