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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壇之外


  近二十年來常站在文壇之外,這在我自己覺得是很有幸的事。其實當初也曾有過一個時期,曾以文人自居,妄想做什麼文學運動,《域外小說集》的時代不必說了,民國十一年一月寫《自己的園地》那篇文章,裡面便明說,我們自己的園地是文藝。文學研究會成立,我也是發起人之一,那篇宣言是大家委託我起草的,曾登在《新青年》八卷五號上,所以我至今保留著。宣言共分二點,除聯絡感情與增進知識外,其第三項云:

  「三,是建立著作工會的基礎。將文藝當作高興時的遊戲或失意時的消遣的時代,現在已經過去了。我們相信文學是一種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種工作,治文學的人也當以這事為他終身的事業,正同勞農一樣。所以我們發起本會,希望不但成為普通的一個文學會,還是著作同業的聯合的基本,謀文學工作的發達與堅固。這雖然是將來的事,但也正是我們的一個重要的希望。」

  這個工會的主張在當時發起人雖然都贊成,卻是終於不能實行,所以文學研究會前後活動了十年,也只是像平常一個文學團體那麼活動,未能另外有什麼成就。這大約也是無怪的,一個團體成立,差不多就是安上一根門檻,有主義的固然分出了派別,不然也總有彼我之別,再求聯合不大容易。我在文學研究會裡什麼事都沒有做,只是把翻譯的短篇小說從前登在《新青年》的分出來送到《小說月報》去,始終沒有能夠創作或有什麼主張,在該會存在時我仍是會員,但是自己是文人的自信卻早已消滅,這就是說文學店已經關門了。

  我曾說以看書代吸紙煙,寫文章或者可以說以代喝酒吧,我用了這個態度繼續寫文章,完全以白丁自居,至少也是票友,異于身列樂籍,當可免於被人當作戲子了吧。可是說也奇怪,世間一切職業都可以歇業,譬如車夫不再拉車,堂倌出了飯館,身分隨即變更,別無什麼問題,唯有文人似乎是例外,即使自己早經廢業,社會上卻不承認,不肯把他放免。有友人戲笑說,文人做過文章,便是已經有案,不能再撤消的了。

  這樣說來,文人與小偷一樣,固然已夠苦惱了,其實前科一犯雖名列黑表,只要安分下去也可無事,歇業不得的文人其情形倒是像吾鄉的墮貧,日本舊有穢多亦是同類,解放之後仍舊是新平民,欲求為凡人而不可得,可謂不幸矣。鄙人頗想建議,請內政部批准此項文人歇業呈報,准予放免,雖未能算作仁政,但于人民有利,也總可以說是惠政之一吧。

  我在文壇之外蹲著,寫我自己的文章,認為與世無爭,可以相安無事,可是實際上未必能夠如此,這又使我很覺得為難了。據自己的經驗和觀察,我有一種意見想起來與時代很有點不相容,這便是我的二不主義,即是一不想做嘍囉,二不想做頭目。雖然我自己標榜是儒家,實在這種態度乃是道家的,不過不能澈底的退讓,仍是不能免於發生衝突。因為文壇上很是奇怪,他有時不肯讓你不怎麼樣,譬如不許可不做嘍囉,這還是可以瞭解的,但是還有時候並不許可不做頭目。假如澈底的退讓,一個人完全離開了文化界,純粹的經商或做官,那麼這自然也就罷了,但是不容易這樣辦,結果便要招來種種的攻擊。遇見過這種事情的人大約不很少,我也就是其一。平常應付的辦法大概只是這兩種,強者予以抵抗,弱者出於辯解。可是在我既不能強也不能弱,只好用第三種法子,即是不理會,這與二不主義都是道家的作風,在應付上不能說沒有效用,但於自己不利也還是一樣,因為更增加人家的不喜歡。這也是無可如何的事。對於別人的攻擊予以抵抗,也即是反攻,那是很要用力氣的,而且計算起來還是利少害多,所以我不想這樣做。第一,人家攻擊過來,你如慌忙應接,便顯得攻擊發生了效力,他們看了覺得高興。

