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現代文學 > 人啊,人! | 上頁 下頁


  【一】

  【趙振環:歷史是一個刁鑽古怪的傢伙,常常在夜間對我進行突然襲擊。我的頭髮白了。】

  我拚命往前遊,在無邊無際的洪水中。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也不知道要遊到哪裡去。不知道已經遊了多長時間,也不知道還要遊多長時間。我的目標只是追逐一個在我面前貼著水皮飄飛著的小姑娘。她細長的手臂擺動著,短粗的雙辮跳躍著。從我看見她的時候起,她就是這個姿勢。我看不見她的臉。但我覺得,我認識她,熟悉她,愛她。

  我要追上她,讓她知道我對她的一片心。

  我的游泳技術從來沒有發揮得這麼好。道地的蛙式,手腳的動作配合得十分諧調。我簡直是不用力氣地貼在水面上滑行,快極了。

  然而我和她的距離還是那麼遠。

  我不洩氣地追逐著。

  上游突然漂下來一條淹死的牛,直沖著我的腦袋。我又驚怖,又厭惡,連忙躲過它,朝右邊偏了偏。又碰上什麼東西桂住了我的兩隻腳。力氣一下子用光了。再也遊不動了。

  小姑娘越飄越遠。

  我焦灼地向她叫喊,用我久已不用的熟悉的語言。只有我和她能夠聽懂的語言。她終於向我轉過了臉:白裡透紅的圓長臉,細長的眉眼,薄薄的嘴唇,還有略略突出的顴骨。一點不錯,就是她!

  我想笑又想哭。我向她張開雙臂。可是,一根藤條一類的東西緊緊箍住了我的脖子。小姑娘沒有停止前進。我用力拉扯,掙脫,藤條越纏越緊。小姑娘已經不見了。

  我放聲哭了起來,我不能失去她啊!

  「又做了什麼傷心的夢了?」一個女人的聲音,就在耳邊。

  是說我?我在做夢?胡說。夢裡能把一切看得那麼分明?這個胡說八道的女人是誰?為什麼離我這麼近?奇怪,眼前的一切都變得模糊了。女人的臉就在我肩上。我看不清她的眉眼,卻感覺到她那甜得膩人的笑容,像一個紙做的面具,擋在我的眼前。這面具引起我的條件反射,在我的第一信號系統裡產生了痛楚的感覺,在我的第二信號系統裡跳出了一個概念:妻子。不錯,她是我的妻子馮蘭香。她的手正箍住我的脖子。討厭的藤條!我生氣地扯開藤條,責問道:「為什麼把我拉回來?」

  「我從哪裡把你拉回來啦?你的夢還沒醒嗎?」馮蘭香半是驚奇、半是嘲笑地對我說,同時用手捏住我的鼻子。

  我終於完全看清了眼前的一切。我是在做夢。

  「夢見誰啦?還哭呢!」馮蘭香鬆開了我的鼻子。鬆開幹什麼?把我悶死算了。連夢也不讓我作完。我把頭轉過去,拉起被子蒙住頭。可是她硬把被子拉了下來。

  「你到底有什麼心事?天天做怪夢,又哭又叫的,也不對我說。你已經不把我當作親人了。」馮蘭香的聲音裡充滿了委屈和哀怨。

  我可憐起她來,把臉又轉了過來。立即,我又看見一張甜得膩人的笑臉。兩道眉毛長得挺好,可是偏偏用鑷子拔去一半,變得又細又淡。笑就笑好了,為什麼有意讓雙眉翹起,帶出媚態來呢?真想再轉過臉去,可是我忍住了。我還想安慰她,一下子想不出詞兒,便作了一個笑臉。

  「到底夢見誰啦?」她問。

  真的,夢見誰啦?那個小姑娘是誰啊?怎麼現在又感到十分陌生了呢?

  「我壓根兒就沒做夢。只覺得頭昏胸悶,大概魔住了。」我說了個謊。可以給人安慰的謊話是可以說的。

  她笑了:「昨天,你酒喝得太多了。可是你還要喝呢!也難怪,過生日嘛!」

  過生日?是的,一切都記起來了。昨天,西元X年X月X日,是我——A省日報記者趙振環的四十四歲生日。事事如意,事事如意。在我們家鄉,「四」是個吉利的數字。我的同事和朋友王胖子說,應該好好地慶祝慶祝。理由有三:

  第一,在十年浩劫中,我是得天獨厚的幸運兒,沒損失一根毫毛,不像他這個造反派頭頭,到現在審查才剛剛結束,還沒有分配工作;

  第二,我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妻子馮蘭香是出名的美人兒,又溫柔體貼。女兒環環聰明伶俐,很有舞蹈天才。還有兩間不錯的住房;

  第三,我現在在報社的「行情看漲」:總編輯欣賞我的筆頭快,又剛剛加了一級工資。一頂不大不小的烏紗帽正在我的頭頂上飛舞,眼看就要罩住我的滿頭白髮。這真是:事事如意,事事如意啊!蘭香(現在我完全清醒了,明白我一向是這樣叫她的)十分讚賞王胖子的意見。她拿出了自己準備買大衣的錢為我置辦酒席。

  我心裡十分清楚,他們都是要討好我。王胖子希望我在總編輯面前給他美言幾句,以便讓他回到採訪部。蘭香則害怕我拋棄她,或者夢裡看見誰。有人向你討好,這說明你還有點價值。不然的話,為什麼上上下下有那麼多愛聽好話的人呢?我也難能免俗,從王胖子和蘭香的討好中感到一點快意。於是我同意:樂一樂,大家好好地樂一樂。讓大家都來祝賀我吧:事事如意,事事如意啊!

  我從來沒有這樣慶祝過自己的生日。現在想起來還叫人頭昏目眩。

  滿屋子的朋友。滿桌子的酒菜。

  喝酒,劃拳。「人生在世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來!「咱倆好呀!」我對誰都這樣說,並且總是伸出兩個指頭。很少贏過。「六六大順!」「事事如意!」「缺一缺一!」「都到都到!」女客們行酒令:「老虎!」「杠子!」老虎吃雞,雞吃小蟲,小蟲蝕杠子,杠子打老虎。這酒令簡單極了,可是充滿了辯證法。強者和弱者,失敗和勝利,都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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