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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法


  「人皆有死」,這句格言大約是確實的,因為我們沒有見過不死的人,雖然在書本上曾經講過有這些東西,或稱仙人,或是「屍忒盧耳不盧格」(Strulbrug),這都沒有多大關係。不過我們既然沒有親眼見過,北京學府中靜坐道友又都剩下蒲團下山去了,不肯給予凡人以目擊飛升的機會,截至本稿上板時止本人遂不能不暫且承認上述的那句格言,以死為生活之最末後的一部分,猶之乎戀愛是中間的一部分——自然,這兩者有時並在一處的也有,不過這仍然不會打破那個原則,假如我們不相信死後還有戀愛生活。總之,死既是各人都有分的,那麼其法亦可得而談談了。

  統計世間死法共有兩大類,一曰「壽終正寢」,二曰「死於非命」。壽終的裡面又可以分為三部。一是老熟,即俗雲燈盡油幹,大抵都是「喜喪」,因為這種終法非八九十歲的老太爺老太太莫辦,而渠們此時必已四世同堂,一家裡擁上一兩百個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實在有點住不開了,所以渠的出缺自然是很歡送的。二是猝斃,某一部機關發生故障,突然停止進行,正如鐘錶之斷了發條,實在與磕破天靈蓋沒有多大差別,不過因為這是屬￿內科的,便是在外面看不出痕跡,故而也列入正寢之部了。三是病故,說起來似乎很是和善,實際多是那「秒生」(Bacteria)先生作的怪,用了種種兇惡的手段,謀害「蟻命」,快的一兩天還算是慈悲,有些簡直是長期的拷打,與「東廠」不相上下,那真是厲害極了。總算起來,一二都倒還沒有什麼,但是長壽非可幸求,希望心臟麻痹又與求仙之難無異,大多數人的運命還只是輪到病故,揆諸吾人避苦求樂之意實屬大相徑庭,所以欲得好的死法,我們不得不離開了壽終而求諸死於非命了。

  非命的好處便是在於他的突然,前一刻鐘明明是還活著的,後一刻鐘就直挺地死掉了,即使有苦痛(我是不大相信)也只有這一刻,這是他的獨門的好處。不過這也不能一概而論。十字架據說是羅馬處置奴隸的刑具,把他釘在架子上,讓他活活地餓死或倦死,約莫可以支撐過幾天;荼毗是中世紀衛道的人對付異端的,不但當時烤得難過,隨後還剩下些零星末屑,都覺得不很好。車邊斤原是很爽利,是外國貴族的特權,也是中國好漢所歡迎的,但是孤另另的頭像是一個西瓜,或是「柚子」,如一位友人在長沙所見,似乎不大雅觀,因為一個人的身體太走了樣了。

  吞金喝鹽鹵呢,都不免有點婦女子氣,吃鴉片煙又太有損名譽了,被人叫做煙鬼,即使生前並不曾「與芙蓉城主結不解緣」。懷沙自沉,前有屈大夫,後有……,倒是頗有英氣的,只恐怕泡得太久,卻又不為魚鱉所親,像治咳嗽的「胖大海」似的,殊少風趣。吊死據說是很舒服,(注意:這只是據說,真假如何我不能保證,)有島武郎與波多野秋子便是這樣死的,有一個日本文人曾經半當真半取笑地主張,大家要自盡應當都用這個方法。可是據我看來也有很大的毛病。什麼書上說有縊鬼降乩題詩云,

  「目如魚眼四時開,
  身若懸旌終日掛。」

  記不清了,待考;仿佛是這兩句,實在太不高明,恐防是不第秀才做的。)又聽說英國古時盜賊處刑,便讓他掛在架上,有時風吹著骨節珊珊作響,(這些話自然也未可盡信,因為盜賊不會都是鎖子骨,然而「聽說」如此,我也不好一定硬反對,)雖然有點唐珊尼爵士(Lord Dunsany)小說的風味,總似乎過於怪異——過火一點。想來想去都不大好,於是乎最後想到槍斃。槍斃,這在現代文明裡總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他實在同丈八蛇矛嚓喇一下子是一樣,不過更文明了,便是說更便利了,不必是張翼德也會使用,而且使用得那樣地廣和多!在身體上鑽一個窟窿,把裡面的機關攪壞一點,流出些蒲公英的白汁似的紅水,這件事就完了:你看多麼簡單。簡單就是安樂,這比什麼病都好得多了。三月十八日中法大學生胡錫爵君在執政府被害,學校裡開追悼會的時候,我送去一副對聯,文曰:

  「什麼世界,還講愛國?
  如此死法,抵得成仙!」

  這末一聯實在是我衷心的頌辭。倘若說美中不足,便是彈子太大,掀去了一塊皮肉,稍為觸目,如能發明一種打鳥用的鐵砂似的東西,穿過去好像是一支粗銅絲的痕,那就更美滿了。我想這種發明大約不會很難很費時日,到得成功的時候,喝酸牛奶的梅契尼柯夫(Metchnikoff)醫生所說的人的「死欲」一定也已發達,那麼那時真可以說是「合之則雙美」了。

  我寫這篇文章或者有點受了正岡子規的俳文《死後》的暗示,但這裡邊的話和意思都是我自己的。又上文所說有些是玩話,有些不是,合併聲明。

  十五年五月。

  案,所說俳文《死後》已由張鳳舉先生譯出,登在《沉鐘》第六期上。

  十六年八月編校時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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