  其次,反攻時說許多話,未必句句有力,卻都是對方的材料,可以斷章取義或強辭奪理的拿去應用,反而近於賚盜糧了。只有不理會才可以沒有這兩種弊病,而且如不給與新資料,攻擊也不容易繼續,假如老是那一套話,這便會顯露出弱點來,如非論據薄弱便是動機不純,不足以惑人聽聞了。這些抵抗的方法,無論是積極的反攻或是消極的沉默,只要繼續下去,都可以應付攻擊,使之停止,可是這停止往往不是真的停止而是一種轉換,剿如不成則改用撫,拘如不行則改用請。單只是不肯做嘍囉的人這樣也就沒有話了,被人請去做個小頭目也還沒啥,這一場爭鬥成了和棋,可以就此了結,假如頭目也不願意做,那麼不能這樣就算,招撫不成之後又繼以攻剿,周而復始,大有四日兩頭髮瘧子之概矣。辯解呢怎麼樣,這也沒有什麼用處。

  我曾經說過,有些小事情被人誤解,解說一下似乎可以明白,但是事情或者排解得了,辯解總難說得好看。大凡要說明我的不錯,勢必同時須得說別人的錯,不然也總要舉出些隱密的事來做材料和證佐,這卻是不容易說得好,或是不大想說的,那麼即使辯解得有效,但是說了這些寒傖話,也就夠好笑,豈不是所得不償所失麼。有人覺得被誤解以至被損害侮辱都還不在乎,只不願說話得宥恕而不免於俗惡,這樣情形也往往有之,即如我也就是這樣想的。至於本非誤解而要這樣說了做攻擊的資料,那是成心如此做,說明更沒有用,或者愈說愈糟也未可知。相傳倪雲林為張士信所窘辱,絕口不言,或問之,答曰,一說便俗。這是最為明達的辦法。遇見上述的攻擊而應以辯解,實只是降服的初步,而且弄得更不好看,有如老百姓碰見瘟官,於打板子之先白叫上許多青天大老爺,難免為皂隸們所竊笑也。

  這樣說來,那麼我是主張極端的忍耐的了,這也不儘然。在《遇狼的故事》那篇文章中我曾說過:

  「模糊普通寫作馬虎,有做事敷衍之意,不算是好話,但如郝蘭皋所說是對於人家不甚計較,覺得也是省事之一法,頗表示贊成,雖然實行不易,不能像郝君的那麼道地。大抵這只有三種辦法。一是法家的,這是絕不模糊。二是道家的,他是模糊到底,心裡自然是很明白的。三是儒家的,他也模糊,卻有個限度,仿佛是道家的帽,法家的鞋,可以說是中庸,也可以說是不澈底。我照例是不能澈底的人,所以至多也只能學到這個地位。前幾天同來客談起,我比喻說,這裡有一堵矮牆,有人想瞧瞧牆外的景致,對我說,勞駕你肩上讓我站一站,我諒解他的欲望,假如脫下皮鞋的話,讓他一站也無什麼不可以的。

  但是,若是連鞋要踏到頭頂上去,那可是受不了,只得謹謝不敏了。不過這樣並不怎麼容易,至少也總比兩極端的做法為難,因為這裡需要一個限度的酌量,而且前後又恰是那兩極端的一部分,結果是自討麻煩,不及澈底者的簡單乾淨。而且,定限度尚易,守限度更難。你希望人家守限制,必須相信性善說才行,這在儒家自然是不成問題,但在對方未必如此,凡是想站到別人肩上去看牆外,自以為比牆還高了的,豈能尊重你中庸的限度,不再想踏上頭頂去呢。那時你再發極,把他硬拉下去,結局還是弄到打架。仔細想起來,到底是失敗,儒家可為而不可為,蓋如此也。」

  鄙人少時學讀佛書,最初得《菩薩投身飼餓虎經》,文情俱勝,大受感動,近日重翻《六度集經》,亦反復數過,低徊不能去。其卷五忍辱度無極第三之首節云:

  「忍辱度無極者,厥則雲何。菩薩深惟眾生識神,以癡自壅,貢高自大,常欲勝彼。官爵國土,六情之好,己欲專焉。若睹彼有,愚即貪嫉。貪嫉處內,瞋毒外施。施不覺止,其為狂醉,長處盲冥矣。展轉五道,太山燒煮,餓鬼畜生,積苦無量。菩薩睹之即覺,悵然而歎,眾生所以有亡國破家危身滅族,生有斯患,死有三道之辜,皆由不能懷忍行慈,使其然矣。菩薩覺之即自誓曰,吾甯就湯火之酷,菹醢之患,終不恚毒加于眾生也。」

