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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序


  這篇文章,應該名叫後記的,但是我查看回想錄的目錄,卻已有一節後記了,而且這乃是一九六三年的一月所寫,距今是整整的三年,我也不記得裡邊說的是些什麼了,所以只能把我現在所寫改換一下叫做後序,反正所改換的只是一個名目,裡邊所寫的無非我想說的這幾句話。這話可以分作三點來說。——關於三點有個笑話,很值得記錄它一下,以前維新很講究演說這一套的時候,演說者開頭總說所要講的共有幾點,說三點或是五點,而闡說一點的時間往往費的很多,因此聽者很感苦惱,聽說共有幾點就很頭痛。有的講演者知道了這個情形,便來改良一下,說所要講的只有幾點,不說出數目來,可是這一下卻更糟了,說數目時使人苦惱,不說時使人恐慌了,因為不知道他所說的究竟共有若干,是十點或是八點呢。不過我所說者很是簡單,乾脆就是三點,所費的時間一總不會超過一小時,雖然我這開頭似乎有點拉長的樣子,與回想錄的全體相像,很有些嚕嗦。

  且說第一點,我要在這裡首先謝謝曹聚仁先生,因為如沒有他的幫忙,這部書是不會得出版的,也可以說是從頭就不會得寫的。當初他說我可以給報紙寫點稿,每月大約十篇,共總一萬字,這個我很願意,但是題目難找,材料也不易得,覺得有點為難,後來想到寫自己的事,那材料是不會缺乏的,那就比較的容易得多了。我把這個意思告知了他,回信很是贊成,於是我開始寫「知堂回想」,陸續以業餘的兩整年的工夫,寫成了三十多萬字,前後寄稿凡有九十次,都是由曹先生經手收發的。這是回想錄的前半的事情,即是它的誕生經過。但是還有它的後半,這便是它的出版,更是由於他的苦心經營,乃得有成。我於本書毫無敝帚自珍的意思,不過對他那種久要不忘的待人的熱心,辦事的毅力,那是不能不表示感佩的。這大約可以說是蔣畈精神的表現吧。

  第二點是說這回想錄寫得太長了。這長乃是事實,沒有法子可以辯解,而且其實如要寫得詳盡,恐怕這還可以加上兩倍,至少有一百萬字,這便是一種辯解。因為年紀活得太多了,所以見聞也就不少,要拉雜的不加選擇的說起來,話就是說不完的。我平常總是這麼想,人不可太長壽,普通在四十以後死了最是得體,這也不以聽兼好法師的教訓才知道,可是人生不自由,就這一點也不能自己作主,不知道這是怎麼幹的,一下子就活到八十,(其實現在是實年八十一了,)實在是活得太長了。從前聖王帝堯曾對華封人說道,「壽則多辱」,這雖是一時對於祝頌的謙抑的回答,其實是不錯的。

  人多活一年,便多有些錯誤以及恥辱,這在唐堯且是如此,何況我們呢。但是話要說回來,活到古來稀的長壽雖然並不一定是好事,可是也可以有若干的好處。即如我不曾在日軍刺客光臨苦雨齋的那時成為烈士,活到解放以後,得以看見國家飛躍的進步,並且得以參加譯述工作,於一九六二年七月至一九六五年五月這三年中間,譯成了路吉阿諾斯(Loukianos)對話集一卷,凡二十篇,計四十余萬字。這是我四十年來蓄意想做的工作,一直無法實現的,到現在總算成功了。這都是我活到了八十歲,所以才能等到的,前年,《新晚報》上有過我的一篇雜文,叫作「八十心情」,足以表達我那時的情意。

