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現代文學 > 人啊,人! | 上頁 下頁
二九


  我一口咬定與馮蘭香沒有關係,只是因為與她思想不一致,性格不合才要離婚的。她開始真的相信了,一個勁兒地在日記本上對我檢討。可是有一天,她發現了蘭香與我在一起的照片,還有蘭香的一根辮子,蘭香的叫人肉麻的約會信。她要是把這些公佈出來,我的臉就全丟盡了。我猜想她一定會這麼幹的。誰料到,她把這一切當著我的面銷毀了呢!我把這對蘭香講了,蘭香說這是為了買我的心。

  就在這時候,她的學校工、軍宣隊派人來把她押了回去,講了她的搞復辟回潮的罪行被揭發了……

  啊!我又抓住了這一次機會。王胖子就在這個關口幫助了我。孫悅,孫悅!我對不起你呀!

  環環伸手向我要塑膠夾子,我不給,她也哭了。不能讓孩子看見父母為這類事爭吵,不能再害一個孩子了。我強忍住怒氣,不再說話。

  可是蘭香根本不顧這些。她從我手裡奪去孩子:「環環,走!叫他去找孫悅去!」環環天真地問:「孫悅是誰呀?」蘭香一撇嘴回答:「你爸爸的心上人!」

  我氣得渾身發抖,咬著牙對她說:「你要是真要我去,我就去!只要你不後悔。我是永遠不會後悔的。哪怕她把我趕出來,我也心甘情願。」

  這一著真有效。蘭香馬上擦乾眼淚,把環環推到我面前,自己坐到一邊飲泣去了。我真無聊,無恥!這樣欺負一個不懂道理的女人。我繼承了我們祖先的這一傳統——什麼壞事都朝壞女人身上推。蘭香還算不上壞女人。起碼我沒有證據證明她是壞女人。我不滿意她,因為我常常把她和孫悅比。這個倒楣的女人!誰叫你當初纏上了我?

  「好了,別哭了。快點弄飯吃,吃了讓環環早點睡覺!」我溫和地對她說。

  蘭香乖乖地去張羅了。還給我備了酒。這樣的女人,放在別人家裡,是可以稱王稱霸的。配錯了。也是站錯隊,跟錯線了,哈哈!

  幾杯熱酒下肚,她又是我的老婆,我又是她的丈夫。以往都是這樣。她抓住了我的弱點。然而,酒能使我忘記孫悅和憾憾嗎?她在作夢,可憐的夢!

  這樣的生活我實在過夠了。我多麼想向孫悅訴訴自己的苦惱,求得她的寬恕。我多麼想像以往一樣,和她肩並肩地走在河邊、路上,談理想、談文藝、談新聞、談愛、談恨!我多麼想讀她的信,內容豐富、文字優美、感情真切的信。咫尺天涯一江水,嘔心瀝血兩地書。所有的信都燒了。我原想一燒了事,徹底忘懷……現在,我必須作一個精神上的閹人,在單位,只說「官話」,在家裡,只講吃喝。

  孫悅不會原諒我,也不應該原諒我。我做得太卑劣了。

  不,我今天不想睡。我坐一會兒。多坐一會兒。想想這些也好,想想也是安慰。

  為王胖子寫的那份告狀信剛剛開了頭。現在當然撕掉它。何必狗咬耗子?這次報社印的信箋真好,薄、滑、韌,又是隱格。以往我給孫悅寫信就用這種信箋,她說讀這樣的信像在欣賞書法藝術。我父親教我寫得一筆好字。

  我拿過一張空白信紙,寫了幾個字:「孫悅:我要求你寬恕……」

  我的筆被奪去。蘭香神不知、鬼不覺地站在我背後,腮上的肉抖動著,想發作又不敢發作。我可憐她。

  「你打算把這個家怎麼辦?我承認我有對不起你的地方。可是結婚以後,我再也沒有對不起你的地方了,我一心一意和你過日子。你還要我怎麼樣呢?」

  發自內心的懺悔和悲哀會使一個庸俗的人閃出幾分靈光。蘭香現在的臉真像達·芬奇畫的聖母像,世俗的美麗和神明的聖潔結合起來了。可以說是楚楚動人。我還從來沒有這樣被她打動過。當然,以往也打動過我,但被打動的只是本能。今天,她卻打動了我的神智。我想,如果換一個條件,蘭香也可能成為一個美麗、高尚、有教養的女人,像孫悅那樣。自然了,一個與孫悅一模一樣的女人是不會勾引我離開孫悅的。鬼使神差,這一切!

  我拉住她的手,讓她在我身邊坐下。我應該和她談談。欺騙。鬼混,對我和她都沒有好處。

  我對她說:「蘭香,我從來沒有真心愛過你。」她撇撇嘴,不信。她分辨不出什麼是逢場作戲,什麼是傾心相愛。這能怪她?她唯讀到初中一年級就退學了。她受的是獨特的社會教育。

  「我不會和你離婚,更不會背著你和另外的女人建立什麼不正當的聯繫。這種事一輩子作一次就夠後悔的了。」她的臉紅了,知道我是指與她的關係。她還不十分蠢。

  「既然命運把我們湊合在一起,我們就湊合下去。反正我從來也沒有把心給你,現在你就更不要這樣要求我。」

  她的目光茫然、不安、驚恐、氣憤……

  奇怪,我對此感到一絲快慰,好像為孫悅吐了一口惡氣。接到離婚證書的時候,孫悅的目光是怎樣的呢?「斷翅方識滄桑道,舔血撫痕痛何如?」一個受了傷的人,一顆受了傷的心。自己舔自己的傷痕,自己吸吮自己的血跡。那眼神該是何等的憂傷和悲憤啊!

  快慰的感覺擴大了,變成了報復的樂趣。向誰報復?向馮蘭香,也向趙振環!孫悅,我們自己懲罰自己。你應該感到安慰了。

  「我們來個約法三章吧!」我的語氣冷峻得怕人。

  「什麼?」她沒聽懂。

  「我是說,我們訂幾條共同遵守的條件,以便把這個家維持下去。」我作了通俗化的解說。

  「什麼條件?」她緊張地問。

  「第一,不許把我們的矛盾對外人說。對外面,我們永遠是美滿幸福的小家庭。」我說。

  「我不是傻瓜,讓人家看著笑話。」她答應得很爽快。

  「第二,在環環面前,誰也不提孫悅。不讓孩子知道以前的事。」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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