  佛教這種懷忍行慈的偉大精神我極是佩服,但是凡人怎麼能做得到。其次是中國君子的忍辱,比較的好辦,適宜的例可以舉出宋朝的富弼來。公少時,人有罵者,或告之曰,罵汝。公曰,恐罵他人。又曰,呼君姓名,豈罵他人耶。公曰,恐同姓名者。據宋宗元在《巾經纂》的注中說,清婁東顧織簾居鄉里,和易接物,亦曾有同樣的事,可見這個辦法還不很難。我說過這是道家的做法,與佛教很不相同,他的根本態度可以說還是貢高自大,不屑和這一般人平等較量,所以澈底的容忍,如套成語來說大傲若謙,實在也可說得。

  我平常也多少想學點謙虛,可是總還不能得到這個地步。普通不相干的人無論怎麼的說可以不計較,若是特別情理難容的,有如世間相傳所謂中山狼的那種事情,就有點看不過去,覺得仿佛是泥鞋踏頂的樣子,至少是超過了可恕的限度了。這時候不免要得對狼不敬一下,於是想學君子的前功盡棄,有如煉丹的爐因了凡心一動而遂即崩壞,這是道力不足的結果,雖是懊悔也沒有用處的。可是仔細想來,這也沒有什麼大的錯。菩薩固然自己願意投身給餓著的母子老虎去吃,卻不曾聽說像東郭先生似的為狼所逼,而終於讓這畜生吞了下去。

  還有一說,昔孫叔敖殺兩頭蛇埋之,恐後人複見,世以為陰德,今如告人以狼所在,俾可遠避,縱未可與敖並論,豈非亦是有益於人之一小善乎。鄙人本來站在文壇之外,但如借給人家一肩,亦有窺望壇牆之可能,所以有過那麼一回糾纏,可謂煩惱自取,以後當深自警戒,對於文學與壇坫努力敬遠,多點頭,少說話,學說今天天氣哈哈,遇狼之患其可免乎。

  上邊說的都是過去的一點麻煩事情,現在事過情遷,也不過只當作故事談談罷了。要省事最好是少說話,本是正當辦法,但是在我恐怕有點不大容易實行,所以這難免只是理想的話,所可能的是雖說話而守住文壇之外的立場,弊害自然也就可以減除不少。為什麼少說話不容易,難道真是心愛說話,覺得說閒話是一件快樂事麼。這未必然。說話是件苦事,要費精神,費時光,還不免有時招罵,卻總是不肯自休,假如不是神滅論者,便會猜想是有小鬼在心頭作怪,說得平凡一點,也就是性情難改,如三家村學究之搖頭念書,滿口虛字耳。

  鄙人自己估計所寫的文章大半是講道德的,雖然平常極不喜歡道學家,而思想的傾向乃終無法變更,即欲不承認為儒家而不可得,有如皮黃發黑,決不能自誇為白種,良不得已也。所可喜者,這所講的道德乃是儒家的正統,本於物理人情,其正確超出道學家群之上,要照舊話來說,于人心世道不是沒有關係的事。在書房裡熟讀四書,至今卻已全盤忘記,只剩下零星二三章句,想起來覺得有點意思,其最得受用的乃是孔子教誨子路的話,即是知之為知之這一章。我先從不知為不知入手,自己切實的審察,關於某事物你真是有所知識麼,這結果大抵是個不字,差不多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這樣的打消了。

  以前自以為有點知道,隨便開口的有些問題,現在都擱了起來,不敢再來亂談,表示十分的謹慎,可是留下來的百分二三的事情,經過考慮覺得稍所有知的,那也就不能不坦白的承認,關於這些問題談到時便須得不客氣的說,即使知道得淺,但總不是虛謬。孔子的教訓使我學得了九十分以上的謙虛,同時卻也造成了二三分的頑固,即對於有些問題的不客氣或不讓。自己知道一點的事情,願意公之於人,只要不為名利,其所言者有利人群,雖或未能比諸法施,薪火相傳,不知其盡,亦是有意思的事,學人著書的究極目的大概即在於此。又或以己所知,照視世間種種言說行事,顯然多是歪曲誤謬,有如持燈照暗陬,燈光所及,遂爾破暗,則匡謬正俗實為當然之結果,雖不好辯,亦豈可得。鄙人于積極的著書立言之事猶病未能,唯平日鑒於烏煙瘴氣充塞中國,深覺氣悶,讀吾鄉王仲任遺書,對於他的疾虛妄的精神非常佩服,仿佛找著了一條道路,向著這方面如能走到一步是一步,雖然原是蝸牛上竹竿,不知道能夠進得多少,但既是想這樣做,則縱欲學為多點頭少說話,南轅而北轍,殆不可能矣。