  第三點也是最末的一點,是我關於自敘傳裡的所謂詩與真實的問題的。這「真實與詩」乃是歌德所作自敘傳的名稱,我覺得這名稱很好,正足以代表自敘傳裡所有的兩種成分,所以拿來借用了。真實當然就是事實,詩則是虛構部分或是修飾描寫的地方,其因記憶錯誤,與事實有矛盾的地方,當然不算在內,唯故意造作的這才是,所以說是詩的部分,其實在自敘傳中乃是不可憑信的,應該與小說一樣的看法,雖然也可以考見著者的思想,不過認為是實有的事情那總是不可以的了。

  古代希臘叫詩人為「造作者」,意思重在創造,哲學者至有人以詩人為說誑的人,加以排斥,這並沒有錯,英國文人王爾德作文雲「說誑之衰歇」(The Decay of Lying),歎近代詩思的頹廢,便不諱言說誑,日本人翻譯易說誑為「架空」,這有點近於粉飾,如孔乙己之諱偷書為「竊書」了。自敘傳總是混合這兩種而成,即如有名的盧梭和托爾斯泰的《懺悔錄》,據他們研究裡邊也有不少的虛假的敘述,這也並不是什麼瑕疵,乃是自敘傳性質如此,讀者所當注意,取材時應當辨別罷了。因為他們文人天性兼備詩才,所以寫下去的時候,忽然觸動靈機,詩思勃發,便來它一段詩歌的感歎,小說的描寫,於是這就華實並茂,大著告成了。

  也有特殊的天才,如伊太利的契利尼者,能夠以徹頭徹尾的誑說作成自敘傳,則是例外不可多得的。我這部回想錄根本不是文人自敘傳,所以夠不上和他們的並論,沒有真實與詩的問題,但是這裡說明一聲,裡邊並沒有什麼詩,乃是完全只憑真實所寫的。這是與我向來寫文章的態度全是一致,除了偶有記憶不真的以外,並沒有一處有意識的加以詩化,即是說過假話。可是假如有人相信了我的這句話,以為所有的事情都真實的記錄在裡邊,想來找得一切疑難事件的說明,那未免是所願太奢了,恐怕是要失望的。我在上邊說過,如果詳盡的說明,那就非有一百萬字不可,這第一說是沒有這紙面。

  我寫的事實,雖然不用詩化,即改造和修飾,但也有一種選擇,並不是凡事實即一律都寫的。過去有許多事情,在道德法律上雖然別無問題,然而日後想到,總覺得不很愉快,如有吃到肥皂的感覺,這些便在排除之列,不擬加以記錄了。現在試舉一例。這是民國二年春間的事,其時小兒剛生還不到一周歲,我同了我的妻以及妻妹,抱了小兒到後街鹹歡河沿去散步。那時婦女天足還很少,看見者不免少見多怪。在那裡一家門口,有兩個少女在那裡私語,半大聲的說道,「你看,尼姑婆來了。」我便對她們搖頭讚歎說,「好小腳呀,好小腳呀!」她們便羞的都逃進門去了。這一種本領,我還是小時候從小流氓學來的手法,可是學做了覺得後味很是不好,所以覺得不值得記下來。

  此外關於家庭眷屬的,也悉不錄,上邊因為舉例,所以說及。其有關於他人的事,有些雖是事實,而事太離奇,出於情理之外,或者反似《天方夜談》裡頭的事情,寫了也令人不相信,這便都從略了。我這裡本沒有詩,可是卻叫人當詩去看,或者簡直以為是在講「造話」了。紹興方言謂說誑曰講造話,造話一語卻正是「詩」的本原了。但因此使我非本意的得到詩人的頭銜,卻並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是一個庸人,就是極普通的中國人,並不是什麼文人學士,只因偶然的關係,活得長了,見聞也就多了些,譬如一個旅人,走了許多路程,經歷可以談談,有人說「講你的故事罷」,也就講些,也都是平凡的事情和道理。他本不是水手辛八,寫的不是旅行述異,其實假如他真是遇見過海上老人似的離奇的故事,他也是不會得來講的。

  一九六六年一月三日,知堂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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