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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反對新文化的信


  伏園兄:

  江紹原先生給你的信裡,有幾句話我很表同意,便是說韓女士接到那封怪信應該由她的父去向寫信人交涉,或請求學校辦理。但是韓女士既願負責發表,那麼無論發表那一封信當然是她的自便,我們也不好多講閒話。至於登載這封「怪信」,在江先生看來,似乎覺得有點對不起北大,這個意見我不能贊同。這實在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楊先生的罪案只在 以教員而 向不認識的女生通信而且發言稍有不檢點之處,結果是「不在北大教書」,這件事便完了,於學校本身有什麼關係,難道北大應該因「失察」而自請議處麼?江先生愛護北大的盛意是很可感的,但我覺得這不免有點神經過敏罷。

  你說,「這種事用不著校長過問,也用不著社會公斷」,我極以為然,退一步說,北大准許(當然不應該強迫)楊先生辭職或者還是可以的事,但今日風聞別的學校也都予以革職處分,我以為這是十分不合理。我也認楊先生的舉動是不應當,是太傻,但究竟不曾犯了什麼法律道德,不能就目為無人格,加以這種過重的懲罰。我並不想照樣去寫信給不認識的女人,所以在此刻預先為自己留下一個地步;實在覺得在這樣假道學的冷酷的教育界裡很是寒心,萬一不慎多說了一句話多看了一眼,也難保不為眾矢之的,變為名教的罪人。我真不懂中國的教育界怎麼會這樣充滿了法利賽的空氣,怎麼會這樣缺少健全的思想與獨立的判斷,這實在比泰戈爾與文化侵略加在一起還要可怕呀。

  我又聽說這件事發生的前後有好些大學生夾在中間起哄。這也是一個很可悲的現象,即是現代青年的品性的墮落。事前有放謠言的人,在便所裡寫啟事的GG等,事後有人張貼黃榜,發檄文,指為北大全校之不幸,全國女子之不幸,又稱楊先生的信是教授式的強盜行為,威嚇欺騙漁獵(?)女生的手段,大有滅此朝食,與眾共棄之之概。抒情的一種迸發在青年期原是常有的事,未始不可諒解,但迸發總也要迸發的好看點,才有詩的趣味,令人可以低徊欣賞,如沙樂美或少年維特。這回的可惜太難看了,那些都是什麼話?我不禁要引用楊先生信裡的話來做考語:「唉!這都叫做最高學府的學生!」古人有言,「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他們這樣的鬧,實在要比楊先生的信更「怪」。

  還有一層,即使他們措詞較為妥當,這種多管別人閒事的風氣我也很不以為然。我想社會制裁的寬嚴正以文化進步的高低為比例,在原始社會以及現在的山村海鄉,個人的言動飲食幾乎無一不在群眾監督之下,到得文化漸高,個人各自負責可以自由行動,「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這才真是文明社會的氣象。中國自五四以來,高唱群眾運動社會制裁,到了今日變本加厲,大家忘記了自己的責任,都來干涉別人的事情,還自以為是頭號的新文化,真是可憐憫者。我想現在最要緊的是提倡個人解放,凡事由個人自己負責去做,自己去解決,不要閒人在旁吆喝叫打。你說這種事也用不著社會公判,這也正是我的意思。

  我最厭惡那些自以為毫無過失,潔白如鴿子,以攻擊別人為天職的人們,我寧可與有過失的人為伍,只要他們能夠自知過失,因為我也並不是全無過失的人。

  我因了這件事得到兩樣教訓,即是多數之不可信以及女性之可畏。

  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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