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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衍義 二八 六斤


  在《風波》裡邊,「六斤這小鬼」雖然出場的時候不多,卻是很有重要的意義的。她最初在吃炒豆,聽見九斤老太在罵,便躲在河邊烏桕樹後,伸出雙丫角的小頭,大聲說:「這老不死的!」其次因為皇帝要辮子,大家正在驚擾的時候,她吃完一碗飯,嚷著要添,被七斤嫂用筷紮在雙丫角的頭上,喝道:「誰要你來多嘴!你這偷漢的小寡婦!」末了風波過去了,六斤已經大了一歲,雙丫角變了一支辮發,雖然新近裹腳,卻還能幫同七斤嫂做事,在土場上一瘸一拐的往來。讀者盡可賞識他筆法之妙,但在著者,不久以前在《狂人日記》上提出「救救孩子」的口號,他是怎麼的感想,我們去探討一下,也是應當的。生活困苦,使得母子天性顯得漓薄,這卻正是苦的深刻的表現。

  著者常說,在鄉下走過窮人家門口,看見兩三歲的小兒坐在高凳上,他的母親跪著拜祝道:我的爺呀,你為啥還不死呢!拜得那小兒拼命的哭叫。這事使他長久不能忘記,但尤其不能忘記的乃是看著小女孩一瘸一拐的走。現在看不到了,這是很幸福的。過去的人看慣了並不覺得難看,而且自然還有些人以為是「美」,所以這習俗才那麼的普遍長遠,至少維持了有一千年。

  清朝的辮子是敵人所強迫拖上的,裹腳在清初曾禁止過,但士大夫卻又特別愛護,終於因了王漁洋等人的努力,和八股文一起保留下來了。直至道光年中,俞正燮在講唐朝服色的一篇文章上加以檢討,經康有為蔡元培等人的提倡,逐漸成立廢止纏足的運動。可是運動的進展很緩慢,《風波》裡所寫是民國六七年的事情,距戊戌已將近二十年了,像六斤那麼的小孩還是成群的一瘸一拐的走著,著者有說不盡的憤慨,只好那麼冷冰冰的說一句作結罷了。如今又過了三十多年,六斤這一代中年人尚在,可是下一代總不再裹腳了,將來讀書看到這裡或者會覺得難懂,但這正是著者所希望的事,一定反以為幸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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