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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各省童謠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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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童謠集》第一集,朱天民編,商務印書館發行,本年二月出板,共錄歌謠二〇三首,代表十六省。中國出板界的習慣,專會趁時風,每遇一種新題目發現,大家還在著手研究的時候,上海灘上卻產出了許多書本,東一部大觀,西一本全書,名目未始不好看,其實多是杜撰雜湊的東西,不必說他的見解,便是其中材料也還不能盡信。在歌謠搜集這一件事上,當然也逃不出這個公例,我們前回介紹過的《童謠大觀》,即是一例。 《各省童謠集》比那些投機的「有光紙本」要勝一籌了,因為不但印刷更為上等,材料也較為確實,還沒有抄引古書當作現代兒歌的情事,雖然異同繁簡是不能免的。即如五十五頁的《拜菩薩》,據我所知道,末尾還有五句,範嘯風的《越諺》裡也是如此,現在卻沒有,倘若不是編者故意刪去,那必定所錄的是不完全本了,(雖然全文與範氏本是一樣的。)其中還有「松香扇骨」原系扇墜,「竹榻」原是竹踏。因為我不知道紹興向來有松香骨的扇,而田莊船裡也決放不下竹榻。又五十四頁的《新年》雲, 新年來到,糖糕祭灶。 姑娘要花,小子要炮, 老頭子要戴新呢帽, 老婆子要吃大花糕。 我們據文字上判斷起來,當是華北的兒歌,但這裡卻說是浙江奉化;或者在浙東也有同樣歌謠,我不敢妄斷,但總有點懷疑,希望有奉化的朋友來給我們一個解答。 其次,我覺得歌謠上也頗有修改過的痕跡。本來紀錄方言是很困難的事情,在非拼音的漢字裡自當更是困難,然而修改也不能算是正當的辦法。上邊所說《拜菩薩》一首裡,便改了好幾處,如「這樣小官人」原本是「ㄍㄚㄍㄛ小官人」——範氏寫作「概個」,意雲這樣的一個童男,經集裡改作國語,口氣上就很不同了。又七十五頁浙江新昌歌謠雲,「明朝給你一個冷飯團」,新昌的事情我不十分明白,但是同屬一府,所以也知道一點,我想新昌大約不用「給」字的,疑系改本。大凡一種搜集運動初起,大家沒有瞭解他的學術上的意義,只著眼於通俗這一點,常常隨意動筆,胡亂「校訂」,這些事在外國也曾有過,如十八世紀英國伯西主教(Bishop Percy)所編的《古詩遺珍》,即是一例。雖然說這些書或者原為公眾或兒童而編的,未始不可以作為辯解,但在學術的搜集者看來不能不說是缺點,因為他們不能成為完整的材料,只可同《演小兒語》仿佛,供檢查比較的備考罷了。 以上說的是歌謠本身,現在關於注解一方面說幾句話。這第一集二百首歌的後面,都有一條注解,足以見編輯者的苦心,但是其價值很不一律,大略可以分作三類。第一類是應有的,如注釋字義,說明歌唱時的動作等,為讀者所很需要的小注。第二類是不必有的,如題目標明「禿子」,而還要加注「這是嘲笑禿子的意思」,未免重複了。但這還是無害的。第三類是有不如無的注,看了反要叫人糊塗起來。其中又可分為兩種,其一是望文生義,找出意思;其二是附會穿鑿,加上教訓。至於有幾處咬文嚼字,講他章法如何奇妙,那種貫華堂式的批語,自從悟癡生的《天籟》以來已經數見不鮮,可以不算在裡邊了。 野麻雀,就地滾, 打的丈夫去買粉。 買上粉來她不搽, 打的丈夫去買麻。 買上麻來她不搓, 打的丈夫去買鍋。 買上鍋來她嫌小, 打的丈夫去買棗。 買上棗來她嫌紅, 打的丈夫去買繩。 買上繩來她上吊, 急的丈夫雙腳跳。 這明明是一首滑稽的趁韻歌,不必更加什麼說明,集中卻注雲,「形容不賢的婦女,不知道自己不好,對於別人,總不滿意,」不知是從那裡看出來的。 烏鵲叫,客人到。 有得端來哈哈笑, 無得端來嘴唇翹。 注雲,「使小孩知道接待賓客,須要十分周到。」 小老鼠,上燈檯。 偷油吃,下不來。 吱吱,叫奶奶,抱下來。 注雲,「將老鼠作比,意思要儆戒小兒不可爬得很高。」 鷂兒放得高, 回去吃年糕, 鷂兒放得低, 回去叫爹爹。 注雲,「這首歌謠,大約是鼓勵兒童競爭心。」 哴哴哴,騎馬到底塘。 底塘一頭撞, 直落到花龍。 花龍一條堰, 轉過天醫殿。 注雲,「鼓勵小兒騎馬,有尚武的精神。」 泥水匠,爛肚腸。 前討老婆後討娘, 還要燒湯洗爺爺。 注雲,「這首歌謠都是顛倒話,實在要教小兒知道尊卑的輩分。」 大姑娘,乘風涼; 一乘乘到海中央。 和尚撈起做師娘, 麻篩米篩抽肚腸。 注雲,「勸年少女子不可無事出外遊玩。」 我本不預備多引原文去占篇幅,但是因為實在妙語太多,極力節省,還引了七節。大抵「教育家」的頭腦容易填滿格式,成為呆板的,對於一切事物不能自然的看去,必定要牽強的加上一層做作,這種情形在中國議論或著作兒童文學的教育家裡很明白的可以看得出來。他們相信兒歌的片詞隻字裡都含有一種作用,智識與教訓;所以處處用心穿鑿,便處處發見深意出來,於是一本兒童的歌詞成為三百篇的續編了。 我真不解「哴哴哴,騎馬到底塘」何以有尚武的精神,而「泥水匠爛肚腸」會「教小兒知道尊卑的輩分」,如不是太神妙便是太滑稽了。中國家庭舊教育的弊病在於不能理解兒童,以為他們是矮小的成人,同成人一樣的教練,其結果是一大班的「少年老成」——早熟半僵的果子,只適於做遺少的材料。到了現代,改了學校了,那些「少年老成」主義也就侵入裡面去。在那裡依法炮製,便是一首歌謠也還不讓好好的唱,一定要撒上什麼應愛國保種的胡椒末,花樣是時式的,但在那些兒童可是夠受了。 總之這童謠集的材料是可取的,不過用在學術方面,還須加以審慎的別擇;用在兒童方面,則上面所說的注釋都非抹去不可,不然我怕是得不償失的。 集後有吳研因君的一篇序文,據他說是在那裡「醜詆新詩」,頗多奇妙話,本來也想加以批評,但是因為系別一問題,所以在這裡就不多說了。 一九二三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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