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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傷


  我從前曾有一種計畫,想做一身鋼甲,甲上都是尖刺,刺的長短依照猛獸最長的牙更加長二寸。穿了這甲,便可以到深山大澤裡自在遊行,不怕野獸的侵害。他們如來攻擊,只消同毛栗或刺蝟般的縮著不動,他們就無可奈何,我不必動手,使他們自己都負傷而去。

  佛經裡說蛇有幾種毒,最利害的是見毒,看見了他的人便被毒死。清初周安士先生注《陰騭文》,說孫叔敖打殺的兩頭蛇,大約即是一種見毒的蛇,因為孫叔敖說見了兩頭蛇所以要死了。(其實兩頭蛇或者同貓頭鷹一樣,只是凶兆的動物罷了。)但是他後來又說,現在湖南還有這種蛇,不過已經完全不毒了。

  我小的時候看唐代叢書裡的《劍俠傳》,覺得很是害怕。劍俠都是修煉得道的人,但脾氣很是不好,動不動便以飛劍取人頭于百步之外。還有劍仙,更利害了,他的劍飛在空中,只如一道白光,能夠追趕幾十裡路,必須見血方才罷休。我當時心裡祈求不要遇見劍俠,生恐一不小心得罪他們。

  近日報上說有教職員學生在新華門外碰傷,大家都稱咄咄怪事,但從我古浪漫派的人看來,一點都不足為奇。在現今的世界上,什麼事都能有。我因此連帶的想起上邊所記的三件事,覺得碰傷實在是情理中所能有的事。對於不相信我的浪漫說的人,我別有事實上的例證,舉出來給他們看。

  三四年前,浦口下關間渡客的一隻小輪,碰在停泊江心的中國軍艦的頭上,立刻沉沒,據說旅客一個都不失少。(大約上船時曾經點名報數,有賬可查的。)過了一兩年後,一隻招商局的輪船,又在長江中碰在當時國務總理所坐的軍艦的頭上,隨即沉沒,死了若干沒有價值的人。年月與兩方面的船名,死者的人數,我都不記得了,只記得上海開追悼會的時候,有一副挽聯道,「未必同舟皆敵國,不圖吾輩亦清流。」

  因此可以知道,碰傷在中國是常有的事。至於完全責任,當然由被碰的去負擔。譬如我穿著有刺鋼甲,或是見毒的蛇,或是劍仙,有人來觸,或看,或得罪了我,那時他們負了傷,豈能說是我的不好呢,又譬如火可以照暗,可以煮飲食,但有時如不吹熄,又能燒屋傷人,小孩不知道這些方便,伸手到火邊去,燙了一下,這當然是小孩之過了。

  聽說這次碰傷的緣故,由於請願。我不忍再責備被碰的諸君,但我總覺得這辦法是錯的。請願的事,只有在現今的立憲國裡,還暫時勉強應用,其餘的地方都不通用的了。例如俄國,在一千九百零幾年,曾因此而有軍警在冬宮前開炮之舉,碰的更利害了。但他們也就從此不再請願了。……我希望中國請願也從此停止,各自去努力罷。

  十年六月,在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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