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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文學(1)


  我們現在應該提倡的新文學,簡單的說一句,是「人的文學」。應該排斥的,便是反對的非人的文學。

  新舊這名稱,本來很不妥當,其實「太陽底下何嘗有新的東西」?思想道理,只有是非,並無新舊。要說是新,也單是新發見的新,不是新發明的新。新大陸是在十五世紀中,被哥侖布發見,但這地面是古來早已存在。電是在十八世紀中,被弗闌克林發見,但這物事也是古來早已存在。無非以前的人,不能知道,遇見哥侖布與弗闌克林才把他看出罷了。真理的發見,也是如此。真理永遠存在,並無時間的限制,只因我們自己愚昧,聞道太遲,離發見的時候尚近,所以稱他新。其實他原是極古的東西,正如新大陸同電一般,早在這宇宙之內,倘若將他當作新鮮果子,時式衣裳一樣看待,那便大錯了。譬如現在說「人的文學」,這一句話,豈不也像時髦。卻不知世上生了人,便同時生了人道。無奈世人無知,偏不肯體人類的意志,走這正路,卻迷入獸道鬼道裡去,旁皇了多年,才得出來。正如人在白晝時候,閉著眼亂闖,末後睜開眼睛,才曉得世上有這樣好陽光;其實太陽照臨,早已如此,已有了許多年代了。

  歐洲關於這「人」的真理的發見,第一次是在十五世紀,於是出了宗教改革與文藝復興兩個結果。第二次成了法國大革命,第三次大約便是歐戰以後將來的未知事件了。女人與小兒的發見,卻遲至十九世紀,才有萌芽。古來女人的位置,不過是男子的器具與奴隸。中古時代,教會裡還曾討論女子有無靈魂,算不算得一個人呢。小兒也只是父母的所有品,又不認他是一個未長成的人,卻當他作具體而微的成人,因此又不知演了多少家庭的與教育的悲劇。

  自從茀羅培爾(Froebel)與戈特文(Godwin)夫人以後,才有光明出現。到了現在,造成兒童學與女子問題這兩個大研究,可望長出極好的結果來。中國講到這類問題,卻須從頭做起,人的問題,從來未經解決,女人小兒更不必說了。如今第一步先從人說起,生了四千餘年,現在卻還講人的意義,從新要發見「人」,去「辟人荒」,也是可笑的事。但老了再學,總比不學該勝一籌罷。我們希望從文學上起首,提倡一點人道主義思想,便是這個意思。

  我們要說人的文學,須得先將這個人字,略加說明。我們所說的人,不是世間所謂「天地之性最貴」,或「圓顱方趾」的人。乃是說,「從動物進化的人類」。其中有兩個要點,(一)「從動物」進化的,(二)從動物「進化」的。

  我們承認人是一種生物。他的生活現象,與別的動物並無不同。所以我們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應得完全滿足。凡有違反人性不自然的習慣制度,都應該排斥改正。

  但我們又承認人是一種從動物進化的生物。他的內面生活,比別的動物更為複雜高深,而且逐漸向上,有能夠改造生活的力量。所以我們相信人類以動物的生活為生存的基礎,而其內面生活,卻漸與動物相遠,終能達到高上和平的境地。凡獸性的餘留,與古代禮法可以阻礙人性向上的發展者,也都應該排斥改正。

  這兩個要點,換一句話說,便是人的靈肉二重的生活。古人的思想,以為人性有靈肉二元,同時並存,永相衝突。肉的一面,是獸性的遺傳;靈的一面,是神性的發端。人生的目的,便偏重在發展這神性;其手段,便在滅了體質以救靈魂。所以古來宗教,大都厲行禁欲主義,有種種苦行,抵制人類的本能。一方面卻別有不顧靈魂的快樂派,只願「死便埋我」。其實兩者都是趨於極端,不能說是人的正當生活。到了近世,才有人看出這靈肉本是一物的兩面,並非對抗的二元。獸性與神性,合起來便只是人性。英國十八世紀詩人勃萊克(Blake)在《天國與地獄的結婚》一篇中,說得最好。

  (一)人並無與靈魂分離的身體。因這所謂身體者,原止是五官所能見的一部分的靈魂。
  (二)力是唯一的生命,是從身體發生的。理就是力的外面的界。
  (三)力是永久的悅樂。

  他這話雖然略含神秘的氣味,但很能說出靈肉一致的要義。我們所信的人類正當生活,便是這靈肉一致的生活。所謂從動物進化的人,也便是指這靈肉一致的人,無非用別一說法罷了。

  這樣「人」的理想生活,應該怎樣呢?首先便是改良人類的關係。彼此都是人類,卻又各是人類的一個。所以須營一種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的生活。第一,關於物質的生活,應該各盡人力所及,取人事所需。換一句話,便是各人以心力的勞作,換得適當的衣食住與醫藥,能保持健康的生存。第二,關於道德的生活,應該以愛智信勇四事為基本道德,革除一切人道以下或人力以上的因襲的禮法,使人人能享自由真實的幸福生活。這種「人的」理想生活,實行起來,實於世上的人無一不利。富貴的人雖然覺得不免失了他的所謂尊嚴,但他們因此得從非人的生活裡救出,成為完全的人,豈不是絕大的幸福麼?這真可說是二十世紀的新福音了。只可惜知道的人還少,不能立地實行。所以我們要在文學上略略提倡,也稍盡我們愛人類的意思。

  但現在還須說明,我所說的人道主義,並非世間所謂「悲天憫人」或「博施濟眾」的慈善主義,乃是一種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這理由是,第一,人在人類中,正如森林中的一株樹木。森林盛了,各樹也都茂盛。但要森林盛,卻仍非靠各樹各自茂盛不可。第二,個人愛人類,就只為人類中有了我,與我相關的緣故。墨子說,「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便是最透澈的話。上文所謂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正是這個意思。所以我說的人道主義,是從個人做起。要講人道,愛人類,便須先使自己有人的資格,占得人的位置。耶穌說,「愛鄰如己。」如不先知自愛,怎能「如己」的愛別人呢?至於無我的愛,純粹的利他,我以為是不可能的。人為了所愛的人,或所信的主義,能夠有獻身的行為。若是割肉飼鷹,投身給餓虎吃,那是超人間的道德,不是人所能為的了。

  用這人道主義為本,對於人生諸問題,加以記錄研究的文字,便謂之人的文學。其中又可以分作兩項,(一)是正面的,寫這理想生活,或人間上達的可能性;(二)是側面的,寫人的平常生活,或非人的生活,都很可以供研究之用。這類著作,分量最多,也最重要。因為我們可以因此明白人生實在的情狀,與理想生活比較出差異與改善的方法。這一類中寫非人的生活的文學,世間每每誤會,與非人的文學相溷,其實卻大有分別。譬如法國莫泊三(Maupassant)的小說《一生》(Une Vie),是寫人間獸欲的人的文學;中國的《肉蒲團》卻是非人的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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