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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院試


  江蘇學政,是要巡行江蘇全省,替皇帝選拔多士,在清朝這個官制,算是欽派在一省的欽差大臣。所以他在這一省內,考過一府,又考一府,匆匆忙忙,幾乎席不暇暖。學台衙門是在江陰的,然而他在衙門裡的時候很少。這一任的學政是誰,我已記不起來了,好像是個滿洲人,姓名上有一個「溥」字的。

  院試不比縣府考那樣的寬鬆,那是要嚴格得多了。院試考取了,便是一名生員,稱之為秀才。一個讀書人,在那時算有了基礎了。一名生員,有什麼好處呢?你不要小看他,卻有許多利益。第一,任何一個老百姓,如無功名,見了地方官,要叩頭下跪,稱呼縣官為大老爺,要是一生員,便長揖不拜,口稱公祖而已。第二,在前清,老百姓犯了罪,要枷頭頸,打屁股,生員只可打手心,而且要老師(學官)才能打,不能衙門裡役吏打,除非革去功名,然後方可受普通刑罰。第三,老百姓是沒有頂戴的,生員就可以戴一銅頂珠。其它利益還很多,在一個小縣份,或是鄉鎮之間,一個秀才,便等於一個紳士,所以在俗語中,往往「紳衿」兩字並稱,據友人齊如山談:在北方,凡有人家子弟進了學,可以免出幾畝地官租,若在南方,則未之前聞。

  學台一到了那個考試地方,便住到貢院裡去,他照例什麼客也不拜,人家也不能去拜他。這是為了關防嚴密,恐怕通了關節之故,一直要到考試完畢以後,方才可以拜客,而接連就是辭行,要到別一府去考試了。所以一位學政到了那裡,一直關閉在貢院裡,連那許多看文章的師爺,以及帶來的長隨、承差等,也都是如此的。

  學台到了以後,所有吃的、用的,都是縣衙門裡辦差。像蘇州那樣,自然是長、元、吳三縣攤派的,反正知縣官也不挖腰包,總是公家的錢。學政來了以後,縣裡便設了一個機構在貢院前,遇到學台要什麼東西時,便由那個機構去辦。學台帶來的人,不能出貢院門,需要何物,便在大堂上大呼「買辦」(官役中買東西的人,非洋行買辦也)。據說:從前學政臨試,要抬進一箱銀子,外面寫著供應所需,考試既畢,這箱子仍複抬出,其實這箱子內空空如也,不過有此規制,總之學政臨試,地方上對此供應,可以作為正開支,並且還要送一筆錢的。

  對於供應,遇到了不容易伺侯的學政,要這樣,要那樣,百端挑剔,地方官也很受他的累。臨走時,所有辦差來的東西,通統帶了去。也有那位學政清廉自守,而所帶來的人不肯放鬆,也是有的,除了木器等笨重之物,不能帶走,其餘一切供張,均席捲而去,連看文章師爺,也得分潤,他們以為此項供張,縣裡已作正開支,不拿也太獃。他們這些窮翰林、窮京官,在京苦守了多年,深望放一次考差,可以稍為撩一點兒,這已是公開的秘密,連皇帝也是知道的。

  前清時代,每府每縣都有一個學官,在所謂學宮傍邊有幾間房子,選一二位學官住在裡面,這是一種最冷的官,最簡陋的衙門,然而卻是最清高的職務。別的大小職官,不許本省的人來做本省的官,惟有那種學官,大都是本省人做的。他們終年不必上督撫衙門,毫無官場競爭習氣。他的官名叫訓導;有的叫做教諭,而大家都呼之為老師。他長年清閒無事,就是兩個時期最忙,一是春秋兩次的丁祭,一是學台來考試的時候了。

  春秋兩次丁祭,是他的職司,也是最忙的時期,平常與省內的長官,難得見面,只有這次是可以見面了。而且這些大員,很客氣的都喚他一聲老師,昔人有詠教官的詩句雲:「督撫同聲喚老師」,便是這個典故。至於學台來的時候,也是他們最忙時候,因為學台是他們的親臨上司,可以管理這學官,考驗這學官的。關於童生及生員的事,惟學官是問,要責罰他們,也由學官去執行,好像是代理家長似的。

  在前清封建專制時代,凡是童生應拭,必須備有保人,具有保結。這保人有兩個階級,一是本縣的廩生,一是本縣的學官。為什麼要保人呢?原來有許多人是不許考試的。譬如說吧:所謂娼、優、隸、卒的四種人的子弟,便是不許考拭的,這院試是士子進身之階的始基,所以特別嚴厲。還有本省人須應本省的考試,本府縣人須應本府縣的考試,如果別省府縣人來考試,這個名稱,謂之「冒籍」,那就要受本省府縣人的反對而攻訐的。

  關於娼、優、隸、卒四類人的子弟,不能考拭,我且述其大略。

  先言娼:娼是指身為娼妓,及曾開妓館而言,譬如說:他的母親從前是偶妓女,嫁了他的父親,而父親是一個紳士,這怎麼辦呢?但這是無關宏旨的,因為當時是所謂宗親社會,重父而不重母的,況且他母親已經從良。不然,有許多姨太太所生的兒子,他的母親都曾當過妓女的,便不能考試了嗎?除非他的母親是老鴇,而他的父親是龜奴,又當別論,但這樣人家的子弟,也不會來考試的。

  次言優:優是指唱戲的,即使你是一個名伶,譽滿全國,兒子也不許考試,不論唱京戲、昆戲、地方戲,都是一樣。當時是戲子與婊子同等的,後來才解放。以次推及雜技,如北方的說大鼓的,南方的說書先生(此輩均由地方上的甲頭監管),以及俗語所說:「吃開口飯」者,他們的兒子,都不許考試。

  次言隸:隸就是奴隸了。貴族人家的家奴,賣身投靠的,不必說了,便是雇傭性質的老僕、書童,以及官長的長隨、青衣、長班等一切服役人等,總之屬於奴隸之類的,都不許應拭。不過女傭卻是例外的,即使母親在人家當老媽子,而兒子刻苦讀書,照常可以考試的。

  次言卒:卒是就官中人役而言,譬如像差役、捕快、地保、甲頭、更夫、親丁之類,都不許考試。但是一個官署中,便有許多辦公的人,也有許多分科的人,這種人俗稱之為「書辦」,書辦的兒子,卻准許考試。因為有官必有吏,此種人是屬於「吏」的階級,且既名書辦,亦是文人階級也。

  此外,在其它各省中,有所謂墮民、賤民、流民等等,其子弟有永遠不許考試的。但到了辛亥革命以後,所有不許考試的規定,一律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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