  以上很囉蘇的說明了我寫文章的態度,第一,完全不算是文學家,第二,寫文章是有所為的。這樣,便與當初寫《自己的園地》時的意見很有不同了,因為那時說我們自己的園地是文藝,又說,弄文藝如種薔薇地丁,花固然美,亦未嘗於人無益。現在的希望卻是在有益於人,而花未嘗不美。這恐怕是文人習氣之留遺亦未可知,不過只顧實益而離美漸遠,結果也將使人厭倦,與無聊的道學書相去不過五十步,無論什麼苦心都等於白費了。我的理想是顏之推的《家訓》,但是這怎能企及,明知是妄念,也是取法乎上的意思,所謂雖不能至,心嚮往之而已。這部《顏氏家訓》所表示出來的,理性通達,感情溫厚,氣象沖和,文詞淵雅,可以說是這類著作之極致,後世惜少有知者,唯趙瞰江以老年獨為之注,其見識不可及,亦為鄙人所心折者也。

  我自前清甲辰執筆學寫文章,於今已滿四十年,所用名號亦已屢經變換。在民國以前大抵多署獨應,仲密,民六以後,在《新青年》等雜誌報章上寫關於文學的文章,則署真姓名,《語絲》《駱駝草》上用豈明及變化寫法,近改號知堂,藥堂,亦已有十許年之久矣。現在又想改換,逐漸變化,以至隱姓埋名,而文章要寫還是寫,希望讀者為文而讀,不因作者而有贊否的分別。其次,既願立在文壇之外,名無一定,也可以免于被視為友或敵,多生麻煩。販賣百物,都標榜字號,自明信實,唯有米店煤棧,不必如此,而人自信之,若水與火,昔無賣處,所需尤切。寫文章者豈敢如此自期許,卻亦不可無此做起講之意耳。書架上有一冊書,卷內稱「秋影園詩」,而首葉題曰「無名氏詩」,似是康熙中刻本,序文亦題作「無名氏詩自序」,其中有云:

  「無名氏非逃名者也,見世之好名者多,凡可以求名者無不為,而特少異於人焉耳。夫名何可求,求則爭矣,爭則嫉忌嗤笑諂傲附和非毀無不有矣,彼如是以爭之,以為得名也,而終於無名。夫名者實之賓也,有其實矣,未有終無名者。—然天下盡爭名之人,所見者甚狹小,勝於己則嫉之忌之,不若己則嗤之笑之,貴於己則諂之,卑於己則傲之,同於己則附和之,異於己則非毀之,彼之爭名者僅如是而已,而又未嘗實能致力於詩,彼以為得名也,而終至無名矣。今無名氏不以名著,令彼爭名者讀其詩,以無名氏為古人可也,以無名氏為今人亦可也,既無名之可爭,盡忘其人己之見,而出其大公無我之心以品題之,安見四海之大,百年之久,豈無真知無名氏之詩者,不忍其名之淹,為之搜其姓氏世裡而傳之耶。」

  秋影園主人到底仍是詩人,雖是自稱無名氏,題葉右首有白文印曰任呼牛馬,卻終是名心未化,故自序末尾那麼的說,但大意很不錯,我這裡借來頗可應用。我寫的不是詩,普通稱作隨筆,據我自己想也就只是從前白話報的那種論文,因為年代不同,文筆與意見當然有些殊異,但是同在啟蒙運動的空氣中則是毫無疑義的,所以百年之久那麼遠的期待蓋不可能,也不要品題或賞識,所希望者只是于人不是全然無用而已。

  人在文壇之外,自然名亦可免列于文籍之中,所以我說是可幸的事,假如這名又變換不一定,那麼當然更有好處,至少可以使得讀者忘其人己之見,只要所說的話因此能多有一分效力,作者就十分滿足,無論什麼假名無名都是可以的。這個態度大概有點像以前的幕友,替人家做奏疏擬條陳,只求見諸施行,于民間有利,自己並不想居功或是得名,鄙人固然沒有學過申韓,但此意卻亦有之,假如想得出什麼有利於民國的意思,就是給人借刻也是願意,可惜目下尚無此希望,偶有零星小文,還只可自怡悅,故亦仍且隨時自具花名耳。

  民國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東郭十堂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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