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周作人 > 魯迅小說裡的人物 | 上頁 下頁
呐喊衍義 七 禮教


  《狂人日記》的中心思想是禮教吃人。這是魯迅在《新青年》上所放的第一炮,目標是古來的封建道德,以後的攻擊便一直都集中在那上面。第三節中云:「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章太炎在東京時表彰過戴東原,說他不服宋儒,批評理學殺人之可怕,但那還是理論,魯迅是直截的從書本上和社會上看了來的,野史正史裡食人的記載,食肉寢皮的衛道論,近時徐錫麟心肝被吃的事實,證據更是確實了。此外如把女兒賣作娼妓,清朝有些地方的宰白鴨,便是把兒子賣給富戶,充作兇手去抵罪,也都可以算作實例。

  魯迅說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上說人肉可以做藥,這自然是割股的根據,但明太祖反對割股,不准旌表,又可見這事在明初也早已有了。禮教吃人,所包含甚廣,這裡借狂人說話,自然只可照題目實做,這是打倒禮教的一篇宣傳文字,文藝與學術問題都是次要的事。果戈理有短篇小說《狂人日記》,魯迅非常喜歡,這裡顯然受它的影響,如題目便是一樣的,但果戈理自己犯過精神病,有點經驗,那篇小說的主人公是「發花呆」的,原是一個替科長修鵝毛管筆尖的小書記,單相思的愛上了上司的小姐,寫的很有意思。

  魯迅當初大概也有意思要學它,如說趙貴翁家的狗看了他兩眼,這與果戈理小說裡所說小姐的吧兒狗有點相近,後來又拉出古久先生來,也想弄到熱鬧點,可是寫下去時要點集中於禮教,寫的單純起來了。附記中說「以供醫家研究」,也是一句幽默話,因為那時報紙上喜歡登載異聞,如三隻腳的牛,兩個頭的胎兒等,末了必雲「以供博物家之研究」,所以這裡也來這一句。這篇文章雖然說是狂人的日記,其實思路清徹,有一貫的條理,不是精神病患者所能寫得出來的,這裡迫害狂的名字原不過是作為一個楔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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