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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身


  「戈丹的三個賢人,
  坐在碗裡去漂洋去。
  他們的碗倘若牢些,
  我的故事也要長些。」

  ——英國兒歌

  人的肉體明明是一整個,(雖然拿一把刀也可以把他切開來,)背後從頭頸到尾閭一條脊椎,前面從胸口到「丹田」一張肚皮,中間並無可以卸拆之處,而吾鄉(別處的市民聽了不必多心)的賢人必強分割之為上下身——大約是以肚臍為界。上下本是方向,沒有什麼不對,但他們在這裡又應用了大義名分的大道理,於是上下變而為尊卑,邪正,淨不淨之分了:上身是體面紳士,下身是「該辦的」下流社會。

  這種說法既合於聖道,那麼當然是不會錯的了,只是實行起來卻有點為難。不必說要想攔腰的「關老爺一大刀」分個上下,就未免斷送老命,固然斷乎不可,即使在該辦的範圍內稍加割削,最端正的道學家也決不答應的。平常沐浴時候,(幸而在賢人們這不很多,)要備兩條手巾兩隻盆兩桶水,分洗兩個階級,稍一疏忽不是連上便是犯下,紊了尊卑之序,深於德化有妨,又或坐在高凳上打盹,跌了一個倒栽蔥,更是本末倒置,大非佳兆了。由我們愚人看來,這實在是無事自擾,一個身子站起睡倒或是翻個筋斗,總是一個身子,並不如豬肉可以有裡脊五花肉等之分,定出貴賤不同的價值來。吾鄉賢人之所為,雖曰合於聖道,其亦古代蠻風之遺留歟。

  有些人把生活也分作片段,僅想選取其中的幾節,將不中意的梢頭棄去。這種辦法可以稱之曰抽刀斷水,揮劍斬雲。生活中大抵包含飲食,戀愛,生育,工作,老死這幾樣事情,但是聯結在一起,不是可以隨便選取一二的。有人希望長生而不死,有人主張生存而禁欲,有人專為飲食而工作,有人又為工作而飲食,這都有點像想齊肚臍鋸斷,釘上一塊底板,單把上半身保留起來。比較明白而過於正經的朋友則全盤承受而分別其等級,如走路是上等而睡覺是下等,吃飯是上等而飲酒喝茶是下等是也。

  我並不以為人可以終日睡覺或用茶酒代飯吃,然而我覺得睡覺或飲酒喝茶不是可以輕蔑的事,因為也是生活之一部分。百餘年前日本有一個藝術家是精通茶道的,有一回去旅行,每到驛站必取出茶具,悠然的點起茶來自喝。有人規勸他說,行旅中何必如此,他答得好,「行旅中難道不是生活麼。」這樣想的人才真能尊重並享樂他的生活。沛德(W.Pater)曾說,我們生活的目的不是經驗之果而是經驗本身。正經的人們只把一件事當作正經生活,其餘的如不是不得已的壞癖氣也總是可有可無的附屬物罷了:程度雖不同,這與吾鄉賢人之單尊重上身,(其實是,不必細說,正是相反,)乃正屬同一種類也。

  戈丹(Gotham)地方的故事恐怕說來很長,這只是其中的一兩節而已。

  十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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