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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


  中國文化的遺產裡有四種特別的東西,很值得注意,照著他們歷史的長短排列起來,其次序為太監,小腳,八股文,雅片煙。我這裡想要談的就是這第一種。

  中國太監起於何時?曲園先生《茶香室四鈔》卷八有上古有宦者一條,結果卻是否認,文云:

  「明張萱《疑耀》雲,余閱黃帝針經,帝與岐伯論人不生須者,有宦不生須之語,則黃帝時已有宦者。按此論見《靈樞經》卷十,《五音五味篇》。……《素問》《靈樞》皆托之黃帝,張氏據此為黃帝時已有宦者之證,餘則轉以此語決其非上古之書也。」據說在舜的時代已有五刑,那麼這一類刑餘之人也該有了罷,不過我于史學很是荒疏,有點不大明白,總之到周朝此輩奄人的存在與活動才很確實了。德國列希忒(Hans Licht)在所著《古希臘的性生活》(一九三二英譯本)第二分第七章中講到閹割云:

  「此蓋是東方的而非希臘的風俗。據希拉尼科思說,巴比倫人最初閹割童兒。此種凶行由居洛士大王傳入波斯,克什諾芬雲。又通行的傳說則謂發明此法者系一女人,其人蓋即亞敘利亞女王色米拉米思也。」巴比倫盛于唐虞之際,亞敘利亞則在殷初,皆在周以前,中國民族的此種方法究竟是自己發明,還是從西亞學來,現在無從決定,只好存疑,但是在東亞則中國無疑的是首創者與維持者,蓋太監在中國差不多已有三千年的光榮的歷史了也。

  太監的用處在古書上曾略有說明,如《周禮·秋官》掌戮下雲,「宮者使守內。」鄭玄注:「以其人道絕也。」又《後漢書·宦者列傳》序云:

  「《周禮》……閽者守中門之禁,寺人掌女宮之戒。又雲,王之正內者五人。《月令》,仲冬命閹尹審門閭,謹房室。《詩》之小雅亦有《巷伯》刺讒之篇。然宦人之在王朝者其來舊矣,將以其體非全氣,情志專良,通關中人,易以役養乎。」二者所說用意相同。這宮者的職務雖然與上下文的「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等似是同例,實際上卻並不然。臉上有金印與門,沒鼻子與關,都無直接的關係,唯獨宮者因其人道絕所以令看守女人,這比請六十歲白鬍子老頭兒當女學校長還要可靠,真可以算是廢物利用的第一良策了。希臘羅馬稱太監曰典床(Eunuokhos),亦正是此意。

  照《周禮》看來是必先有宮者而後派他去守內,那麼這宮刑是處罰什麼罪的呢?《尚書大傳》說:「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揆之原始刑法以牙報牙之例是很有道理的,但畢竟是否如此單純也還是問題,如鼎鼎大名的太史公之下蠶室就全為的是替李陵辯護,並不由於什麼風化案件,大約這只是減死一等的刑罰罷了。倒是在明初卻還有那種與古義相合的辦法,據蔣一葵《堯山堂外紀》云:

  「洪武間金華張尚禮為監察禦史。一日作宮怨詩云:庭院沉沉晝漏清,閉門春草共愁生,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高帝以其能摹寫宮閫心事,下蠶室死。」老實說這詩並不怎麼好,也不見得寫出宮閫心事,平白地按照男女不以義交辦理,可謂冤枉,不過這總可算是意淫之報,有如《玉曆鈔傳》等書中所說。徐編《本事詩》卷二載高啟《宮女圖》一絕句,又引錢謙益語云:

  「吳中野史載季迪因此詩得禍,余初以為無稽,及觀國初昭示諸錄所載李韓公子侄諸小侯爰書及高帝手詔豫章侯罪狀,初無隱避之詞,則知季迪此詩蓋有為而作,諷諭之詩雖妙絕今古,而因此觸高帝之怒,假手于魏守之獄,亦事理之所有也。」此與張尚禮事正相類,只是沒有執行宮刑,卻借了別的不相干的事處了腰斬,所以與我們現在所說的問題似無直接的關係罷了。

