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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 五卅


  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日上海英國租界的巡捕對於示威遊行的工人市民開槍,死傷很多,這是極為重大的一樁事件,但是在殖民地卻是往往發生的事,所以國人雖然奔走呼號,也是沒有別的辦法,終於在十月裡麻胡的了結了。在北大的人也只是發表幾篇外國文的宣言,更無聊的還要打電報給羅馬法皇向他們「辯誣」,結果是自討沒趣,也實在十分可笑的事情。魯迅在《忽然想到》之十裡說得很好:

  「我們的市民被上海租界的英國巡捕擊殺了,我們並不還擊,卻先來趕緊洗刷犧牲者的罪名。說道我們並非赤化,因為沒有受別國的煽動,說道我們並非暴徒,因為都是空手,沒有兵器的。我不解為什麼中國人如果真使中國赤化,真在中國暴動,就得聽英捕來處死刑?記得新希臘人也曾用兵器對付過國內的土耳其人,卻並不被稱為暴徒,俄國確已赤化多年了,也沒有得到別國開槍的懲罰,而獨有中國人,則市民被殺之後,還要皇皇然辯誣,張著含冤的眼睛,向世界搜求公道。」

  自己被了損害,卻要先向人家辯誣,而這些人家原是同兇手一夥兒的,這樣的做是很有點離奇的事,然而比較利用了來做生意,總還要好一點。不過這種出於「意表之外」的事情,也竟有之,不能不說是奇怪了。在《澤瀉集》裡有一篇名叫「吃烈士」的文章,便是諷刺這事的,不能正說,只好像是開玩笑似的,可見這事的重大了——我遇見同樣事情的時候,往往只有說玩笑話的一法,過去的寫《碰傷》和《前門遇馬隊記》,便都是這一類的例子。如今且說那篇《吃烈士》的文章:

  「這三個字並不是什麼音譯,雖然讀起來有點佶屈聱牙,其實乃是如字直說,就是說把烈士一塊塊的吃下去了,不論生熟。

  中國人本來是食人族,象徵的說有吃人的禮教,遇見要證據的實驗派可以請他看歷史的事實,其中最冠冕的有南宋時一路吃著人臘(案就是人肉乾)去投奔江南行在的山東忠義之民。不過這只是吃了人去做義民,所吃的原是庸愚之肉,現在卻輪到吃烈士,不可謂非曠古未聞的口福了。

  前清時捉到行刺的革党,正法後其心臟大都為官兵所炒而分吃,這在現今看去大有吃烈士的意味,但那時候也無非當作普通逆賊看,實行國粹的寢皮食肉法,以維護綱常,並不是如妖魔之於唐僧,視為十全大補的特品。若現在的吃烈士,則知其為——且正因其為烈士而吃之,此與歷來的吃法又迥乎不同者也。

  民國以來久矣夫沒有什麼烈士,到了這回五卅——終於應了北京市民的『杞天之慮』,因為陽曆五月中有兩個四月,(陰曆閏四月,)正是庚子預言中的『二四加一五』——的時候,才有幾位烈士出現于上海。這些烈士的遺體當然是都埋葬了,有親眼見過出喪的人可以為證,但又有人很有理由的懷疑,以為這恐怕全已被人偷吃了。據說這吃的方法計有兩種,一曰大嚼,一曰小吃。大嚼是整個的吞,其功效則加官進祿,牛羊繁殖,田地開拓,有此洪福者不過一二武士,所吞約占十分七八,下餘一兩個的烈士,供大眾知味者之分嘗。那些小吃多者不過肘臂,少則一指一甲之微,其利益亦不厚,僅能多銷幾頂五卅紗秋,幾雙五卅坤履,或在牆上多標幾次字號,博得蠅頭之名利而已。——嗚呼,烈士殉國,于委蛻更有何留戀,苟有利於國人,當不惜舉以遺之耳。然則國人此舉既得烈士之心,又能廢物利用,殊無可以非議之處,而且順應潮流,改良吃法,尤為可嘉,西人嘗稱中國人為精于吃食的國民,至有道理。我自愧無能,不得染指,但聞『吃烈士』一語覺得很有趣味,故作此小文以申論之。乙丑大暑之日。」

  大暑之日系是陽曆七月廿三,距出事的時期只有四五十天,便被敏捷的人這樣的利用了,好在殖民地時代是一去不復返了,現在只是當作往事來談談而已。我寫這種文章,大概系受一時的刺激,像寫詩一樣,一口氣做成的,至於思想有些特別受英國斯威夫德(Swift)散文的啟示,他的一篇《育嬰芻議》(A Modest Proposal)那時還沒有經我譯出,實在是我的一個好垘本,就只可惜我未能學得他的十分之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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