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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藝理論上的貢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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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對藝術與現實關係的理解,也是他對現實主義的卓越的解釋。在一篇評述「五四」以來文學創作的文章裡,他既反對那種認為「說假話的才是小說家」、「把天然藝術化」、「用人工來製造理想的人物」的創作方法;也反對那種主張「竭立保持一種客觀的態度」、「只求描寫的忠實」、「不含有什麼批評人生的意義」的創作方法(注:《且介亭雜文二集·〈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 魯迅根據文學作品的作用和影響,肯定藝術描寫需要有所概括,而要做到這一點,作家必須深入生活的漩渦,「假使以意為之,那就決不能真切,深刻,也就不成為藝術。」(注:致李樺(1935年2月4日),《魯迅書信集》下卷第746頁)他自己的一條創作守則是:「留心各樣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點就寫。」(注:《二心集·答北斗雜誌社問》)也要求革命作家們多方面地熟悉生活:知道革命的實際,瞭解敵人的狀況。在《上海文藝之一瞥》中,他還指出:一個作家「生長在舊社會裡,熟悉了舊社會的情形,看慣了舊社會的人物」,對於這一切即使沒有親身經驗,還多少「能夠體察」,一旦要他表現「和他向來沒有關係的無產階級的情形和人物,他就會無能,或者弄成錯誤的描寫了」。 因此,在《關於小說題材的通信》中,魯迅主張作家要擴大創作的視野,「不可苟安於這一點,沒有改革,以致沉沒了自己——也就是消滅了對於時代的助力和貢獻」。文學藝術具有教育人民群眾的作用,作家也就有義務熟悉他尚未熟悉的生活。魯迅對於生活的這種積極的態度,說明了他的現實主義是富於生命力的,充滿著革命的理想和內容。 為人民群眾服務的觀點要求作家去描寫新的生活,同時也要求一切描寫新的生活的革命文學能為人民群眾所接受。為群眾的動機和被群眾所歡迎的效果是分不開的。聯繫著中國的實際,大眾化問題在魯迅的文藝思想裡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使文學衝破士大夫階級的掌握,努力與人民群眾接近的「五四」新文學運動中,魯迅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他並不自滿,時時覺得自己在文字上乃至思想上都還背著「古老的鬼魂」(注:《墳·寫在〈墳〉後面》),不能做到通俗易懂。這種感覺到了後期更為強烈。 在文藝大眾化問題尚未提出的一九二九年,他就說過:「新文學興起以來,未忘積習而常用成語如我的和故意作怪而亂用誰也不懂的生語如創造社一流的文字,都使文藝和大眾隔離。」(注:《三閑集·葉永蓁作〈小小十年〉小引》)由於文字是思想的媒介,魯迅在這裡談到的還只限於文字的形式,而當文藝大眾化問題開始討論的時候,他更開宗明義的指出:文藝本應該是為大多數人所能鑒賞的東西。後來在《門外文談》時,他進一步肯定人民群眾的創造,敘述了藝術起源於勞動,人民中間一直就存在著不識的字的作家。魯迅說:「我們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連話也不會說的,為了共同勞作,必須發表意見,才漸漸的練出複雜的聲音來,假如那時大家抬木頭,都覺得吃力了,卻想不到發表,其中有一個叫道『杭育杭育』,那麼,這就是創作;……」人民創造了物質財富,也創造了精神財富,這是魯迅在這個問題上的根本觀點。 然而正如「文字在人民間萌芽」,又終於「為特權者所收攬」一樣,作為精神生產之一的文藝也受到了剝奪。他在另一篇文章裡說:「士大夫是常要奪取民間的東西的,將竹枝詞改成文言,將『小家碧玉』作為姨太太,但一沾著他們的手,這東西也就跟著他們滅亡。」(注:《花邊文學·略論梅蘭芳及其他(上)》)魯迅的意見是:「大眾是有文學,要文學的。」因此既要使大眾的作品流傳,又要為大眾而寫作。對於大眾文藝的創造,魯迅進一步發表了重要的意見:一方面,他反對迎合和媚悅,批評了那種所謂「說話作文,越俗,就越好」,新的東西「自己能懂,大眾卻不能懂」的偏見。在《門外文談》中,他指出:大眾「並不如讀書人所推想的那第愚蠢。他們是要知識,要新的知識,要學習,能攝取的。……那消化的力量,也許還賽過成見更多的讀書人」。因此他同意「若能夠觸到大眾真正的切身問題,那恐怕愈是新的,才愈能流行」(注:《且介亭雜文·連環圖畫瑣談》)。這裡含有在提高的目的下普及的意義。 另一方面,他也反對輕視和抹煞,駁斥了那種所謂「文學的愈高超,懂得的人就愈少」(注:分別見《花邊文學·看書瑣記(二)》、《南腔北調集·「連環圖畫」辯護》),作品而能為大家所懂,一定是「下等事物」(注:分別見《花邊文學·看書瑣記(二)》、《南腔北調集·「連環圖畫」辯護》)的論調。在《論「舊形式的採用」》和《論「第三種人」》中,魯迅指出:「為了大眾,力求易懂,也正是前進的藝術家正確的努力」,能懂的作品,仍然可以是藝術。 文學史上列在重要地位的荷馬兩大史詩,本是大家能懂的口頭文學:晉的《子夜歌》和唐的《竹枝詞》也都是民間的唱詞;《亞當的創造》和《最後的晚餐》已被公認為世界名畫,其實卻是從宣傳宗教的連環圖畫裡摘取下來的單幅。連環圖畫裡「可以產出密開朗該羅、達文希那樣偉大的畫手」,「從唱本說書裡」,也「可以產生托爾斯泰、弗羅培爾的」。這裡又表達了在普及的基礎上提高的思想。魯迅反對把大眾文學當作「文學中的一個旁支」(注:《准風月談·難得糊塗》),沒有把普及和提高割裂開來,卻著重地分析了兩者之間辯證的關係,這些論述對文藝大眾化運動是重要的啟示,也是解決文藝與群眾關係的有益的見解。 魯迅主張作家和實際接觸,創造為群眾能懂受讀的作品,其目的是為了中國新文學的成長和發展。在論文和雜感裡,他曾多次強調作家要為現在而鬥爭。「因為失掉了現在,也就沒有了將來。」(注:《且介亭雜文·序言》)一切都從革命出發,從現在出發,這是魯迅精神裡最突出的一點。惟其有了這一點,他才能探首于更廣大的方域,目光四射,取精用宏,形成正確地對待文學遺產的列寧主義的觀點。 在人類文化的承續和發展關係上,魯迅指出:「新的階級及其文化,並非突然從天而降,大抵是發達於對於舊支配者及其文化的反抗中,亦即發達於和舊者的對立中,所以新文化仍然有所承傳,于舊文化也仍然有所擇取。」(注:《集外集拾遺·〈浮士德與城〉後記》)承認新的階級及其文化是發達於對舊支配者及其文化的反抗和對立中,這就說明了在舊社會裡已經有新文化的萌芽。他在《論「舊形式的採用」》裡,進一步申說了自己的觀點,認為在過去社會裡,「既有消費者,必有生產者,所以一面有消費者的藝術,一面也有生產者的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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