  肉刑到了漢朝據說已廢止了,後來的聖主如明高皇帝有時候高興起來雖然也還偶爾把一兩個監察禦史去下蠶室,以為善摹寫宮閫心事者戒,可是到底沒有大批的執行,要想把這些宮者去充內監使用,實在有點供不應求,因此只得另想方法,從新製造了。明朝太監的出產地聽說多在福建,清朝則移到直隸的河間。其製造法未得詳知,偶見報上記載恐亦多道聽塗說,大抵總如巴比倫的閹割童兒罷。宋長白《柳亭詩話》卷十七云:

  「明制,小閹服藥後過堂,令誦二月二十二一句,驗其口吃與否。此五字見李義山集,二月二十二,木蘭開拆初。服藥者,初為椓人也。事隸兵部。」二月二十二這一句話我想未必一定出於李義山,大約只因為有好幾個二字,仿佛是拗口令,可以試驗口齒伶俐與否,但是使我們覺得很有意思的卻是事隸兵部這句話。為什麼小閹過堂是屬￿兵部的呢?據魏濬《嶠南瑣記》(《硯雲乙編》本)云:

  「汪直,藤峽猺,藤峽平後以俘入。初正統間嘗令南方征剿諸峒,幼童十歲以下者勿殺,割去其勢,不死則養之,以備淨身之用。此真所謂刑餘也。」這大約只是偶然一回,未必是成例,恰巧與兵部有點相關,所以抄來做材料,也可以知道奄人的別一來源耳。

  《順天府志》卷十三坊巷志上本司胡同條引明於慎行《穀城山房筆麈》云:

  「正德中樂長臧賢甚被寵遇,曾給一品服色。相傳教坊司門曾改方向,形家見之曰,此當出玉帶數條。聞者笑之。未幾上有所幸伶兒,入內不便,詔盡宮之,使入為鐘鼓司官,後皆賜玉。」又沈德符《敝帚齋余談》(《硯雲乙編》)亦云:

  「正德間教坊司改造前門,有過之者詫曰,異哉術士也,此後當出玉帶數條。聞者失笑。未幾上愛小優數人,命閹之,留于鐘鼓司,俄稱上意,俱賞蟒玉。」游龍戲鳳的皇帝偶爾玩一點把戲,原是當然的,水鄉小孩看見螃蟹,心想玩弄,卻又有點害怕,末了就把蟹的兩隻大鉗折去了,拿了好玩,差不多是同樣的巧妙的殘酷罷。

  太監是一個很有興趣的題目,卻有很深長的意義。說國家會亡于太監,在現今覺得這未必確實,但用太監的國家民族難得興盛,這總是可以說的了。西歐各國無用太監者,就是遠東的日本也向來沒有太監,他們不肯殘毀人家的支體以維男女之大防,這一點也即是他們有人情有生意的地方。中國太監制度現在總算廢除了,可是有那麼長的歷史存在,想起來不禁悚然,深恐正如八股雖廢而流澤孔長也。

  (廿三年五月)

  附記

  案《茶香室叢鈔》卷三有王振教官出身一條云:

  「國朝黎士宏《仁恕堂筆記》雲,黃溥《今古錄》載,永樂末詔取學官考滿乏功績者,審有子女,願自淨身,許入宮中訓女官,時有十餘人,後獨王振官至太監。王振之惡備具史冊,而雲出身教官,此事未經聞見,至奉詔以教官淨身供奉內庭,尤從古未有之事。」徐樹丕《識小錄》亦載此說而未詳備。閹割教官,殆承庭訓,未足為異。《叢鈔》又有宦官八字一條,引《癸辛雜識別集》云:

  「凡宦官初閹,名曰服藥,則以名字申兵部。看命則看服藥日,可不用始生日時,故常擇善良日時乃腐。」此乃與和尚出家,以此計歲,稱僧臘相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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